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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我一刀小说,说说你看过最长的小说

历史趣闻2023-6-30阅读:322

年龄渐长,老感觉春节的节味越来越淡。今天早上,吃着香肠,突然悟出:春节还是那个春节,之所以我们觉得淡,是因为在过去,尤其是在物品短缺的时候,春节是一个打牙祭的好时机,吃嘛嘛香,因此印象深刻,回味悠长。如今,短缺已是遥远的回忆,我们的快乐也随之下沉,要撬它起来,得用相当大的力气。好在我们一辈子不仅仅是为那张嘴。曾几何时看董桥的书,有一段话印象深刻:Feed your mind as you feed your body, everyday.就是说,我们要像喂养我们的嘴一样,每天喂养我们的大脑。大脑满足所产生的效果,比喂嘴更持久,相信我,一定是这样的。所以,在佳节前夕,我推出一个小说大餐,希望大家能在春节也打一个“精神牙祭”。这个小说夜谈系列不是一天写成的,而是花了十来年一点一滴累积而成,并且我每年都在修订、增删,一家之言,贻笑大方。

小说夜谈之一。好小说首先要有好故事。好故事要有感同身受的命运起伏,要有合理的新奇,要有让你茫然无措的矛盾冲击和困境焦灼。在我阅读过的作品中,属于好故事的作品有狄更斯的《远大前程》、亨利?詹姆斯的《一位女士的画像》、奥威尔的《动物农庄》、肖洛霍夫的《静静的顿河》、弗兰纳丽?奥康纳的《好人难寻》、昆德拉的《生命中无法承受之轻》、芥川龙之介的《罗生门》、D·H·劳伦斯的《狐狸》、马拉默德的《伙计》、斯泰伦的《苏菲的选择》、库切的《耻》、耶里贝克《钢琴教师》、余华的《活着》、伊恩?麦克尤恩《阿姆斯特丹》、爱瑞斯?默多克的《大海、大海》、戈尔丁的《蝇王》……

小说夜谈之二。好小说不需要作者插嘴太多。常见的俗套是,作者在写作的过程中,忘记了作家的本分,喋喋不休地把自己的观点和意识形态塞给读者;频繁插嘴,对人物和事情指指点点,生怕读者看不懂……《静静的顿河》之所以伟大,就在于肖洛霍夫忍住了亮出自己观点的冲动,虽然他是红色政权的宠儿,但作为作家,他笔下的格里高利并没有被贴上任何政治标签,他也没有明显地把自己的爱恨赋予笔下的人物,从而去引导、暗示读者的爱恨。正因为跳出了意识形态的窠臼,这部巨制才得到东西方对立阵营的同时肯定,让文学回归文学,说的就是这个意思。托尔斯泰的《复活》、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卡拉马佐夫兄弟》、托马斯?曼的《魔山》,就达不到那个高度,这些小说完全变成了作者的宗教、哲学的论文,概念先行的毛病使小说陷入了说教的泥潭;他们不是在写宗教小说,而是宗教化地写小说。简言之,作家只需提出问题,不给出答案,实在要给,也必须为答案留出足够的开放性让读者去解答。

小说夜谈之三。好小说要有好的主题。酒的种类很多,同一系列的酒中,品质也有高下之分。痨起酒来、没得选择的时候,喜欢茅台的也会喝二锅头。即使这样,茅台还是茅台,二锅头永远都是二锅头。文学也是:《金瓶梅》会让你看得津津有味,但你说《金瓶梅》的主题高雅,我就实难赞同了。主题首先要有趣味,喜欢三寸金莲也是种趣味,但你把它放到跟收藏古玩字画一个档次显然不当。其次,主题要一定的代表性,小众固然需要,但我们谈论文学,更希望影响面广一些,主题要有对人类普遍困境的关注。其三,任何一种缺乏对峙和冲突的主题就如同坐缆车登山,完全无法在情感上冲击读者。彼得?凯里的《奥斯卡与露辛达》对个人命运的乖谬与对宗教信仰赌徒般心态的深刻书写,让人读完后欲罢不能,同样强烈牵扯人情感的也包括艾萨克?辛格的《冤家,一个爱情故事》等。其四,主题可以引起争议,但不能突破底线。《狼图腾》故事有趣,但其主题很成问题。作品不仅宣扬动物崇拜,甚至放声讴歌残忍、贪婪、凶狠的狼性,不敢直视理性的光芒,反而返祖原始的兽性,这对历经两次世界大战、一次冷战、古拉格、奥斯维辛和夹边沟而劫后余生的人们来说,是无论如何都无法容忍和接受的。遗憾的是,这种对于狼性的崇拜,竟让一些组织津津乐道,甚至要求成员人人必读并学习,让多少明白点历史的人很容易想起在瓦格纳音乐的感召下,在尼采疯癫的“上帝死了” 的呼喊中,向希特勒致敬的那些“战争机器”。张承志的许多小说也有这样的狼性特点,虽然他的文字和叙事确实功力非凡。其五,主题要有足够的吃水深度。一部小说读完之后,你掰着脚趾头都能说出它的主题,那么这部书带给你的思考余地就很有限,它对磨砺你的观察刀锋裨益甚微,那你读它何用?如果一本小说你读过了就读过了,连“反刍”和“回望”都没有,这样的小说还是不读吧!其六,好小说的主题往往不止一个,一本小说有不同的解读空间,恰恰是这本小说的迷人之处。这跟你喜欢一个人差不多,那人就一个面貌,我看你能喜欢多久。

