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两晋南北朝的墓葬资料比较杂乱,而且缺乏系统,但发现的数量还是很多的。尤其是中原地区的河南洛阳和南方江浙地区的南京、杭州等地都具有比较典型的资料。通过对这些典型资料的研究,反映了很突出的地方特点。这里就分南、北两大区来介绍。
(一)中原地区墓葬分期与类型
中原地区分为四期。分期的标准器物有:罐、樽、多子盒、灶、男俑、女俑、武士俑和镇墓兽八种。考古分期,不是单纯的器物排队和类型研究,而是要反映社会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这里初步分的四期,就是要反映中原地区这时期的历史特点。
第一期:汉末至晋初。在洛阳墓中出有魏正始元年(公元二四七年)铭的铁帐架部件,因此,我们把这类墓作为第一期,相当于公元三世纪。第二期:西晋中晚期。洛阳西晋墓中出有西晋中晚期纪年太康八年(公元二八七年) 元康九年(公元二九九年) 永宁二年(公元三〇七年)墓志。这类墓可代表三世纪末到四世纪初这一时期。第三期:十六国到北魏迁洛以前。西晋灭亡之后,许多少数民族入居中原。最后拓跋鲜卑统一了黄河流域,建立了北魏。但此期没有发现纪年器物。因它处于二、四期之间。可推断这期约相当十六国到北魏迁洛之前。即四世纪初到五世纪末。第四期:北魏迁洛以后的北朝时期。北魏迁洛,社会经济有了进一步的恢复。但是,北魏末年黑暗的统治,激起了各族人民的大起义,瓦解了北魏。中原地区又分裂为两个并存的政权。在洛阳墓中我们发现了北魏迁洛以后的墓志,其它各地墓中,也发现了不少北齐、北周的墓志。这类墓是这时期的断年资料。综合四期墓葬可分为四种不同的类型。但每期墓葬的类型并不完全齐备。分期的标准:(1)墓室结构,大多砖结构,少数石室墓;土洞或竖穴,少数仅用砖敷地或砌棺。(2)墓室大小:分别以7米以上、4至5米以上、4至5米以下为较清楚的界线。(3)随葬品种类:一般都有第二组随葬品一生活用具;第三组随葬品--厨房明器;第四组随葬品--陶俑。(4)随葬品多少:陶俑以一百件以上,一百件-一八十件左右,八十-五十件左右以及有无鼓吹、骑俑而区别开了不同的类型;没有陶俑。墓葬类型的不同,反映了严格的封建等级和世族门阀制度。I型墓的身份应是显要的皇室贵族;Ⅱ型墓应是一般王侯到二千石左右的刺史、太守;Ⅱ型墓是秩在千石以下的中郎、县令;N型墓没有发现过有官品记录的随葬品,大约是一般地主。这一期的墓改变了东汉厚葬成风的陋习,出现了比较规整的砖或者石建墓室。随葬品不太丰富但系统清楚,也没有夸耀世系的碑志。这是曹操推行法家路线禁止厚葬的反映。
第二期墓葬 :方形单室墓。以洛阳元康九年(公元二九九年)徐美人代表。该墓为单室砖墓,墓室长5米左右。甬道加长,有石门二重,墓道长37.36米。墓室里有砖棺床和大型碑状墓志。这时,在随葬品方面较前期增加了黄金饰品、玻璃器、镇墓兽和以牛车为中心的仪仗俑群。洛阳地区的方形单室墓,墓室只长3米左右,甬道间仅石门一重,墓道也不过20米。只是墓室壁新出现了复杂的斗拱等仿木结构,墓志形制也较小。竖穴土洞,随葬品出现了银铜饰品,但仍不能有俑和厨房明器,仅几件罐,碗生活用具。以上情况可看到,西晋墓葬的等级制度森严,门阀士族制度在发展,随葬品较前期丰富。并增加了质量较高的奢侈的生活用品和装饰品。这显然是西晋时期社会经济有所恢复和发展的反映。还有一种不同于汉族特征的武士俑和牵马俑,是西普统治者压迫少数民族人民的罪证。
