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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省考古研究所专家赴福鼎进行古民居建筑考古调查
为调查了解福鼎市辖区内现存较具规模古民居建筑的生存现状及保护对策研究,日前,福鼎市博物馆邀请福建省博物院考古研究所专家对我市古民居建筑进行了实地调查。
考古研究所专家及福鼎市博物馆工作人员一行先后深入点头镇举州村、磻溪镇黄岗村和白琳镇翁江村等地进行实地调查。
4月15日,在点头镇举州村连山吴氏古民居,考古研究所专家工作人员对古民居现状进行全面摸底,走进吴氏族人家中查族谱、查史料,全面了解古民居的历史来源,探究其建筑的外形特点、结构、布局和文化含意,并拍照存档。随后,考古研究所专家来到磻溪镇黄岗村吴氏古民居和白琳镇翁江肖氏民居等古民居建筑进行实地踏查,从实地考察、资料调阅入手,就建筑年代、建筑风格等进行了详细的了解和调查。
据省博物院考古研究所规划队张金德队长介绍。此次调查初步了解了福鼎市区域内的连山、蝦蟆座二处吴氏古民居建筑以及翁江肖氏民居建筑的地域分布、结构布局、保存现状、历史文化等基本信息。下阶段,我们计划将联合福鼎市文物相关部门对这几处古建筑进行进一步的调研勘察,发掘古建筑更深层次的文化内涵,同时做好测量定位、绘图、文字等考古记录工作,为古民居建筑以后的提升及保护利用对策研究提供详实数据资料。
据了解,目前福鼎市全市范围内已经列入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民居4 处,列入福鼎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及文物点的古民居有50余处。这些古民居大部分是明清以来的木构建筑,历史风貌保存完整,选址讲究、结构紧凑、布局合理、装饰格调高雅、雕刻精美,具有较高的历史、文化、科学、艺术研究价值。
保护文物古迹有什么意义
保护文物的意义:
1、文物保护有利于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的统一;
2、文物是历史文化研究和现代科技文化创新、发展的依据;
3、历史文物是县道德教育的好教材,对加强德育教育,以德治国具有重要的意义;
4、保护好历史文物是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生动教材;
5、文物是先人为我们留下的宝贵财富,具有正史、借鉴及教育等重要作用;
6、文物是文化最直接的反应,因此加强文物保护,也能够间接的推动经济的发展;
7、促进我国与世界各国的文化交流和友好关系的发展。
扩展资料:
根据《文物保护法》确立的基本原则,我国对文物的保护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行政管理体制。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即国家文物局)主管全国文物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工作。中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一些市、县还设有文物考古研究所、博物馆、纪念馆、古建筑保护研究所等文物事业单位,负责本地区的文化遗产调查、发掘、研究、保护以及文物藏品的收藏、保管、研究和展示工作。
文化遗产包括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物质文化遗产主要是指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文物,包括不可移动文物和可移动文物。不可移动文物包括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壁画、近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等。
根据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最新数据,目前,我国登录不可移动文物近77万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352处。国家核定公布历史文化名城118处,历史文化名镇名村350处。目前,我国已拥有世界遗产41处,其中世界文化遗产29处,世界文化与自然混合遗产4项,世界自然遗产8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文物保护
文体广电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文化工作
1、春节和元宵节期间,我局组织各乡镇进行了社火、锣鼓、秧歌等文化表演活动,活动亮点纷呈,特色鲜明,群众广泛参与,在社会上引起较大反响。
2、2月底,交道镇中社村村歌《一个村庄一个家》荣获全国十大村歌名歌,在2013年全国乡村春节联欢晚会成为开场曲目。
3、重视对我县文化干部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的培训。3月,举办了2013年全县首期文化站站长培训班,参加此次培训活动的共有23人,主要学习了群众文化活动的组织与策划;举办刺绣与面花制作培训,通过传承人手把手教学,让每个培训者都自觉地关注非遗、珍视我们优秀的传统文化,身体力行地参与到非遗传承中去。
4、3月中旬,我局组织下属文化馆、图书馆、剧团等单位深入安里乡开展了文化“三下乡”活动,送戏下乡演出、书法作品现场写送、刺绣工艺手把手教授等活动吸引了大批群众驻足观看,整场活动场面热烈,气氛活跃。
5、4月中旬,县剧团完成了体制改革,组建了“县秦腔演艺公司”。
6、4—6月,我局组织开展全县首届广场舞大赛。在、5个乡镇开展了海选活动,115村、2000名群众参加了海选。在广场举办复赛2场、决赛1场,21支队伍参赛并评出奖项予以颁奖;产生组织奖5名、一等奖3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表演奖8名。
7、5月,组织开展了全县民间艺人大普查活动,登记造册的各类民间艺术人才398名。