不同小说的主题的厚薄固然很难比较,但也不是完全不可能比对,你如果把罗伯特?潘?沃伦的《国王班底》与菲茨杰拉德的《了不起的盖茨比》相比,你还是能感到前者比后者要厚那么一点点。我喜欢的好主题的小说包括霍桑的《红字》、果戈里的《外套》、卡夫卡的《审判》、贝克特的《等待戈多》、康拉德的《吉姆爷》、福克纳的《我弥留之际》、韦斯特的《寂寞芳心小姐》、加缪的《局外人》等。

小说夜谈之四。小说风格可以多样化,但形式不能大过内容。进入20世纪之后,众多作家在风格的多样化方面做了很多探索,极大地丰富了小说这种文体。但我反对形式大过内容,即使是被小众捧得很高的作品,我依然不买账。比如普鲁斯特的《追忆逝水年华》(拆开看,这本书更像一本艺术欣赏指南,一部小说化的回忆录。硬要往小说套,为难了读者,也为难文学批评家);又比如科塔萨尔的 《跳房子》(按作者的说法,该书可以从任何一章开始阅读,而我的看法是:干脆不读);乔伊斯的《尤利西斯》(天书,对不对?别说你读懂了,读不懂就对了,不丢脸);罗伯特?格里耶的《橡皮》(他喜欢以更加复杂的文字去解释本来就复杂的世界,结果你能猜出来的);保罗?奥斯特的几乎所有作品(我相信人的记忆不可靠,也相信时间的虚拟性,我甚至相信一切物质世界都不可靠,但如果一本书你完全不能找到一个立足点去看,那就好比在云霄飞车上读书了).......我相信小说首先应该让人有阅读的乐趣,否则我们不如去啃黑格尔、维特根斯坦、福科、德里达的哲学书。你实在要称上面那些作品为小说也可以,但小众的归小众,我们还是走阳关道比较容易一些。相比之下,同样换种写法讲故事,但又不把大众甩远了的另外一些作品,如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福克纳的《喧嚣与愤怒》、卡尔维诺的《树上的男爵》、高行健的《灵山》、托尼?莫里森的《宠儿》、伍尔夫的《到灯塔去》,既让我们体验了超越现实而又贴着地面行走的文学之美,又流畅地变换叙事角度,从不同侧面讲述同一个故事,丰富了我们的阅读体验。海明威的短篇小说,如《杀手》、《最后一片净土》,直白却又无处不在、暗流涌动的对白,让读者必须带着参与的态度去读。顺带说一句,当下有一种倾向,就是一提到小说,一些评论家就认为小说的传统意义过时了,小说没有意义,或者意义溃散了,小说只有文本和形式上的意义。于是,他们在字里行间当文字侦探,在文本丛林里咬文嚼字,从形式上去解读一部作品。对此,我的看法是,这些努力固然拓展了对小说的解读空间,但因此而忽略小说的传统意义则相当轻率。

