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之大,无奇不有。虽然随着世界文明发展,男女平等的观念越来越重,我国和大部分国家也早早实行一夫一妻制。不过却有特例,在世界少部分地区,甚至我国部分少数民族,仍然有一夫多妻的存在,甚至有些地方,是一妻多夫!
一妻多夫听着好似不可思议,其实也是有理可循的。它最早脱胎于母系社会,其中一人为正夫,其馀为副夫。性权利通常经由正夫及妻同意後,由正夫分配行使。随后,由于各地文化发展和历史环境的不同,又分别演化成朋友共妻和兄弟共妻制。
朋友共妻,发展到今天,主要是由于经济原因,这种婚俗主要流行于印度南部和中亚一带,其形式多为依次同居,不是联合同居,所生子女或依次先后各归其夫,或归母亲所指定的父亲。
兄弟共妻,我国西藏门巴族已流传一千多年,这样做主要由于农奴制度的压迫,兄弟共妻不分家,才能有力量应付繁重的“乌拉”差役。印度也存在有一妻多夫制,但与西藏诸族的一妻多夫制有些不同。其形成原因,《简明文化人类学词典》有提到过,一说与原始人广泛流行溺婴有关;一说在阶级社会中,与保护财产不被分割有关;有的还认为可能与男子经常外出,妻子需人照顾,或婚后不育等有关。当然,也有部分地区实行多夫制是为维护两族间之既存关系,并保存全族人之权益,妻之夫死亡,以其夫之兄弟为夫。
不过因为女性一般柔弱,缺乏控制多数的力量。所以当其群体发展到十分盛大,常须与他族争战时,才会有男子势力崛起为王,改造为男性中心之社会。假设这个社会长久沉滞于渺小、孤立、和平、幽静之中,那么此女性中心制度可能延续到很久。在西藏冈底斯附近,是古代为女性中心社会。它实际上是隋唐时代女国。隋唐迄宋各书之记载西方异国者,多曾志述“女国”,或称“东女国”。
一妻多夫制的好处
一是女性地位的提高。
植根于中国几千年的男尊女卑思想势必会受到冲击,女性不再是男性的附属品,当然,女人社会地位的提升并非是一妻多夫制度所决定的。只是说当男性们开始为一个女人竞争的时候,女人则有了更加丰富的选项,女人也因此掌握了婚姻感情的主动权。
女人可以选择跟多个男人结婚,男人也将因此不断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以提高自身在婚恋市场上的竞争力。这有利于刺激男性自身素质的提高,推动社会经济发展。
二是节约社会资源。
一妻多夫的家庭多个男性共同承担家庭经济开销,由于家中有两名以上的男性,在抗风险能力上明显强于一个男性的家庭。相对于一夫一妻来说收入更多,占用的社会资源更少。
在农村实行一妻多夫,就可以实现男性轮流外出务工,这样的话既保证了家中妻儿有人照顾,解决了困扰我国留守儿童的问题,又保障了家庭经济的各项开支,可谓是一举两得。
三是削弱男性的占有欲,降低犯罪率。
现在我国男性的婚姻观有了很大的改变。以前结婚一定要处女,后来变成只要孩子是我的就行,慢慢的转变男权观念。而现目前更多男性已经能够接受二婚,甚至只要是个女的就行。
因此一妻多夫制度一但实现,男性也会很快接受现实,一妻多夫家庭还能促进男性之间的共享与合作的能力,优势互补,促进家庭和谐发展。
当然一妻多夫制度也有很多利弊:一妻多夫从某种层面来说是女性社会地位的提高,但实际上是物化女性。其次一妻多夫制度,会让女人彻底的沦为一个生育工具。再次一妻多夫制度的婚姻并非爱情使然,男女之间的关系变得更为复杂,一个女人在这样的婚姻中是处于一个被动的位置。
如果这样的婚姻不是因为爱,自然不会长久,离婚率就会越来越高。最后一妻多夫制度,会让女人的压力变得更大,应付如此多的男性,要如何协调家庭关系,这些都是巨大的挑战。不管是工作还是生活,都会面对巨大的压力。因此对于一妻多夫制应当理性看待。
一妻多夫制的原因
法律分析:一夫多妻制是古代私有制的产物,古时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男子开始拥有更多的财产并成为政治上的权力者,他们希望占有更多的妻子以生育更多的子女来扩大自己的势力,所以不再杀俘,开始把男战俘当作奴隶,把女战俘当作妻妾,而且占有奴隶和妻妾的多少日渐成为权力和地位的象征。 一夫多妻制是中国古代统治者财产扩大化的结果。在母系氏族社会,“人人平等”;到了父系氏族社会后期,随着私有财产的出现,人与人之间才出现了不平等,随着一夫多妻制的出现,男女才出现了不平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一条 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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