如果把明朝灭亡的责任全都推卸到一个太监身上,只不过是一个自欺欺人的理由罢了,那真正的原因又是从大堤的哪个缝隙中顺着洪水钻着制度的空隙而过呢?
也许在有些人的印象里汉唐盛世富国强兵威震千里,国库殷实而充盈。所谓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因此中华的余威能够远传西亚很大一方面是依靠经济上的鼎力支持。而明清却往往会在中央与地方的密折中见到军方因缺饷缺粮而捉襟见肘的症状。万历朝出征朝鲜如此,天启朝抵抗后金如此,崇祯朝镇压农民也是起义如此。
如果一个太监的亡国作用是建立在崇祯为了规避责任继而君死社稷流芳百世而被后人无限放大,那大明王朝会不会也是最终亡在了“穷”上了呢?
大家都知道在封建专制体制内的皇帝都会有一个内帑,也就是从全国各地的赋税征缴中直接送往紫禁城的皇帝私人金库。在最后的军事对抗中,崇祯皇帝建议百官解囊而遇冷,每当这时后世的历史评论都会在这一时刻将矛头直接指向崇祯。
天下是朱氏的大明王朝,不管是阉党还是东林党,在国难面前作为国家最高首脑的崇祯如果还在为一丝私益而贪心挂念,那君死社稷只能是崇祯皇帝自导自演的闹剧了。
那么崇祯的内帑究竟有多少钱?
崇祯内帑需要弄清楚的问题是:明朝末年崇祯的内帑是否有如传言中的多?如果没有,又是否如崇祯自己所说的内库全然空虚?或者崇祯内帑虽然有一些,但不如我们想象的那么多?
最广为流传的说法,就是来源于万历皇帝的遗留。
一般来说,皇帝的私人收入主要来自于每年一百万两的金花银,但每年需要从金花银中额定支出大约二十万两给京师的武将作为俸禄,还要应付各种各样的皇室开销,因此皇帝真正到手的银子并不多。
当然万历初期是张居正当政的十年,当时国内国外政治环境稳定,没有军事行动,国库充盈,但是贪婪的万历皇帝从户部将国库资金调为己用,使自己的个人岁收入接近一百万两白银,并且派遣大量宦官下到地方直接收取矿税,使得个人岁收入再增加二十万两白银。万历皇帝当政四十多年,可以想象其收藏之丰。
然而,万历皇帝虽然在国家事务的使用上十分吝啬,但对于自己的开销却非常浪费。史料表明万历皇帝为自己的陵墓修筑,为自己的宠幸所花费的金额,为公主们的婚礼开支都非常巨大。
最终万历皇帝的内帑留给子孙后代的,只有大概700万两白银。
正如黄仁宇的《十六世纪明代中国之财政税收》中所写:当他(万历皇帝)1620年驾崩时,紫禁城中的仓库被发现存有大约700万两白银,其中大部分被他的两个继承人——泰昌帝和天启帝——转移给各部。于是,万历的巨额存留在交到崇祯手中之前,已经被消耗得差不多了。
魏忠贤往往与和珅被同时提及,人们在对他们的湮没沉沦的原因津津乐道的愿意之一就是他们的抄家所带来的最大既得利益者便是皇帝。
魏忠贤死了,他的财产悉数被崇祯帝所掌控,因此掌握魏忠贤的财产也是洞悉崇祯内帑的关键之一。遗憾的是,魏忠贤是红极一时可以尽情敛财的权势宦官,但他的贪污有多大规模,历史对此并无记载,崇祯皇帝也从来没有公开过这个数字。
抄家在明代的政治斗争中既是帝王司空见惯的手段,也是百姓喜闻乐见的茶资。不妨从明代被抄家的权势大家中做一个比较。这里选择的人物分别是张居正、冯保、严嵩、严世蕃。
明神宗初期的张居正也是权臣,抄家后家产折价约金银19.58万两,另有良田八万余顷。在此稍前,张居正的盟友冯保抄没家产折合大约白银百万余两。
而继续往前追溯,世宗时期的严嵩,被抄没的家产为“黄金三万两,白银二百万两,田塘二万七千三百余亩。” 严世蕃的家产,“追赃二百万两”。
从以上几位权臣家产来看,魏忠贤的家产在百万两左右应该比较可信。
当然,相对魏忠贤的前辈同是大宦官的刘瑾来说,魏忠贤还是有可能聚敛更多财富的。魏忠贤所在的时代,白银已经大量流入中国,即使是拥有和刘瑾同样价值的财富,通货膨胀的原因也会让魏忠贤至少要比刘瑾多出40%左右的白银数量。明末时代,拥有上百万两白银的大财主也不是没有。
魏忠贤的班子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是官僚制度的复制。东西两厂的制度维护、锦衣卫和宦官的日常花销、人员的赏赐,都需要魏忠贤的慷慨解囊。因此魏忠贤能够留给崇祯帝抄家所得的财产应该也不会像传说中的千万两黄金白银之巨。