小说夜谈之五。无论哪种文体,合理的故事是起码的要求,在此之上才是引人入胜的情节。今天我们读莎士比亚作品的时候,很容易从其中读到太多的巧合、太多戏剧性的场面(诸如眼看坏人就要得逞,奇迹从天而降,等等)、太过明显的矛盾及其轻率的解决、一再出现的穿帮场景……这些在当时,或许是一种被广泛接受甚至欢迎的惯伎,对于今天的读者来说,就大倒胃口了。除了《王子复仇记》、《李尔王》以外,在我看来,莎翁作品中廉价的巧合、凌空蹈虚的奇迹、站不住脚的动机随处可见,这些不是一部好作品的标记物。同样喜欢巧合与结尾翻转而缺少合理性的还包括欧?亨利。而读莫泊桑的《项链》,你会发现他所营造的巧合与戏剧化结局,就扎实地根植在文本之中,并且和人物的个性、命运的乖舛紧密相连,巧是巧,但自然合理,水到渠成。安徒生、博尔赫斯、法朗士、吉卜林的短篇小说、阿加莎?克里斯蒂的侦探小说、相当多数的日本侦探小说(森村诚一、东野圭吾等代表作)、阿瑟?黑利的行业小说都达到了合理、有趣的故事标准。多说一句,儿童小说、童话、寓言故事,都在我考察的范围之中,没有另外的标准。安徒生和吉卜林的童话故事所达到的高度,是后来者远远无法超越的,无论是C.S.刘易斯的《纳尼亚传奇》、托尔金的《魔戒》、J.C.罗琳的《哈里.波特》,不管他们写了多厚,赚了多少钱,发行了多大的量,都掩盖不了一个基本事实:平庸、俗套、完全没有想象力。

小说夜谈之六。作家对情感体验的深度决定了作品水准的高下。人有七情六欲,小说就是围绕这些展开的。不过,稍有人生阅历的都知道,其实人生中的情感远不止七情六欲,许多无法名状的情感常铺陈在我们心头,譬如不喜不悲,悲欣交加......要把这些写出来,高下自现。举例来说,简?奥斯汀的《理智与情感》就是一种浅表性的情感表现(俊男靓女开始没有感觉,后来有了感觉,有了感觉又遇到阻力,最后阻力散去,有情人那啥...顺带说一句,备受小众喜爱的杜拉斯,在我看来其文学地位也仅抵达这个层面,并不比她的同胞同辈萨冈好多少。同样级别的还包括E.M.福斯特的《看得见风景的房间》),到了夏洛特?勃朗蒂的《简爱》,我们明显感觉到有什么东西增加了,情感的分量和多样性得到了提升,再看艾米莉?勃朗蒂的《呼啸山庄》,你会感觉一种强烈的撞击和撕扯,一种久久难忘的刺激,你终于知道,苦不是单纯的苦,苦有时候会回甜;酸不是单纯的酸,有时候会涩...作家的阅历、体验,势必反应在作品中。我不是说奥斯汀等人的作品不好,而是说她们对于情感的感受、把握和书写的能力与艾米莉相比存在明显的差距。基本上,我再努努力,达到奥斯汀的水准应该不难,但要达到夏洛特的水平还得练上几十年,而要达到艾米莉的水平,这辈子是别想了。我的上品排行榜中,跟《呼啸山庄》站在同一水准线上的还包括哈代的《无名的裘德》、D·H·劳伦斯的《请买票》、托尔斯泰的《伊凡?伊里奇之死》、麦卡勒斯的《伤心咖啡馆之恋》、福克纳的《纪念艾米丽的一朵玫瑰花》、尤多拉?韦尔蒂的《没有你的位置,我的爱》、凯瑟琳?安?波特的《中午酒》、严歌苓的《白麻雀》、雷蒙德?卡佛的《真的跑了这么多英里吗?》、《谈论爱情时我们都在说些什么》、乔治?奥威尔的《上来透口气》、马尔克斯的《霍乱时期的爱情》、斯坦贝克的《人鼠之间》……

