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8日,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院文物库房项目验收会顺利召开。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院的领导和专家、天津森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出席本次会议。
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院作为山东省考古学界的中心研究机构,承担着山东省内文物调查、勘探、发掘、保护与研究工作。主持发掘的城子崖龙山文化和岳石文化城址、高青陈庄遗址、菏泽定陶灵圣湖大型汉墓、滕州西孟庄龙山文化遗址等项目多次入选全国考古新发现。收藏文物约4万件(套),包括陶器、铜器、铁器、瓷器、石器、骨器、蚌器、牙器等。
森罗股份结合考古院藏品的预防性保护需求,并充分考虑专家评审建议,对文物库房环境进行升级,避免污染性气体、湿度波动等对藏品造成损害,实现藏品的洁净、恒温恒湿、分类储藏保护;同时,提高文物库房空间利用率。
一、高气密恒湿洁净展示库房
应用CATHSE技术完成了两间150m3高气密展示库房的升级改造以及1套配套恒温恒湿净化系统研制,实现了库房温湿度、气体洁净度的独立调节、远程监测。高气密库房换气率≤0.02/d(50天换气一次),优于国内现行标准(T/WWXT0029-2018)规定的换气率≤0.05/d,这是实现“恒湿、稳定”调控的重要前提。库房温度在18℃~24℃调控,精度±2℃;湿度调控范围30%~60%,精度±3%RH,湿度日较差≤5%RH,满足批量藏品分类展示与保护。
二、节能型恒湿气密储藏柜
系统配置了多套多功能的节能型恒湿气密储藏柜,可实现文物展示与避光储藏的切换;无需供电亦可实现藏品“恒湿、洁净、节能”储藏。结合藏品保护需求,该产品可实现湿度10%RH~60%RH范围调节,日较差在3%RH以内,非常有利于出土金属文物的储藏。通过手机APP能够远程监测柜内环境参数。
三、其他方面提升改造
本项目还配置了多套库房门、密集架、囊匣、文物整理台及便携式环境检测仪器等,满足文物储藏、整理、保护研究与安保需求。为提高文物库房空间利用率,其中两间较高的库房内搭建二层钢结构阁楼,库房面积增大220m2;并对全库区地面进行净化处理,大大提升了储藏环境整体洁净度。
本项目得到了与会领导和专家的高度肯定与赞扬,顺利通过验收。验收期间,领导提出做好考古研究与文物保护工作,对于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具有重要作用;鼓励森罗股份继续为山东省乃至全国的考古事业贡献智慧和力量,为“十四五”期间建设国家重点区域考古标本库房规划提供技术支持与保障。
三峡两岸的古迹如何迁移?
长江流域是中华民族文明的重要发祥地之一。1084平方公里的长江三峡工程库区曾是古代先民们劳动耕作,休养生息的重要地区,蕴藏着十分丰富的文物资源,至今地面上耸立着形形色色的众多古代建筑,一二级台地下埋藏着大量的未经系统发掘的古代文化遗址和墓葬群。这里,地面上有“世界第一古代水文站”的涪陵白鹤梁枯水题刻,天下闻名的“鬼城”——丰都名山,“长江明珠”——忠县石宝寨,南方珍贵少见的忠县“汉代双阙”,殿宇巍峨的云阳张飞庙,多姿多彩的三峡石刻……;地下有国内外闻名的巫山大溪古文化遗址,1996年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之一的丰都烟墩堡旧石器遗址,忠县中坝文化遗址……。长江三峡工程建成蓄水后,这些丰富的文物古迹资源将被淹没或受到严重影响。及时保护抢救好这些地面文物,系统发掘地下文物,搞好长江三峡工程库区文物保护工作是一项利在当代,功在千秋,惠及子孙,造福人类的事业,是国家是历史赋予我们这一代人的责任,是三峡工程建设本身的要求和人们的共同心愿,也是衡量三峡工程库区移民工作成败好坏的一个重要方面。
党和国家历来重视长江三峡工程库区文物保护工作。从20世纪50年代起,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就与文物部门配合,在三峡库区进行了文物资源调查工作。1990年形成的长江三峡工程移民论证可行性报告中专门列出了文物古迹保护迁建规划一章,并于1992年随同移民报告通过了国务院及全国人大的审查批准。1993年,国家文物局组织全国文物专家及
作者简介:梁福庆:男(1952年-),重庆市人,国务院三峡办移民管理咨询中心处长,三峡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从事水库移民管理与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研究
