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怎么停车的,把我的车漆都给蹭掉了!”2005年9月23日14:00许,临淄区的曲某(女)开车载朋友成某(女)一块来张店区。不想,在柳泉路与小商品街路口处等红灯时,爱车被前面一辆突然“倒车”的摩托车给刮了。看着自己的车被蹭掉了漆,曲某十分心疼,便要“肇事司机”秦某(女)给她补漆。秦某称自己不是有意的,而且认为两车刮到一块,曲某的车靠得太近也是一方面原因,所以不愿意赔偿。
双方争执了一会儿,绿灯就亮了,秦某便打算离开。一见秦某要走,曲某急了,上去就把秦某拽住了。由于谁也不肯让步,随着时间的推移,双方的火气越来越大。觉得继续下去也不会有结果,着急办事的秦某便再次打算走。曲某见状,上前就将秦某的车钥匙给拔了。秦某顿时火了,双方就打了起来。见曲某要吃亏,成某也冲上去与秦某厮打起来。
看见打架了,过往的群众就把她们拉开。曲某被人们这么一拉,手中的皮包掉在了地上,包内的东西也掉了出来,而且不知什么时候自己的高跟鞋也丢了一只,曲某便蹲下身去捡东西。再说秦某,被大伙拉开后才觉得自己的脸部火辣辣的,一摸竟然出血了。想到刚才对方两个人打她一个,她觉得自己吃了亏,于是她捡起地上的一只高跟鞋就朝曲某砸去。
这一高跟鞋砸下去,曲某顿时捂着脸痛哭起来。见状,成某脱下自己的高跟鞋朝秦某丢去。听见曲某不停地喊疼,成某赶紧将她送去医院。秦某还是觉得吃亏,于是便打电话报警称自己被人打了。
张店公安分局公园派出所民警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秦某就把刚才的情况告诉了民警,然后把曲某的车牌号给了民警。不久,民警便找到了仍在医院的曲某和成某,成某告诉民警曲某的眼睛被高跟鞋打中,出血了。经法医鉴定,曲某的伤情已经构成轻伤。
2006年3月10日,张店区人民检察院对涉嫌故意伤害的秦某提起公诉。(a11)(记者 苑晓辉 通讯员 刘涛)
记者感言
随着生活节奏的加快,人们越来越追求时效。曲某的不依不饶也可理解,谁家的“孩子”谁心疼,自己的爱车受了委屈,她的要求在情理上也说得过去。
然而,让人始料未及的是小事故演变成大干戈,甚至高跟鞋充起了武器。如果当时双方都能换位思考一下,或协商不成找交警处理,这场暴力带给她们的“苦果”就可以避免了。
在一个法制社会,暴力是解决不了问题的,暴力只会让小矛盾升级,让事情朝着更坏的方向发展下去。让我们学会换位思考,学会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生活就会多一点温暖,少一点干戈。(a11)
(记者 苑晓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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