小说夜谈之七。作家对世情变迁的领悟决定了作品的格局。陀思妥耶夫斯基说,所有的故事归纳起来不外乎两类:陌生人来到平静小镇以及主人公踏上未知的旅程。按照这个分类,李劼人的《死水微澜》、《大波》,茅盾的《霜叶红似二月花》,钱钟书的《围城》,阿来的《尘埃落定》都不错地描绘了这来去之间的路途体验。而陈忠实的《白鹿原》除了对人、事的浓抹重涂以外,更向社会历史层面猛进,力图挖掘中国人的根系。毕竟,人从母体出来以后,那条有形的脐带就被剪掉了,而每个人的几十年,都被一条无形的脐带牵着。作家如果在描写“是什么”的时候忘了那条脐带,小说势必欠缺而不能与伟大比肩。另一些与白鹿原达到同样高度的作品包括拉什迪的《午夜之子》(这部作品被评为布克奖中的布克)、肖洛霍夫的《静静的顿河》(他对哥萨克民族特性的挖掘,远超托翁在《战争与和平》中对俄罗斯人的描写所达到的深度)、君特·格拉斯的《铁皮鼓》(他对纳粹的历史根源的拷问,至今还没有第二个作家做到)。作为一个在中国生活了几十年的美国人,赛珍珠的《大地三部曲》足以让很多本土作品汗颜,庶几赶上老舍的《骆驼祥子》、萧红的《呼兰河传》、沈从文的《边城》、刘震云的《一句顶一万句》、莫言的《红高粱》、《生死疲劳》,但她始终缺少对那根脐带的深切感受,从而让《大地三部曲》定格在“还不错”的那个层面。

小说夜谈之八:人物塑造显功力。人物一出场,性格全部暴露,其后也没有发展,这样的创作是失败的,人物一定要有多样性和矛盾性;人物性格的发展要自然,前后一定要能呼应,没有铺垫,后面的突变就会显得突兀。司汤达在《红与黑》中塑造的于连大体是成功的,但他入狱后突然显出一种神性来,拒绝所有的搭救,就显得突兀了,因为从之前的描述我们看不出他会发生这样的变化---婊子从良,至少我们要先看到她在存钱嘛。我一直很欣赏的一些小说人物包括塞万提斯的《堂吉诃德》中的堂吉诃德和桑丘、福楼拜的《包法利夫人》中的包法利夫人、狄更斯的《大卫?科波菲尔》中的科波菲尔、哈代的《卡斯特桥市长》中的卡斯特桥、《无名的裘德》中的苏、马克?吐温的《哈克贝里?芬》的芬、鲁迅的《阿Q正传》的阿Q、菲茨杰拉德的《了不起的盖茨比》中的盖茨比、海明威的《老人与海》中的那个老人、蒙哥马利的《绿山墙的安妮》中的安妮、塞林格的《麦田的守望者》中的霍尔顿、纳博科夫的《普宁》中的普宁和《洛丽塔》中的洛丽塔、厄普代克的《兔子四部曲》中的兔子、白先勇的《台北人》中的金大班、卡尔维诺的《树上的男爵》中的男爵、奈保尔的《毕司沃斯先生的房子》中的毕司沃斯、石黑一雄的《长日留痕》中的史蒂文斯、……哈金的短篇小说集《小镇奇人异事》明显是向安德森?舍伍德的《小镇畸人》致敬,但写出来的人物毫无特色,只不过先确立出某种典型脸谱,然后把人物往故事里面一扔了事。曹乃谦在《到黑夜想你没办法》中表现出的对地方方言的熟练把握以及对人物精炼的刻画都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而一回到正常语言写《佛的孤独》的时候,人物一下子变得黯然无光、似曾相识,还不如王小波笔下的那些人物有趣。

小说夜谈之九。叙事方式也要服从内容。打有小说起,就两大基本叙事角度:全知视角和主观视角。后来在这两种方式下又派生出一些子门类。一些翻空出奇的作品,如福克纳的《喧嚣与愤怒》,从三个人的角度讲述一个家族的变化,每一个视角都是第一人称,其中还有一个是傻瓜,在他眼里,时间是凝固的,让人分不清过去还是现在,更分不清哪些是“事实”,哪些是“虚幻”。这不是炫技,而是逼迫读者放弃舒服的阅读姿态和习惯去重组碎片,参与意义的建构,在文本空间的不同地方去拾穗,看在合上书的时候,自己能够采集多少作者留下的秘符。托妮?莫里森的《宠儿》,从一个投生的死魂灵的角度讲述黑奴悲惨的生活;阿特伍德的《盲刺客》,将新闻报道作为背景反复出现在书中,然后以一个私眼的角度进行补充和否定,再以另一个私眼中的故事提供佐证,从而构建一个令人生疑但又立体的故事;拜雅特的《隐之书》,顺序倒序交替运用,穿插尘封的书信作为线索,从而揭开一段隐秘故事的点点滴滴;威廉?戈尔丁的《品切?马丁》从一个死人的角度讲故事;高行健在《灵山》中罕见地使用了第二人称进行叙事;帕慕克在《我的名字叫红》中罕见地采用了二十几个以第一人称进行叙事的角度,极大地丰富了阅读体验.... 不管是什么角度,在我看来,都是为内容服务,如果叙事角度能加强故事的推演,增加故事的层次和趣味,并且对读者的阅读习惯提出些不大不小的挑战,都是值得赞赏的。但是,如果视角的发出者区分不明显,视角的切换没有标记,就容易造成阅读困难。我读略萨的《城市与狗》,读到200多页还无法区分人物,就是这样的情况。

