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郭沫若于1932年出版《两周金文辞大系》至今,已经过去了90年,但郭氏当年提出的“标准器断代法”和“系联法”,仍是西周铜器断代研究的基本方法。这一套方法是以所谓“标准器”为出发点和“联络站”,以铭文中包含的人名、地名、事迹等作为线索,辗转系联,找出互相关联的一组铜器;若干个“器组”又可通过一些关键线索联结到一起,形成规模更大的“器群”;最终还是要回到“标准器”,由“标准器”的年代来确定整个“器群”的年代范围(王世)。陈梦家作为郭沫若之后又一位西周铜器断代领域的重要学者,在方法论方面的推进主要是对共出(所谓“同坑”)成组器物的重视,以及从考古学角度对器类、组合、器形、纹饰的关注。但由于20世纪五六十年代考古发掘出土的成组西周铜器数量仍极有限,陈梦家的研究方法仍不出“标准器断代法”和“系联法”的范围,其《西周铜器断代》的整体框架基本遵从《两周金文辞大系》,仅有局部调整。
毋庸置疑,“标准器断代法”和“系联法”具有相当大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这也是两种方法至今仍行之有效的原因。同时我们也不能否认,这两种方法存在明显的局限性,尤其是在如何确认“标准器”和系联线索的问题上,研究者的主观判断往往起着决定作用。郭沫若所说的“标准器”,主要是铭文中含有“王号”的铜器,其次是铭文中出现的人物、事迹可与传世文献互证而断定其年代的铜器(如“周公东征”诸器)。众所周知,关于西周金文中的“王号”究竟是“生称”还是“死谥”,学界的争议至今仍未平息;而对于金文中一些重大历史事件(如东征、南征等)发生的年代,学者也多有不同意见。至于“系联法”,从郭沫若至今,最重要的系联线索始终是金文中的人名。众所周知,金文中同样的人名称谓,如“井伯”“虢仲”等,可以在不同时代反复出现;而对于金文中的不同称谓是否指同一人,或金文中的人名可与文献中的哪些人物对应,也是学者之间极易发生争论的问题。虽然自郭沫若以来,学者一直在强调铭文的辞例、用语、字体、书风乃至铜器的形制、纹饰等各方面因素在断代研究中的“参证”作用,但不可否认的是,铭文内容仍然是断代研究的中心。学者在运用上述“参证”时,往往自觉或不自觉地受制于他们对铭文内容的理解。由于铜器铭文记载简略,以及传世文献的匮乏,我们对西周时期语言文字、社会风俗、政治制度等各方面的认识至今仍相当有限,这就决定了我们对铜器铭文的理解往往带有推测成分,必须时刻面对主观臆断的陷阱。
郭沫若、陈梦家之后,在西周铜器断代领域成就最大的学者当推唐兰。然而唐兰取得这些成绩并不是依靠新方法,反而是因为将传统的“标准器断代法”和“系联法”发挥到极致。首先,唐兰紧紧抓住“康宫”这一明确的断代界标,以及“昭王伐楚”这一西周史上的重大事件,解决了康、昭两代缺乏“王号”类标准器的难题,大大扩展了“标准器”的范围。唐兰选择令方尊、方彝作为突破口,正是因为二器铭文中最早出现“康宫”界标;通过将“康宫”认定为康王之宗庙,就将令器的年代从郭、陈所定的成王向下拉到昭王。但仅靠令方尊、方彝,能够系联的铜器仍极为有限,唐兰展开“系联法”的桥梁其实是同一人所作的令簋。令簋铭文中出现了“王姜”这一重要人物,“伐楚”这一重要事件,以及“在炎”这一关键地点。通过令簋,就将令方尊、方彝这两件“标准器”,与“王姜”“伯懋父”“伐楚”这三大器组联系在一起,并且成功地与文献、金文均颇多记载的“昭王伐楚”实现了互证。最终结果是将郭沫若、陈梦家定于成、康时期的一大批铜器拉晚到昭、穆时期。这对于郭、陈建立的西周早期至中期前段的断代体系,不啻为颠覆性的突破。
