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在武汉,出现全国性蔓延的新冠病毒(2019-nCoV)疫情给人们的生活工作带来诸多挑战。
比如,疫情暴发在春节全国性人员大流动期间,很多从“疫区”到达一个新地区的人都会被要求进行自我或者集中隔离观察14天,14天没有出现疾病症状才会被认为没有被感染或者带毒,才会被解除隔离。
有人会问,为什么需要隔离14天,10天可以吗?
自我隔离观察时间与2019-nCoV潜伏期这个需要观察的时间不是随便什么人决定,而是根据一种传染病的潜伏期确定的。
我们知道,传染病从接触到病原体(医学上叫暴露)到出现症状,即疾病发作之间都存在一个时间间隔,这就是传染病的潜伏期。
潜伏期是传染性疾病一个主要流行病学特征,对于相应传染病的预防具有极其重要的指导意义。
不同传染病有不同的潜伏期。
像最常见呼吸道传染病普通感冒和流感,潜伏期分别2~4天和1~3天。
最引人关注的则是狂犬病的潜伏期,跨度在几天到几年之间。
人们对目前正在肆虐的2019-nCoV认知还非常有限,对其潜伏期同样缺乏了解。
目前而言,公开发表的、意味着具有更高可信度的有关2019-nCoV潜伏期数据只有一项,即1月29日国家疾控中心领衔发表在NEJM上的有关最早期425例2019-nCoV的流行病学论文。
这项研究给出的2019-nCoV平均(严格来说只能用中位数表述)潜伏期为5.2天,范围为4到7天,最长(统计学上第95分位数)为12.5天。
但是,需要提示的是,这个数据源仅包含10个确诊病例,即这个潜伏期数据是通过对有详尽流行病学资料的10个病例的潜伏期经过统计学处理获得的,意味着是一个非常初步的结果,可靠性并不高。
或有人会疑惑,有那么多确诊病例,即使是论文报告的也有425例,为什么仅用10个人的数据来得出潜伏期这么重要的结果。
这是因为,可以用来确定一种疾病潜伏期的病例必须是流行病学调查中可以获得明确排他性接触史的病例。
也就是说,必须有且只有最早的那一次接触才有可能会染上疾病的病例。
这需要严格的流行病学调查,并且需要某些具有“恰当”情形的病例。
比如,日前越南发表在NEJM的一个个例,父亲从武汉返回越南住在宾馆中,儿子一直住在越南,没有接触2019-nCoV的任何机会。1月17号父子首次见面,到20号儿子就发病,并被确诊。
在这个病例,我们就可以很明确地说,儿子感染上2019-nCoV的潜伏期最多3天。
由此可见,可以用来获得可靠潜伏期的病例非常难得,可用病例数自然有限。
当然,除了直接的流行病学数据,我们还可以参考相近疾病的数据。
此前,WHO接连发表的有关2019-nCoV的文件中,都强调对2019-nCoV所知有限,建议主要是基于SARS和中东MERS这两种与2019-nCoV同属新型冠状病毒的疾病的经验。
就潜伏期而言,2002年暴发于广东的SARS,通常的潜伏期介于2~7天,最长的10天。
2012年发生在中东的MERS,中位数潜伏期约5天(范围2-14天)。
根据以上数据,再给出一定的安全系数,将2019-nCoV可能的最大潜伏期定在14天,用来指导可能存在接触史(暴露史)却没有症状(非疑似病例)人员的医学观察期限应该是合理的。
也就是说,只要连续隔离并观察14天而没有发病,就基本可以排除已经被感染上的可能。
很多地方在防疫实践中所采用的也正是这种14天观察法。
比如,在湖北以外地区对有湖北旅居史的外来人员采取隔离医学观察14天,14天没有发病才解除隔离的方法。
接下来,随着春运返程高潮的到来,很多从有确诊病例地区到达一个新地区的人,也会被要求进行14天的自我隔离观察。
即到达一个新的地区,要求自我隔离,或者被集中隔离(针对风险更高的,比如从武汉到达的人)观察14天。
“熬过”14天就万事大吉了吗?并不是。
经过严格的14天隔离观察,应该可以确定不存在已经感染的问题。
但是,没有既存感染,不代表今后不会被感染,一旦解除隔离,就存在暴露于病原体而被传染的可能。
因此,只要疫情没有最终结束(估计需要等到6月份,或以后),人们仍然需要一如既往地遵循2019-nCoV预防的建议。
首要的就是尽可能减少暴露于病原体的机会。
具体来说就是尽可能避免或减少与人密切接触的机会——以防呼吸道飞沫传播;
其次,就是严格注意个人卫生,尤其是手部清洁卫生,经常洗手——以防直接或间接接触传播。
因为,说到底,包括2019-nCoV肺炎在内的呼吸道传播疾病本质上是一种“密切接触”传播疾病,只要避免密切接触,就可以极大限度降低感染几率。
居家隔离14天时间怎么算
居家隔离14天指的是在有食物的保障下独自在家呆14天以上,如果在此期间接触了第二个人则要重新计算14天的天数。如果隔离期间出..疫情期间隔离14天时间怎么算
法律分析:疫情期间隔离14天时间的算法,是到目的地的第二天为隔离期的第一天。对已经发生甲类传染病病例的场所或者该场所内的特定区域的人员,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实施隔离措施,在隔离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因此,无论是隔离治疗、自我隔离观察14天,还是因其他紧急措施而不能提供正常劳动,单位应当视同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基本工资、奖金、津补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九条 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
扫一扫二维码用手机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