小说夜谈之十。作家与作品是两回事。很多人不能把喜欢的作品与作家区分开来。莫言得诺奖之后遭到一些人猛戳(其中包括我比较欣赏的学者如许纪霖等),起因是他曾抄“座谈会经”,抄经是事实,他的作品文学性很高也是事实。遵命者、听命者,他不是第一人,同样得过诺奖的肖洛霍夫也受到过当局的庇护。说开了,我们尽可以把作品翻来覆去地看,但没必要把他本人翻来覆去地看,因为那样的话,相当多的作家,无论人品还是性格,都能让人把头摇得巴郎鼓一样:陀思妥耶夫斯基既是淫棍也是赌棍;福楼拜、莫泊桑都是淫棍,最后都死于梅毒;雨果常常天不见亮从不同女人的房间溜出来;卡波特一边跟名利场眉来眼去,一转眼就把他座上高朋的轶事写成小说,搞得众人避其如鬼神......莫言的批评者忘了或故意忘了这些人,又或者是不知道前有古人后有来者,不管怎样,在评判之前做些功课很费事么?作家的一些劣习,如果被挡在作品之外也就罢了,但如果进入作品,我们必须挑剔。雨果的《巴黎圣母院》,花了大量篇幅描写圣母院的内外结构、装饰,把自己搞得像一个建筑学家和考古学家;麦尔维尔的《白鯨》不厌其烦地告诉我们关于一条鲸鱼的所有事实---他是鱼贩子吗?...这些都让读者不胜其烦,对推动情节无甚价值,也降低了阅读的乐趣。在雨果和陀思妥耶夫斯基的时代,故意写得长有骗稿费的习俗,而当代某些作家这么做,就有些卖弄的成分在里头了。

小说夜谈之十一。作家的想象力和创造力比文笔更重要。优美的文笔为小说增色不少,在我看过的小说中,文笔上乘的有卡尔维诺、伍尔夫、哈代、厄普代克、迈克尔?坎宁安、永井荷风、乔纳森?弗兰岑、老舍、钱钟书...按毛姆的说法,巴尔扎克、狄更斯等的文笔都算不上上乘,但不影响他们作品的伟大。这点我相当同意。有批评家专门对陈忠实的作品逐字挑捡,发现几无一段无语病。我承认他指出的都属实,但小说不是这样读的,这是种精神洁癖,难以欣赏小说的趣味(当然,文字也不能太差,端木蕻良、沙汀、菲利普?罗斯的文字就属于不忍卒读的类型)。在我看来,比文字更重要的是作家的想象力、创造力。乔治.奥威尔没有在极权国家生活过一天,却写出了《 1984》和《动物农庄》这样卓绝的作品;托马斯?曼20岁出头就创作出《布登博洛克家族》这样的史诗巨著(虽然他之后的所有作品都在向下一路狂奔);艾米莉.勃朗蒂足不出户写出的《呼啸山庄》让后人诧异不已...一个作家写自己熟悉的环境和人物并不稀奇,稀奇的是写自己不熟悉的,那就完全需要想象力和创造力了。此外,作家还需要有荷叶托珠的承受感,有拿捏稍纵即逝的情感的分寸感,有蜻蜓点水而不沾湿羽翼的轻重感。这方面,卡夫卡、卡佛、契佛、安?贝蒂、D.H.劳伦斯、罗恩?拉什、洛丽?摩尔、理查德?耶茨、冯内古特的作品都树立了极好的标杆。