第三期墓葬:山西大同司马金龙夫妇墓。该墓是方形砖室,具有前、后、耳室。全长14米,甬道长约4米,斜坡墓道长28米。随葬品中突出的是第四组俑多达三百二十件以上。包括大型武士俑、着甲骑俑等。还有陶犬、马、牛、羊等。司马金龙是投降北魏的晋皇室后代。他死后埋在北魏迁洛前的都城平城附近,而且墓的形制和随葬品都属最高级的葬制。这充分地反映了拓跋贵族和汉族高级士族相互勾结的情景。同时,大量陶牲畜的出现,可能是这时期北魏上层统治集团还保存一部分畜牧经济的反映。墓中出现陶駝和驮东西的陶马,是目前所知最早的陶駝和陶驮马。这时镇墓兽和西晋有很大不同了,已经从兽向人形发展,作兽首人身,身上用彩色画出鳞片。以后镇墓兽继续向人形发展。西安草厂坡一号墓。该墓是土洞结构的前、后室方形墓。长近8米,甬道、墓道间的两侧各设长35米的小龛。该墓最大特点是出土了大量披甲马俑、穿甲武士骑俑等军事气氛浓厚的俑群。这些战士俑的大量出现,清晰地反映了十六国时的战乱,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很多汉族士族豪强就是凭借这种实力与少数民族贵族互相勾结,互相争夺的,这必然进一步加剧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
第四期墓葬:孝昌二年(公元五二六年)汉阳王元x墓为代表。该墓是方形单室砖墓。墓室长75米,高近10米,甬道长约7米,多次被盗,第一、二组随葬品仅残存不少大型青瓷器残件。第三组不明。第四组约有数百件,仪仗俑和陶马形体高大,使用了石椁,墓室顶画复杂的天象图。建义元年(公元五二八年)长山王元邵墓为代表。该墓为方形单室砖墓。墓室长约4米,甬道长约1米,还有2米多长的土洞甬道,土洞甬道顶上开凿了天井。到北朝晚期,有的甬道长近20米,天井多到三、四个。随葬品第一、二组残存几件青瓷器,第四组较多,但俑群中骑俑减少,增加了模制的侍立文武俑、坐乐俑。新出现各种劳动姿态的操作男女俑。这一时期的晚期各类墓的一些变化,如墓葬形制打破了前一期多前、后耳室的墓,而出现了整齐的单室墓,俑的数量的变化,尤其是骑俑的减少,都反映了士族门阀制度开始衰落,士族地主进一步的腐朽。象征佛教的莲花装饰这时开始流行,以及上层统治者把墓室和佛龛连在一起等等,说明他们除了依赖儒家思想外,更乞灵于宗教迷信。但这些并不能挽救他们必然崩溃的趋势。瓷器数量显著增加,如安阳北齐墓出土瓷器13件,陶器仅3件,而且瓷器的形式和纹饰都出现了新的式样。长颈壶、四系罐加上莲花装饰是当时很有代表性的器物。武士俑和镇墓兽从西晋出现以来,这时形体变高大,但武士形态变化不大,镇墓兽从四蹄直立的牛形变成蹲坐式的人面。墓志已经变成方形,上下两块,上面作盉顶式的盖,志石在下, 盖的中央刻字。从这时起,墓志已经定型。同时,这时期墓葬中,隋唐时期的文化面貌特征已经开始萌芽了,如多天井的甬道,精致的石棺,墓室顶部画天象图等等。
(二)南方地区墓葬分分期与类型
南方的墓葬发现地点较为普遍,数量也较多。 长江中下游地区更为典型。长江中下游地区的墓葬可分五期。分期的标准器物有:罐、盘口壶、鸡首壶、耳杯、碗、多子盒、香熏唾孟和虎子等九种。这一地区的墓葬类型比中原地区复杂。但基本 还是四种类型。从墓室看,9米以上,6米左右,2.5米以上和以下还是几个较清楚至的界线。前三型是砖石墓。第四型多土圹墓。随葬品情况基本上也可和这四型相应。
第一期墓葬:这一期最早的墓是武昌任家湾出有黄黄武元年(公元二二七年)地券的墓。这类墓属汉末吴初,相当于三世纪初到四世纪中。武昌任家湾黄武元年墓为代表,此墓为具前、后、耳室的砖墓,墓室总长8米左右,有一、二、三、四组随葬品。右耳室放陶罐,左耳室置庖厨明器,后室四隅和棺内皆放铜钱,铅地券置于棺下,青瓷器只有小碗和虎子。平顶或券顶的单砖室,有的有甬道和一、二、三组随葬品;有的没甬道和第三组随葬品。土圹墓,只有第一组随葬品。这一期墓葬,从墓室形制到随葬品的组合,等级区别非常鲜明。它反映了孙吴政权控制有力和长江中下游在这一时期的相对的稳定。这是孙吴推行法家路线的结果。但从其墓葬形制和随葬品的大部分仍保留汉墓制度看,孙吴推行法家路线没有曹魏彻底。
