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大于天,原来中国古代竟然对食品安全如此重视!良心!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这句话从古到今一直是个至理名言,所以食品安全大于天,在现代的社会中,无数转基因食品满天飞,各种掺假的食品也是多不胜数,虽然国家出台了一些政策来打击这些无良的商贩,然而效果并不是很好。然而在古代历史上,这一方面做的是比较好的。
从汉唐时期,皇帝就很重视是食品安全的问题,下诏对涉及到食品安全的人员进行严厉的打击,还把这条律法写进了大唐法典之中,据《唐律疏议》记载:“脯肉有毒,曾经病人,有余者速焚之,违者杖九十;若故与人食并出卖,令人病者,以故致死者绞 ;即人自食致死者,从过失杀人法。”
意思就是脯肉有毒时,食品的所有者应当立刻焚毁所剩变质食品,以去后患,否则杖九十,但是如果故意给别人吃或者出售,从而使得百姓患病,就判坐一年牢,而使人中毒身亡者,要被判处绞刑,而他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食用了未被焚毁的有害食品而造成死亡的,食品所有者以过失杀人论罪,赎铜偿死。所以可以想象,唐代对食品的安全很是重视。
在之后的宋代,经济繁荣之时,其中饮食行业也是逐渐发展了起来,可能有人就问了,商贩没动心掺假吗?怎么可能,实在是动心了,在《袁氏世范·处己》中有记载:“以物市于人,敝恶之物,饰为新奇;假伪之物,饰为真实。如米麦之增湿润,肉食之灌以水。巧其言词,止于求售,误人食用,有不恤也。”当时百姓愤而攻之,这件事也就闹到了朝堂之上,然后为了解决这个问题,皇帝和大臣们就想到了一个好办法,那就是建立行会。
在《都城纪胜.诸行》中有较为详细的记载,行业有什么用处呢?就是让商人们分行业来加入他们所属行业的公会,并登记在册,否则就不能从事这个行业,每天都会检查各个商人的贩卖的食品的安全问题,各个行业的领头人是担保这件事的,如果出了什么问题,都是会重罚的,除了如此,宋代也继承了唐代的法典,即为《唐律疏议》中关于食品安全的惩罚之道,而这一措施稳定当时的市场秩序,也给百姓带来了更好的食物体验。
其实相较于唐宋两个朝代来讲,可以发现一个问题那就是法律的执行力很强。而当今的中国,也是秉承着“依法治国”的方针,不过对于食品安全的法律还是没有执行到位。可能这也是一个方面吧,更不用说还有当地的利益纠纷。再怎么样,还是好好借鉴一下古代的律法执行力。食品安全大于天,原来中国古代竟然对食品安全如此重视!良心!对于食品安全你是怎么看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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