小说夜谈之十二:没有啃光的草,只有不努力的牛。上文提到,好故事的一个标志是即使面对一个旧题材也能写出新意。可以肯定地说,人类社会迄今能涉及的重大题材,从十八世纪以来的文学作品几乎都涵盖完了,也就是说,今天你去碰任何一个题材,对不起,都已经有人碰过了。但是不是就无题材可写了呢?显然不是。哈金的《等待》就写出了一个于无声处听惊雷的爱情故事:在文革时期,一个已婚的军人爱上了一个女人,于是他决定离婚跟这个女的好,但这个婚不容易离,因为他是军婚,根据政策,必须要等上一定的时间才能离婚。结果,这个“一定的时间”一等就是18年!但是,他们还是坚持了下来,总算把婚离掉。按下这中间的曲折不表,单说终成眷属之后,男人居然怀恋起那被他离掉的、几十年都没有感情的老妻来!故事的结尾是他在前妻家与前妻和女儿吃过团年饭之后,互道“希望很快再见”!这个故事的有趣点在于直抵爱与不爱间那片宽阔的纵深腹地,向我们展示了情感生发的突如其来以及在等候中因碾磨而退却的不可捉摸性,更让我们了解到,爱的浓淡和厚薄之中那种难以言说的分寸并荒谬。此种题材鲜有人触及,读后回味无穷,难怪这部以中文腔的英文作品能拿下“福克纳奖”。因乎此,我总是为读到费德曼的《华盛顿广场一笑》、尤内斯库的《犀牛》、尤金?奥尼尔的《奇怪的插曲》而激赏。按卡夫卡的说法,我们要阅读那些伤害我们和捅我们一刀的书,顺着这个路径走,我们依然能碰到伟大的作品。小说在发展,文学评论和标准也在变。就在几十年以前,D.H.劳伦斯的《查特来夫人的情人》、亨利.米勒的《南/ 北回归线》还被一同定义成禁书,就因为其中有一些性描写,而今,随便找本劳伦斯?布洛克的书你都会发现亨利.米勒算个毛啊,最多布考斯基一个级别!即使与他同时代的谷崎润一郎相比,米勒也就是个地摊文学的档次。但是,不管读者和评论家的口味如何变,文学依旧值得我们期待!

给我一刀小说,说说你看过最长的小说

读了天方夜谭这个故事你有什么体会?

读了阿拉伯神话故事集《天方夜谭》。读了这本书之后,我知道了我们要聪明的面对问题,不要稀里糊涂;当你经历过一些冒险后,你会懂得很多,也会知道很多事情;每个人都各有各的优点,各有各的用处,不要只看一个人的缺点而不看他的优点。

《天方夜谭》又名《一千零一夜》,该书的情节曲折离奇,讲述的语言十分幽默,采用的是大故事套小故事的形式,读来一波三折,令人回味无穷。

读了《天方夜谭》,让我体会到人民的疾苦。我们应该多为广大人民群众着想,我们要做对人民有益的事,要关心人民,为人民做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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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方夜谭读后感

天方夜谭读后感1

  《天方夜谭》是一部著名的阿拉伯民间故事集。这本书对世界文学艺术产生了深远的影响。19世纪法国著名作家司汤达曾说过这样的话:“希望上帝使我忘记《天方夜谭》的情节,以便让我再读一遍,重新领略这些美妙故事给予我的乐趣。”

  《天方夜谭》内容丰富,包罗万象。有《渔翁的故事》、《三个苹果的故事》、《驼背的故事》······每一个故事都说明了中世纪阿拉伯丰富多彩的风土人情和社会生活。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曾经有个国家萨桑国,国王山鲁亚尔看见王后与宫女嬉戏玩耍,一怒之下就杀了她们,觉得所有的女人都不可信。他下令每天娶一个女子,第二天把她杀了。宰相有两个女儿,大女儿山鲁佐德不仅美丽动人,还聪慧过人,自愿进宫挽救无数无辜女子。山鲁佐德一见国王就请求国王准许她与妹妹做最后的话别,她们俩一见面,姐姐就给妹妹讲起了故事。国王也被这故事迷住······就这样山鲁佐德讲了一千零一夜的故事,国王也渐渐觉醒了,他终于明白自己不应该那样做,于是山鲁亚尔娶了山鲁佐德,全国上上下下又过起了安居乐业的生活。

  《天方夜谭》显示了阿拉伯人民非凡的智慧和想象力,他爱憎分明,充满哲理,许多故事都贯穿着光明和正义最终战胜黑暗与邪恶的中心思想,使得人们对生活充满了热情与希望!

  《天方夜谭》这本书中的故事一波三折,令人回味无穷;读时令我沉醉入迷。还有如此美好的寓意,更加使我爱不释手!我希望你也会喜欢!

