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淄博3月12日讯(记者 韩凯 通讯员 朱志会 吕亮)“淄博南服务区里有两个人受伤了……”今天0:40左右,济青高速公路淄博交警大队接到一男子打来的报警电话,民警刚要继续询问情况,对方就已经挂断了电话。
民警立即驾车驶上服务区,服务区里只有两辆车停在空旷的停车场上,一辆红色的斯太尔大货车、一辆蓝色的货车。民警走近停在服务区西侧的斯太尔大货车旁边发现,这辆画中画广告位置
烟台牌号的货车右后侧车身已经被千斤顶顶住,3个轮胎被放在车身旁,其中一个轮胎的轮毂已经脱落,旁边放着扳手等工具。
在斯太尔货车身右后侧的地面上有一摊血迹。民警仔细一看,这摊已经凝固了的血迹上有轮胎压过的痕迹,血迹以东的路面上出现了一条红色的轮胎印,轮胎印一直指引着民警来到服务区东侧的蓝色货车跟前。
民警敲了敲车门。“出什么事了?”车内有一个睡眼惺忪的男子。“我们是高速公路交警大队的,有件事请配合我们调查一下。”听到民警的话,该男子走出驾驶室。就在这时,一辆面包车停在斯太尔货车旁边,一男子径直朝民警跑来,边跑边喊:“民警同志,我们的车出事了。”
原来,该男子是烟台某货运公司的工作人员,斯太尔货车是他们公司的。事故发生前,该车正准备前往烟台送货,行驶至济青高速公路淄博南服务区时,右后侧轮胎突然出现故障,两名驾驶员立即将车开进服务区开始修车。就在两人修车过程中,轮胎突然爆胎,轮毂击中了驾驶员姜某,爆炸产生的气浪将另一名驾驶员掀倒在地。
随后,民警核实了蓝色货车进入服务区的时间,并确认蓝色货车轮胎上的血迹是该车进入服务区时不慎沾上的,所以交通肇事的可能性被排除。
今天上午,记者从淄博市第七人民医院了解到,受伤的大货车司机姜某已经死亡,另一名驾驶员身体已无大碍。目前,民警正在对此事进行进一步调查。
据了解,导致轮胎爆炸的因素很多,气压太高或太低都会引起爆胎;或者由于轮胎的气太足,再加上在载重的情况下换轮胎,使得一个轮胎难以负重,会导致爆炸;另外,修理者操作不当,同样会使轮胎成为一枚定时炸弹,极易造成人员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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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轮胎应注意以下几点:
1.购买较好品牌的轮胎,并坚持轮胎的日常维护和保养,每次出车都要有检查轮胎的习惯,如发现瓦圈破裂、轮胎出现裂痕等质量问题,必须及时更换,切忌带“病”上路;
2.保证轮胎气压稳定,切勿盲目充气,更换车胎时,轮胎气压要降低,无关人员远离现场,且不能在载重状态下更换;
3.选择具有较大规模、具备相关资质的维修单位进行维护,不要选择不具备相关技术标准和工艺的路边流动修理店维护,以免留下安全隐患;
4.一旦发生轮胎爆裂造成安全事故,必须有效维护现场证据,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a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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