第二期墓葬:这一期较早的有代表性的墓是南京出有赤乌十四年(公元二五一年)铭文青瓷虎子的墓,晚的是南京油坊村出有太宁二年(公元四九年年砖的墓因此,这期墓属吴中期以后到东晋初,相当于三世纪中叶到到四世纪初。宜兴周墓墩一号墓杭州金门槛太安年间墓都是具前、中、后三室墓。在前、中室的甬道间还有耳室。随葬品因盗失散。前室有的两两侧有耳室,券顶;后室平顶。墓室总长9米左右,随葬品一、二 三、四组均有,保留最好子的是南京石闸湖永宁二年太中大夫侯某墓。这一期墓葬的形制较中原复杂,并较多地保留着大型多室墓,这反映了东吴灭亡后,西晋政权对江南的控制比不上在黄河流域那样有力。这一期的随葬品不论种类、数量、质量都超过了前一期,青瓷器几乎全部取代了金属和陶、漆木器。这一事实,说明自吴以后,长江中下游的经济有了显著的发展。这时期在墓的结构上有一些新的特点:普遍使用了较牢固的三平一竖的新砌法,铺地砖出现人字纹,还有一种“四隅券进式”的顶。墓壁上开始砌出放灯的龛。随葬品中新出现了象征地方豪强楼橹建筑的“谷仓罐”,是有特征性的器物,东晋后就没有了。大墓中常出现的翻绛唇褐釉小陶壶与洛阳西晋墓所出的完全、相同,也是这时具有特征性的器物。在江西等地的墓葬中这时出现中原地区流行的陶马、牛车。湖南等地出现陶俑,这都是这一期墓葬中的新特点。
第三期墓葬:东晋时期,即从四世纪初到五世纪初。在南京地区的墓葬中发现了很多东晋时纪年的砖或墓志,第三期墓葬有四型十一式。镇江隆安二年颢阳山墓;一种是单室结构,如南京富贵山、西善桥等墓。这时墓室结构装饰复杂起来,壁上出现四神图象和竹林七贤画象砖。有的还砌出直棂窗和桃形灯龛,甬道间的石门门券拱石上雕出平梁叉手等仿木结构。随葬品中有石床榻和高大的陶俑。南京象山一号墓保存完整,该墓随葬品超过一百二十件,还有玻璃器,嵌金钢石的金指环等豪华用品。重型墓基本同前期,不同的是有的出现少量第四组的随葬品,墓主人一般较前期同类墓身份要低,有的还是无官品的士族。这一期墓葬变化主要是新出现了单室墓,随葬品中出现了持盾武士俑和牛车、马,这些都是西晋葬制。反映了司马氏政权和大批中原士族南迁的历史情况。同时,墓葬结构装饰复杂,随葬品的豪华,有的墓中还随葬了江南地区前所未有的标榜门第的志石(以咸康七年至永和四年王兴之夫妇墓石为最早)。这些都表明东晋士族势力日益腐朽。
第四期墓葬:东晋灭亡后,南方经过了宋、齐、梁、陈四个朝代。这一期墓葬材料反映的就是南朝前的宋、齐时间。也发现有大量的纪年砖。时间从五世纪初到五世纪末。全是单室墓,总长12米以上。有的地面有高大的封土堆,有的有石兽。墓内有石门二重和挡土墙,墓壁装饰更复杂。以南京油坊村和丹阳胡桥两墓为代表。但两墓早年被破坏,随葬品中尚有高大的彩色陶俑。武汉任家大湾齐永明三年宋武陵王前军参军刘凯墓为代表。该墓长7.3米,具备一、二、三、四组随葬品。王国参军官秩不过六百石,官品不过七品,可以享用这样的墓葬,这是以前不可能出现的。这一期各型墓葬的情况,反映了刘宋以来,东晋旧的士族急剧削弱,皇室独揽大权,被皇室任用的低级官吏正在兴起。这时期在宋以后出现了一种新式的带盖莲花壶,器物的造型和艺术成就都很高,这种类别的壶在南京、武汉都有发现,是我国瓷器发展史上很重要的标本。