天方夜谭读后感2

  这段时间里我读了一本书——《一千零一夜》,也叫《天方夜谭》。这本书里讲了很多古代故事。

  比如,“流浪王子的故事”说的是以前有个暴君,只知道敲诈老百姓,他的王子看不惯他的所作所为,就离开了王宫。过了很久,王子回来了,但国王不认识他,把他关进监狱。在监狱里,王子求安拉惩罚国王,狱卒很害怕,就把他放了,这时大火把王宫烧了,只有王子和狱卒幸存下来。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人不能像暴君一样,应该诚实做人。

  说起我,我现在碰见乞丐也会捐几块钱,不过是用爸爸妈妈的钱,但是以后我一定会用自己的钱,捐给慈善机构的。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读好书能使你增长知识,启迪智慧,开阔视野,陶冶情操。《一千零一夜》就是这样一本好书。

天方夜谭读后感3

  我阅读了《天方夜谭》知道了,《天方夜谭》是一部著名的白阿拉拍民间故事集。

  《天方夜谭》内容丰富,包罗万象,描术了中世纪阿拉拍丰富多彩的风土人情各社会生活,蕴藏着深厚阿拉拍拉文化内涵,显示了阿拉拍人非凡的智慧各想像力,具有浓隋的民族特点。它爱憎分明,充满哲理,许多故事都贯穿着光明和正义最终将战黑暗各邪恶主题,让人们对生活充满热情希望。它的情节折离奇,叙述语言诙谐幽默,采用的是东文学中常见的大故事套小故事的形式,读来一波三折。

  大家去看看吧!肯定会使你回味无穷。

天方夜谭读后感4

  《天方夜谭》是一部著名的阿拉伯民间故事书。里面有一些美妙的故事可以给予我们乐趣。

  这本书里面有许多人物。如:知书达理见识过人,长得美丽的山鲁佐德。伟大的安拉。大骗子洗染匠艾彼·勾尔。理发师艾彼·托,是一个好人。

  这本书里有许多精彩的故事。如:水牛和毛驴的故事,脚夫和巴格达三个女人的故事,哈里发和懒汉的故事,艾奈斯和王丽都的故事,驼背的故事。

  这本书内容丰富,包罗万象。描述了阿拉伯丰富多彩的生活,蕴藏着深厚的阿拉伯文化,表现了阿拉伯人聪明的智慧ihe非凡的想象力,具有浓郁的民族特点。里面的故事爱憎分明,充满希望。

  《天方夜谭》的情节曲折离奇,讲述的语言十分幽默,采用的是大故事套小故事的形式,读来一波三折,令人回味无穷。

  让我们一起用光明和正义打败黑暗和邪恶。

天方夜谭读后感5

  《一千零一夜》又叫天《天方夜谭》,里面的故事非常有趣,很富有教育意义和警示的作用。书中有幽默的、悲哀的、有趣的、可怕的、悲惨的……各种的风格都有。有的故事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比如《穷人与富人》,讲述了在巴格达城有个富翁,他非常有钱,比国家的金库都多,可是由于他心存侥幸,在短短两年的时间把家里挥霍一空。变成了一个地地道道的穷光蛋。

  但是在朋友的用心良苦的帮住下,他又从穷人变成了富翁,这虽然与他的勤奋有关但是教育我要真心对待朋友,又提醒我们要珍惜友谊。

天方夜谭读后感6

  这几天我读了《天方夜谭》里面的故事非常吸引读这本书的人,下面我们来介绍一下吧!

  《渔夫的故事》是《天方夜谭》中非常的一个故事,重点讲了一个渔夫在一次撒网捕鱼时,捕到一个瓶子,于是打开瓶子去看,没想到竟钻出一个魔鬼,这个魔鬼想吃掉渔夫,渔夫却聪明地逃脱一死,最后又将魔鬼装到了瓶子里的事,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渔夫遇事不慌,聪明果断,也说明了魔鬼不管在什么情况下,都是那么阴险狡猾、死不悔改、本性难移警告人们不要随便轻信别人的谎言,坏人终会遭到应得的报应。

  这个故事是我印象最深的一篇,让我对渔夫有了另一种看法。

天方夜谭读后感7

  《一千零一夜》又叫《天方夜谭》,是一部阿拉伯民间故事集。这本书里有神话故事、童话故事、还有寓言故事和冒险故事等等,还有很多很多的故事 …… 这些故事读起来都十分的有趣,我特别喜欢这一本书,下面就让我来细说一两种里面的故事。

