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官场恐怖人自危
贪官最爱什么?当然是最爱钱了。谁都怕自己钱少、不怕自己钱多。但贪官怕死吗?真实的答案是:贪官不怕死。贪污有什么危害呢?柏杨说:“历史沉痛地证实,贪污对中国的伤害太大,无数民变兵变、辱国失地、政权覆灭,以及大屠杀大流血,几乎全都起因于官员贪污,和由贪污引发的暴虐。”朱元璋在开国之初,针对元代后期贪污成风的弊政,实行以猛治国的政策,认为乱世须用重典,法外用刑的情况很严重,遭到惩处的官吏很多。
朱元璋对贪污的蛀虫、官员害人的行径特别痛恨。他登基第二年,和大臣们交心说,我从前在民间的时候,看到地方官员大多不体恤百姓,往往贪财好色,对人民疾苦漠不关心,心里真是恨透了。现在我要严格立法,严禁贪污。凡是官员贪污、祸害百姓,绝不宽恕。1385年颁行《大诰》,朱元璋在序中严厉地说:“官府敢不奉公而捞取私利,一定要彻查罪行进行惩处。”
刚开始,朱元璋惩治贪污还不是特别毒辣。他鼓励天下百姓都来检举、监督官员。允许百姓直接到京城检举,告发贪官,甚至允许把贪官扭送京城。百姓闯入官府捉拿有劣迹的官员,谁也不能阻拦,如有阻挡者,诛灭全家。他把犯法官员的罪行在申明亭公布于众,让老百姓都知道,警戒官员不要作恶。由于人才奇缺,官员犯罪了不是一杀了之,而是可以戴着脚镣手铐办公。他命令刑部,凡是犯罪的官吏,罪行可以宽宥,仍旧官复原职,但在官府大门上张榜公布他的罪行,督促他反省,死不悔改的再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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