第五期墓葬:这一期是南朝后期的梁陈时期,即公元六世纪。这一期的纪年砖也发现很多。第五期已发表的墓葬有四型六式, 型式与随葬品。南京蔡家塘发现的是较小的, 墓室是长椭圆形,前附长9米多的甬道,随葬品被盗。增加了仪仗用具明器,如淘伞盖、团扇之类,这些都是新出现的东西。石刻急剧增加,墓前地面置石刻,开始于刘宋。但刘宋时期,主要只石兽一项,使用范围也仅限帝陵。到本期梁、陈时期,石刻种类突然增加,使用范围也扩大到高级贵族。南京栖霞山梁安威康王萧秀墓前石刻尚保存较好。自南至北列石兽两个,石碑两个,石柱两个。另外也增加了反映生活奢靡的随葬品,这些都是前所未见的。它们充分反映出南朝晚期从统治集团上层一直到统治阶级基层人物,都日益腐朽没落了。同时也反映出到南朝晚期南方经济一直是持续发展的。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重要考古发现有哪些
三国两晋南北朝,从3世纪初三国鼎峙起,直到6世纪末隋统一止,经历了近4个世纪。 在此期间,若干政权割据的时间长,边境一些少数民族进入中原地区和部分汉人的流动、迁徙,特别是统治集团间的掠夺混战,不仅延长了分裂局面,而且加剧了社会的动荡。同时,也加速了汉族和各少数民族的交往和融合,促进了边远地带和南方地区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为以后隋唐的繁荣准备了条件。因此,这时期考古学的特征是:地方特色比较浓厚;过渡性比较显著;边远地带增多;不少遗迹遗物突出了军事的需求,而反映各民族间文化交流的遗迹遗物更为引人注目;佛教遗迹保存较多,佛教雕绘得到发展,形象地说明这种外来的宗教获得较为广泛的传播。三国两晋南北朝考古资料的发现与著录,唐代即已开始。北宋提倡恢复古礼,研讨古器物蔚成风气。宋元地方经济发展,促进了都邑志书的纂修,因此,较详细地著录三国两晋南北朝遗迹遗物,应自宋元始。清代提倡金石考据之学,石刻的辑和古器物的考订,规模广泛又驾宋元之上。清末迄抗日战争以前,在铁路工程中,南北各地发现了大批三国两晋南北朝墓葬,大量随葬器物流入市场。自此金石文物学家的收藏与记述,脱出主要依靠历代传世遗物的范围;而帝国主义的掠夺破坏也随之而来。当时破坏最严重的地点,是河南洛阳一带和浙江绍兴地区,而以洛阳尤甚。帝国主义勾结商,十数年间洛阳附近北朝大几无一不被盗掘。盗掘破坏之风波及江苏、山东、河北南部、辽宁南部与吉林东部从19世纪末起,一些国家就纷纷派人进入中国新疆地区,对各种遗迹、遗物,肆无忌惮地进行有计划的、长期的劫夺和破坏这种文物的外流和破坏,引起了学术界的注意,开始对重要遗迹进行实地调查,较重要的有北京大学文科研究所调查甘肃(1923)和(1924),调查新疆各地石窟(1928~1930),中国营造学社调查山西大同(1932),中央古物保管委员会调查江苏南京、丹阳地区六朝陵墓(1934~1935)和河南洛阳、安阳宝山等石窟(1934~1935),考古组调查河北南部(1935)等。重要的考古发掘,有西北科学考察团在吐鲁番地区发掘的车师、高昌墓葬(1930),和中央研究院西北史地考察团在敦煌发掘的魏晋墓葬(1944)。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大规模地开展了三国两晋南北朝的考古工作,以1950~1951年中央文物局调查北方、西北各石窟和南京博物院发掘雨花台吴晋墓群为开端。1953年以来,各地较普遍地发现了三国两晋南北朝的各种遗迹,也较普遍地对地上遗迹进行了勘测。1958年以后,逐渐开展整理研究工作,较有成绩的项目有:墓葬分区与分期的研究;城址布局的研究;边境地区遗迹遗物的讨论;中外文化交流遗物的研究和早期石窟寺遗迹的研究等。三国两晋南北朝陵墓特点简述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陵墓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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