  在说我十分喜欢的故事,当然就是《阿位丁和神灯》啦!故事中魔法师自让为得到了神灯就能得到一切,岂不知有些东西是金钱买不到的,比如说生命是金钱买不到的,美好的品德比金钱更重要的。道德败坏的人,即使金钱有再多,同样会遭到别人的唾弃。真正的富有是精神上的富有与金钱无关。而阿拉丁得到神灯后不是尽情的享受,而是随着时光的流逝,他不断的充实自己,并开始着手经营生意,成了一个颇有名气的商人。还经常帮助那些孤苦无依的`穷苦人,因此深受人们的爱戴。最后还当上了国王,因阿拉丁的勤政爱民,使百姓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我认为这个故事是在讽刺那些贪财的人,也在警告我们要做一个实实在在的人不要太贪财,要像阿拉丁一样要依靠自己的智慧和力量,而不是不劳而获。

天方夜谭读后感8

  《天方夜谭》这是一部谱写了阿拉伯人民非同小可的人间奇遇,最令我记忆犹新的是它从一个故事续写出另一个故事,是一本富有连续性的长篇小说,它描写了人民非凡的智慧,想象,欢乐和悲伤。以这4个不同的形容词为主线,展现了一项巨大的人间奇妙的事件。

  《天方夜谭》又名《一千零一夜》虽然内容基本一致,但从《天方夜谭》一书中更能感受到阿拉伯人民生活的精彩,所以我们称它为纯真的童话!从书总,我感受到了哥哥卡西姆的可恶与弟弟阿里巴巴的善良;从《阿拉丁与神灯》这个故事中,我体会到了阿拉丁的智慧……《天方夜谭》它爱恨分明充满无限的哲理许多故事都贯穿着光明和正义,黑暗与邪恶的终级较量,让人们对生活充满热情,信念与希望。它有着曲折离奇,不同一般的情节,语言叙述诙谐幽默,最佳采用的是东方故事中最常见的大故事套小故事的形式,。读起来一波三折,令人回味无穷、沉醉入迷、爱不释手!

  读完这本书,我仿佛又回到了充满幻想的境界里,是智慧带我打开了想象之门,是勤劳带我走向欢乐的乐园,是贪婪又将我拉入到悲伤的时代……因此,我要努力,争取永远徜徉在欢乐的星球里!

天方夜谭读后感9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又精彩、又好看的书,那就是——《天方夜谭》。

  《天方夜谭》故事开始,是讲一位暴君因王后与人私通同,胸中愤恨,便每夜娶一女子,翌晨即杀死,以此报复。美丽智慧的宰相女儿山鲁佐德为拯救无辜姐妹,毅然前往王宫,每夜讲故事吸引国王,共讲了一千零一夜,终于使国王感悟。这本书的故事种类繁多,色彩斑斓。出场人物除各种神魔、精灵外,几乎涉及到社会上各个阶层和各种职业,诸如帝王将相、王子公主、商贾渔夫、裁缝僧人、贩夫走卒、工匠艺人、奴隶婢女……无所不有。多数故事具有神话色彩。精魔飞翔于九天万里之上,飞毯驰骋在山壑林莽之间,神灯、神戒指中迸发出无所不能的巨怪,陆地居民遨游在神奇的海底世界,波谲云诡,瞬息万变,令人目不暇接。

  《天方夜谭》(又名《一千零一夜》)是古代阿拉伯的一部文学名著,也是阿拉伯人民贡献给世界文苑的一株闪烁的奇葩。几个世纪以来,全世界的男女老幼读者几乎无人不晓。它汇聚了古代近东、中亚和其他地区诸民族的神话传说、寓言故事,诡谲怪异,神幻莫测,优美动人,扣人心弦,是一本不能不读的好书集。

   天方夜谭读后感10

  读完《天方夜谭》后,让我从中体会到了,这本书的生动和具体。

  更让我体会到《天方夜谭》内容丰富,包罗万象,描述了中世纪阿拉伯丰富多彩的风土人情和社会生活,蕴藏着深厚的阿拉伯文化内涵,显示了阿拉伯人民非凡的智慧和想象力,具有浓郁的民族特点它爱憎分明,充满哲理,许多故事都贯穿着光明和正义最终将战胜黑暗和邪恶的主题,让人们对生活充满热情和希望。它的情节曲折离奇,叙述语言诙谐幽默。

  《天方夜谭》读来一波三折,令人回味无穷。难怪让人们对它爱不释手,沉醉如迷。

  这就是我在暑假里读的第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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