正因为唐兰“康宫说”的强大冲击力,从郭沫若、陈梦家开始就不断有学者对其提出质疑和批评。然而反对者的研究方法也毫无推陈出新之处,始终是以铭文内容为中心,在“标准器”和“系联法”中打转。而且反对者对“康宫说”的质疑,大多集中在一些铭文解释的细节问题上,如“康宫”是否为宗庙或是否为康王之庙,“王姜”是否为昭王之王后,成王时是否也有过“伐楚”之役,等等。而且反对者在具体论证上经常是攻其一端,不及其余;或者在不同的局部问题上采取不同的标准。虽在一些具体问题的论证上看似有其道理,却始终不能将这些问题联系起来给以通贯的解释,无法像“康宫说”那样构建起完整的体系。相比之下,“康宫说”虽采取同样的研究方法,但在标准之明确、逻辑之清晰和体系之严密上明显更胜一筹。
更为重要的是,“康宫说”得到了不断更新的西周考古发现的一再验证。铜器断代研究从本质上说属于考古学研究的范畴,而考古学最大的优势就在于其开放性——考古学中的阶段性结论或假说必须也能够得到考古新发现的检验。“康宫说”的第一次胜利来自1976年出土的扶风庄白一号铜器窖藏,该窖藏出土了西周微氏家族“折”“丰”“墙”“
”四代人的铜器。通过墙盘和钟铭文,微氏家族历代祖先的活动年代大致得到确定,因此李学勤称之为“西周中期青铜器的重要标尺”(《西周中期青铜器的重要标尺——周原庄白、强家两处青铜器窖藏的综合研究》,原载《中国历史博物馆馆刊》第1期,1979年,收入《新出青铜器研究》,文物出版社,1990年)。其中作册折方彝铭文记载了昭王十九年的南征,而其形制恰是与令方彝极为相似的弧壁鼓腹方彝,这就为令方彝的断代增添了有力证据。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一批西周诸侯国和畿内高级贵族的墓葬陆续经过考古发掘问世,如琉璃河燕国墓地、宝鸡氏墓地、北赵晋侯墓地等。经过科学发掘的墓葬出土的“铜器群”,与通过“标准器”和“系联法”得出的“铜器群”有着本质区别——后者实际上是学者的“研究成果”,必然含有若干主观判断和前提预设;前者则是出土于原生环境的保留原始共存关系的成组器物,属于完全客观的原材料。以这些考古资料为基础,八九十年代出现了一批采用考古学方法对西周墓葬和窖藏出土青铜器进行整体分期的论著(如卢连成、胡智生《陕西地区西周墓葬和窖藏出土的青铜礼器》,卢连成、胡智生编《宝鸡
国墓地》“附录一”,文物出版社,1988年。李丰《黄河流域西周墓葬出土青铜礼器的分期与年代》,《考古学报》1988年第4期。朱凤瀚《古代中国青铜器》第十一章“西周青铜器”,南开大学出版社,1995年)。这些研究成果力图在“器群”中去把握每一类铜器的演变规律,将器类、组合、器形、纹饰各方面因素结合在一起,总结出西周青铜器整体的演变趋势和各阶段的时代特点,铭文和“标准器”则只是确定“器群”绝对年代的参考标准。进入20世纪以后,绛县横水、翼城大河口、宝鸡石鼓山、随州叶家山等西周墓地的发掘,使得西周早中期高级墓葬资料较以往有成倍的增长。尤其是西周早期至中期前段(成王至恭王)已形成完整序列,基本不存在年代上的缺环,且各阶段的材料都相当丰富。我们越来越清楚地看到,无论“康宫”是否为康王之庙,唐兰通过“康宫说”得出的“昭王铜器群”在考古学上是成立的,他对昭王时期青铜器形制和纹饰特征的总结基本与考古发现吻合。例如昭王时期的青铜器造型整体向宽、矮方向发展,鼎、簋、尊、卣等器物的腹部开始外鼓,出现“倾垂”的特点。