东北的辽东战场,国内的闯王叛军都需要银子的支持。羊毛出自羊身上,军饷的派发无疑又会回归到百姓的赋税当中,也因此孕育出了所谓的“辽饷”。
康熙给崇祯帝贴上了勤政的标签,今天的百姓有人给崇祯贴上了“君死社稷”的标签,当然正负相持也少不了负面的评价,那就是加派辽饷之下所掩盖的收取民膏。但可惜的是,皇帝之收入毕竟不同官员之收入。
崇祯时期,三饷征收最高时期岁收入达2100万两白银,按理崇祯应该比祖先更有机会获得其中的财富。但2100万两只是纸面上的预算,实际征收到的或许不到60%,黄仁宇分析认为是明政府长期实行低税政策,却没有藏富于民,大量利润被官吏和土绅瓜分,农民仍然只有温饱。而明末政府的加税政策,一方面将农民逼到了绝路上,一方面也触犯了官吏和土绅阶层的利益,总之收税受到阻挠和抵制,其时政府对国家的控制力大大减弱,对此也无计可施。何况相对无底洞般的军事支出,三饷都解决不了问题,崇祯也没有机会来据为己有。
贪官的搜剥民财无非是以权势牺牲国家利益交换到个人利益,但对于皇帝来说,国家利益才是他最大的利益,江山社稷是一家之姓,皇帝本身没有任何理由出卖自己的最终利益。
皇帝个人收入的执行只有通过文官系统和宦官系统来运作,如果走文官系统来收取税金,必然受到文官的严重阻挠,即使是皇帝,也不能毫无理由的提高国家税率,何况这样的操作必然会在历史上留下记录。
如果走宦官系统,虽然可以避免收入数字的公开,但宦官系统同样以公开的名目征收税金,因为恣意扰民,又影响了正常的税收,同样会受到严厉的批评。而且也根本无法隐瞒。
另外还有补充一点的是,我们可以看到,政府征收赋税,在原料和劳力方面,有相当的伸缩性,修筑宫殿的时候多些,不修的时候少些,是否可以这么理解:“加派”可以成为官府的额外收入呢?
黄仁宇解释说:要是认定这些加派表现为官府的净收入,那将是错误的。明代后期官府的控制能力十分有限,税收实际上已达到了饱和点,对任何一个方面进行额外的派征肯定会引起其他方面税收的不足。1592年,一位掌管台仓库的户部侍郎上奏说六年中各省直共欠京运银7641100两(《神宗实录》4933)。而这一时期正是在重修慈宁宫,进行大规模水利工程设,万历皇帝又另外下诏修建自己的陵寝。
由此可见,明代后期政府的总税收额度似乎已经定了下来,某方面的征收必定带来其他方面的减少,或者就是大量的拖欠。明代后期赋税的拖欠非常严重,政府的征收从来没有超过额定中的80%。
万历皇帝非常吝啬,他在有生之年聚敛了上千万两白银的内帑,但他的开销同样巨大,奢侈浪费也是相当惊人的。即使如此,万历皇帝逝世时候仍然留下了约七百万两白银,不过被光宗和熹宗用于边饷和分配到了各部,万历皇帝遗留的财富再次被削减,直到熹宗年间,魏忠贤的独擅彻底掏空了万历的私藏。
因此崇祯的内帑有钱是不太可能的。
崇祯时期不像万历时期那样财政压力比较轻松,崇祯皇帝唯一的致富机会是没收魏忠贤的财产,这笔财产没有公布出来也缺乏历史记载,只有一些不切实际的猜想。不过相对明末的局势来说,这点钱贴补进去也是杯水车薪。至于其他的发财渠道,相信在明末入不敷出的巨大财政压力面前,即使是皇帝,想搜刮私房钱也不容易。
接手一个烂摊子的确是非常痛苦的,所以崇祯除了用自杀来换回名传千世也许也是真的黔驴技穷了。
钱永远只是一个数字,但就像美国的国父之一汉密尔顿所说“资本永不眠”。一张简简单单的纸往往背后是一个骇人听闻的故事或是一张难以想象的关系网。
人创造了钱,人不眠,钱永动。即使崇祯帝在景山之上望着紫禁城的大火用血书来为自己送别之时,他也不会知道大明帝国的钱除了那些军饷之外究竟还有多少。因为崇祯选择闭上了双眼,而那些真正有钱的人还在帝国的某个地方涌动,而且他们也不会和崇祯一起来景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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