8、5月28日,组织开展图书服务宣传周活动,活动紧紧围绕“推进公共图书馆服务规范化”主题开展。在文化广场举办展览展板、发放宣传单,使广大公众了解公共图书馆服务规范的`内容,更好地享受公共图书馆的服务,利用阅览室开展少年儿童阅读交流活动,进一步在我县广大少年儿童中形成“多读书、读好书”的良好风尚,使广大读者进一步了解图书馆,走进图书馆。
9、6月初,我局举办了第八个“文化遗产日”展示展演活动暨全县首届民间艺人才艺大赛,以版面、实物等形式广泛开展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开发、利用宣传,80多位艺人展示绝活,26人及集体获得了一、二、三等奖与优秀表演奖,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另外,活动中县政府公布了非遗项目传承人名单,登记建档的传承人为124名。
10、6月7日,组织“面花”、“刺绣”、“陶瓷”、“鼓吹乐”赴风景区参加省2013年国家文化遗产日主会场展演展示活动暨市面花大赛。面花荣获团体二等奖1名、个人三等奖1名。
11、顺利通过我县图书馆第五次评估定级验收。
(二)文物、旅游工作
12、考古研究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3月2日—4月5日,省考古研究院经过35天的考古调查,共发现瓷窑129座,古民居75处,制瓷作坊78处,庙宇祠堂17处,坩土原料遗址3处,还发现瓷片堆积层3处,古城堡5处。这次考古调查表明,遗址是全国目前规模最大、保存最完整、遗存最丰富的原生态“陶瓷活化石”。
13、完成秦汉宫遗址区壕沟以内考古勘探。考古发现基址83处(房基61处,墙基22处),灰坑64处,陶窑11处,活土坑80处,活土沟2处,古道路2处。勘探表明,秦汉宫殿遗址是目前全国保存最完好的行宫遗址之一,对其进行保护、开发和利用具有较高的历史价值和现实意义。
14、完成了居安古墓群200余亩的勘探工作,确定了古墓群西北边界。完成了王官城遗址243800平方的考古调查,建立GPS数据,做好了对每座墓葬的保护工作。
13、3月初,与林业局共同制定了三年绿化规划,窑头镇政府第一阶段栽植侧柏300余株,油松300株,古槐树40棵。
14、4月,向市局报送了我县镇村和镇村申请历史文化名村的相关申报材料。
15、4月27日,遗址被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我县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已达5处,属于文物大县。
16、5月中旬,由陕师大旅游学院编制的《旅游详细规划》通过省专家组评审验收。
17、5月中旬,邀请陕师大旅游学院编制永内农业生态观光园旅游规划。
18、组织编制向省文物局申报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19、设计完成由省美术学院规划的遗址60分钟景区环线、村古堡,预计7月中旬开工建设。
(三)文化市场工作
20、深入宣传文化市场各项法律法规政策。我局先后开展了“保护知识产权、打击侵权盗版”、“全面禁毒宣传月”、“法制宣传日”、“安全生产月”、“文化市场法治宣传日”大型法制宣传活动。
21、按照依法行政要求,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流程图》、《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范围》、《文化市场管理和执法范围》、《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依据》,用职责和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做到依法行政。
22、认真开展文化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多渠道公布文化市场举报电话,认真接待来人、来电举报,做到有报必查,有报必复,并对违规行为实行严格查处。半年来共出动执法人员80余人(次),检查各类文化经营场所130余家。其中与公安、工商、消防、市文化综合执法支队等多部门开展专项执法大检查4次,重点突击检查6次。受理群众举报、投诉20余起,处理举报率达100%,其中检查网吧70余家(次),电子游艺娱乐场所、歌舞娱乐场所20余家(次),责令停业整顿5家,处罚23家。
23、积极开展“扫黄打非”专项整治行动。按照市扫黄打非办的要求,先后开展了《网络色情信息专项治理行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校园及其周边文化市场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把工作重点放在全面清查印刷复制业、出版物市场和互联网“扫黄打非”上面。对全县的新闻出版市场重点检查,对违规经营行为从严查处。共出动执法人员60余人(次),检查各类出版场所20余家,责令改正3家,警告5家,责令停业整顿1家,查处地下非法印复制业一家,取缔校园周边非法经营场所3家,没收非法音像制品1300余张,非法出版物1100本、盗版软件、电子出版物60余张。处罚违规经营音像店、印刷厂2家。
24、2012年12月26日,与市文物稽查支队、县刑警大队共同协作,将长期倒卖文物的犯罪嫌疑人吕自江刑拘,在今年案件查办中查获收缴黄褐釉陶盒(汉代)、龙泉窑青釉三足炉(明代)、圆底铁釜(金元)、黑釉玉壶春瓶(明代)等文物15件及挖墓工具,经鉴定其中国家三级文物1件,一般文物14件,结案后全部文物已移交县文物保管单位。
二、存在问题
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文化产业资金投入不足、本土文艺人才缺乏,制约了我县文化事业的发展;文化产业自主创新能力不强,项目发展贫乏单一,未形成规模效应;文化市场监管手段有待进一步提高;全民法制意识和文物意识淡薄,文物保护宣传力度不够;旅游产业基础设施薄弱,发展旅游业步伐有待加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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