簋类虽以周初延续下来的侈口圈足簋为主,但各地都出现一定数量的敛口(子母口)簋,以及在圈足之下加接三足或四足的新形制,而敛口圈三足簋到恭懿以后就发展成为簋类的主流。昭王时期开始出现“两段式”圆尊,方彝从西周初期的直壁变为弧壁鼓腹,卣则盛行盖顶两侧有犄角、提梁两端饰有“貘首”、腹部倾垂特甚的造型。纹饰方面,通体素面,或仅加饰几周弦纹的朴素风格开始流行,穆王时期标志性的带有华丽垂冠和尾羽的“大鸟纹”已经出现。试举几座近年发现的被公认为成康时期的高级墓葬为例,如宝鸡石鼓山M3、M4,随州叶家山M65、M2、M28、M27,没有一座墓出土的青铜器发现上述昭王时期的特点。而下葬年代在康王晚期至昭王时的大河口M1,就出现了符合上述特点的匽侯旨尊、卣、霸仲簋、霸簋等铜器。必须强调的是,以上规律不止是在几座墓葬或几处墓地中发现,而是在遍布各地的西周墓葬中反复出现,以致很多学者在对西周墓葬进行分期时都将昭王前后(或西周早期后段)单独划为一期。因此,大多数考古工作者或具有考古学背景的青铜器研究者接受唐兰的“康宫说”,主要不是因为唐兰提出的文献证据有多么丰富、坚实,或是其论证有多么缜密、雄辩,而是因为唐兰所划定的“昭王铜器群”经受住了几十年来大量考古发现的检验。而反对“康宫说”的学者,却始终不能对这一问题给以回应。
尽管近年来众多考古发现为“康宫说”不断提供新证据,但也有一些看似“反证”的新材料需要加以重视,曾公编钟便是其中一例。这套编钟出土于湖北随州枣树林曾国墓地M190,该墓墓主为春秋中期偏早的曾国君主曾公(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等《湖北随州市枣树林春秋曾国贵族墓地》,《考古》2020年第7期)。编钟铭文采用曾公的口吻,以三个“曰”字起头,分为三段。第一段叙述“高祖”(亦称“伯适”“皇祖南公”)辅佐“周之文武”(即文王、武王),因此得到周王册命,于“南土”建国。第二段则讲述昭王南征之时在曾国发布命令,赐给曾侯“用钺”。关于曾国的始祖“伯适”(即南宫适)接受周王册命之事,铭文是这样叙述的:“王客(格)我于康宫,乎(呼)[命尹]厥〈氏〉命皇祖,建于南土。”(郭长江等《曾公编钟铭文初步释读》,《江汉考古》2020年第1期)曾公编钟公布以后,学者由于对“康宫说”的不同态度,对此处铭文的理解产生了很大分歧。反对“康宫说”的杜勇,将这里的“康宫”作为质疑“康宫说”的有力证据:既然“南公”(南宫适)受封最迟不过成王后期,那么“康宫”必然早在成王时已经出现,自然不会是康王之庙(杜勇《曾公编钟破解康宫难题》,《中国社会科学报》2020年6月8日)。而更多的支持“康宫说”的学者,则采取了两种不同解释。最早公布编钟铭文的郭长江、凡国栋等,主张此处接受周王册命的应是春秋中期的曾公本人。然而此说忽视了本句铭文是第一段的组成部分,其上下文都是追述西周早期史事,突然在这里插叙曾公当时之事,既有违常理又不符合铭文自身的叙事逻辑。另一种解释则认为,此句正好说明南宫适之后裔受封于曾国的时间要晚到昭王时,如朱凤瀚、田成方等学者皆主此说(朱凤瀚《枣树林曾侯编钟与叶家山曾侯墓》,《中国国家博物馆馆刊》2020年第11期。田成方《曾公钟铭初读》,《江汉考古》2020年第4期),这又与他们对叶家山墓地年代和墓主世系的判断密切相关。然而从叶家山墓地的考古发现来看,将曾国始封时间推迟到昭王时,或者认为叶家山墓地先后存在两个不同族姓的曾国,都难以自圆其说。
无论是支持抑或反对“康宫说”的学者,他们对曾公钟铭的理解都存在一种偏差,即把铭文对西周历史的追述看作一种“实录”。实际上,钟铭的撰作距离西周早期曾国始封已有约四百年,距离西周中晚期册命铭文的流行也有二三百年之久。即使有流传下来的西周文本作为参考,钟铭也会不可避免地掺入春秋时人对西周历史的认识和想象,所谓“史实”也或多或少会发生变形、扭曲。陈民镇指出,钟铭“王客(格)我于康宫”,“客”应读为“格”,训为“至”,在西周金文中多写作“各”,也有少数例子写作“客”。然而西周册命铭文均作“王格于某宫(庙)”或“王格大室”,“格”之后绝不加人名或人称代词作为宾语。因此陈民镇推测,钟铭作者应该是不理解西周金文中“王客(格)于康宫”之类语句的本来意义,将“客”误解为“招待宾客”,因而自作聪明在其后加上了人称代词“我”。他还指出钟铭的“呼尹氏命皇祖”之语,只有在恭王以后成熟的册命铭文中才出现,不可能早到昭王时。因此他认为钟铭在追述祖先事迹时套用、改造了西周中晚期的册命铭文格式,并非周初的记录,故不能构成对“康宫说”的挑战(陈民镇《曾公编钟铭文补说》,《汉字汉语研究》2020年第4期;《曾公编钟并未挑战“康宫原则”》,《中国社会科学报》2021年4月28日)。这些看法无疑是合理的。其实还可以再补充一点。“乎(呼)尹氏”三字,曾公镈钟铭文作“乎厥”,甬钟铭文作“乎命尹厥”,“氏”字皆讹为“厥”,镈钟脱漏“尹”字,甬钟则在“尹”前多出“命”字(曾公编钟铭文篇幅虽长,但制作并不算精良,错字、漏字现象比比皆是;甬钟铭文甚至次序紊乱,若无镈钟铭文对照,几乎难以读通)。“尹氏”是西周朝廷的史官之长,但是在西周早期至中期前段(恭王以前),金文中并无“尹氏”这种称呼,仅称“尹”或“诸尹”。直到恭懿时期的永盂铭文才首见“尹氏”,此后直到西周末年,“尹氏”在弭叔簋、师
簋、大克鼎、逑鼎、颂鼎等册命铭文中都作为代王宣命的史官出现。此外,穆恭之际的盠方尊、方彝和宣王时的伊簋铭文中还出现“命尹”,可能是专司册命的史官。曾公甬钟铭文的“呼命尹氏”,可能是误将“命尹”与“尹氏”这两种职官合并为“命尹氏”(还有一种可能,“命”字是因涉及下文“命皇祖”而误衍)。春秋中期的曾国贵族应该不难见到传抄保存下来的西周册命文书,也可能仍然珍藏有少量带有册命铭文的西周中晚期铜器。但他们不可能了解西周册命制度和册命铭文有一个从萌芽到成熟的发展过程,在他们心目中册命铭文的形态应该是“自古已然”。因此他们便将自己熟悉的“康宫”“尹氏”及规范化的册命仪式移植到了西周早期。无论是相信曾公钟铭足以挑战“康宫说”,还是认为曾国始封晚至“康宫”已出现的昭王时期,都是因为过于相信古人历史记忆的“真实性”,而忽视了其中“合理化虚构”的成分。
总之,在今天西周考古发现与研究日新月异的形势下,“标准器断代法”和“系联法”虽仍不失为有效的研究方法,但其重要性已让位于考古学方法。研究西周铜器断代的学者,必须紧跟西周考古的最新发现和研究动态,熟悉考古资料所展示的西周青铜器演变的整体趋势和阶段性特点;在考古学“分期”的基础上,运用“标准器断代法”和“系联法”,对青铜器进行更为精确的“断代”,同时利用铜器铭文去揭示考古学方法不易发现的特殊现象。至于曾公钟铭这样的东周铜器铭文,应该将其与传世和出土简帛东周文献等量齐观,视为东周时人对西周历史的追述。对于其中记录的历史细节,应该与西周铜器铭文加以对照,辨明其“虚”与“实”、“真”与“伪”,而不是一概当作“实录”,甚至用它来质疑经过大量西周考古资料检验的结论。
以上内容转载自“国外社会科学”微信公众号,特此鸣谢!本文原载《中国史研究动态》2022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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