有关文物工作者,深入三峡库区开展了调查、勘测和试掘,并着手规划有关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随后,湖北、四川两省文物部门又在宜昌、万县设立了三峡工程文物部门保护工作站,具体进行调查、勘测、发掘、迁建等文物保护工作。1993年国务院颁发的《长江三峡工程建设移民条例》中明确规定:“因三峡工程蓄水淹没的……等专业设施和文物古迹,需要复建的,应根据安置区的建设规划,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提前在淹没线上复建”。《长江三峡工程淹没处理及移民安置规划大纲》中也指出:“淹没区及移民迁建区的文物古迹要根据文物保护法的规定,按照重点保护、重点发掘的原则提出保护规划”。根据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部署,受湖北省移民局、四川省移民办(今重庆市移民局)委托,1995年中国历史博物馆和中国文物研究所抽调全国30多个大专院校、科研单位等数百名科学工作者到三峡库区进行调查、勘察等规划工作,并于1996年初步制订完成了《长江三峡工程淹没及迁建区文物古迹保护规划报告》。1997年后,国务院三峡建委办公室及湖北省、重庆市人民政府本着对国家对历史负责的精神,高度重视和着力搞好库区文物古迹保护工作,每年投入上亿元资金进行文物保护工作,推动了三峡工程库区文物古迹保护工作的逐步深入开展。
2 长江三峡工程库区文物保护工作的特色及成效
2.1 长江三峡工程库区文物保护的数量及特色
2.1.1 长江三峡工程库区文物保护数量及资金
经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审批,三峡库区文物保护项目共1087处,其中地面项目346处,地下项目723处(重庆752处,湖北335处)。地下723处项目的考古发掘面积为171万平方米,其中重庆127万平方米,湖北44万平方米。
2003年,根据国务院三峡建委《关于三峡工程淹没区及移民迁建区文物保护总经费及切块包干测算报告的批复》规定:三峡库区文物保护包干资金5.0587亿元(静态资金,不包括白鹤梁、石宝寨、张恒候庙、屈原祠四个重点工程项目经费),其中地面文物保护1.2628亿元、地下考古发掘3.5765亿元,行管、库房、培训、综合监理等其它费用2193万元;切块包干给重庆市3.7986亿元,湖北省1.1633亿元,国务院三峡建委统筹967万元。
2.1.2 长江三峡工程库区文物保护特色
长江三峡工程库区文物古迹是一个具有自身特点的系统,主要包括地下文物、地面文物两大类,其重要性和独特性的特色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2.1.2.1 旧石器时代遗址和古生物化石地点有60多处,许多遗址中含有大量的具有中国南方旧石器特征的砍砸器、刮削器,是解决我国旧石器文化南北分界的重要地点。
2.1.2.2 新石器时代遗址有80多处,是解决长江流域江汉平原至四川盆地的东西两大文化系统分界的关键地区。
2.1.2.3 古代巴人包括夏商周时期的遗址和墓地100多处,是解开古代巴人历史之谜的主要地段。
2.1.2.4 楚、秦、汉至六朝的遗址和墓地500余处,是说明楚、秦及中原文化如何进入三峡地区,并与当地巴文化逐渐融合的重要地段。
2.1.2.5 古代枯水题刻6处和宋代以来洪水题刻数十几处,组成了举世罕见的古代石刻水文记录长廊。
2.1.2.6 东汉石阙数处和唐宋明清的摩崖造像、碑碣、摩崖诗文题刻数十处之中,既有著称于世的珍贵艺术品,又有可说明当地重要历史情况的历史文物。
2.1.2.7 包括庙祠、民居、桥梁等明清建筑近300处,具有鲜明的三峡自然风貌和传统文化结合的特点。
2.1.2.8 数处古代栈道、纤道,是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古代航运遗址。
2.2 长江三峡工程库区文物保护工作成效
2.2.1 长江三峡工程库区文物保护工作进展情况
近10年来,国务院三峡建委办公室、国家文物局及湖北省、重庆市文物、移民部门积极组织实施三峡工程库区文物古迹保护工作。湖北省、重庆市文物部门都制订了文物古迹保护工作分阶段“倒计时”计划,并分别与各县区政府及文物保护单位签订了文物古迹保护工作责任状及有关工作合同,制定了三峡工程库区文物古迹保护工作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有序开展了三峡库区文物古迹保护工作。截止2005年底,湖北、重庆两省市累计已开展文物保护项目913处(湖北323处,重庆590处),占规划任务的84%,其中地面项目334处,地下项目579处。累计下达资金6.5亿元(动态资金。下同。包括白鹤梁等四大项工程资金),折合静态资金5.118亿元,占规划资金84.5%,完成动态投资4.63亿元。地下考古发掘方面,累计完成发掘面积 143万平方米,其中湖北累计完成40万平方米,占规划任务90%;重庆累计完成103 万平方米,占规划任务79%。据不完全统计,已经出土珍贵文物数千件,一般文物数万件,各类标本10多万件。地面文物保护方面,现已征地数百亩,迁建、复建地面文物或留取资料300多处。其中,湖北省已完成留取资料71处、搬迁复建40处,原地保护5处,除屈原祠正在按计划复建外,其余地面保护项目已基本完成;重庆市完成留取资料96处、占规划任务90%;原地保护46处,占规划任务90%;完成建筑物落架拆除76处,占规划任务90%,其中完成搬迁复建16处(含张飞庙)。目前,三峡库区文物保护工作的进度、质量、投资、安全情况总体良好,没有发生重大质量和安全问题,文物保护的投资基本控制在包干范围内。
2.2.2 长江三峡工程库区文物保护工作成效情况
2.2.2.1 地下文物发掘保护成效情况
三峡库区地下考古发掘项目进展较为顺利,施工进度与计划基本衔接,投资控制在限额范围内,施工管理比较规范,发掘工作能严格按照国家《田野考古工作规程》操作,发掘质量较好,并有一些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新发现,经过近10年的考古发掘工作,在从学术上探索三峡地区古代历史信息方面,已经取得一批重要的阶段性成果:
一是丰都高家镇、烟墩堡等旧石器中期遗址的发掘,将重庆的旧石器文化向前推进至距今5-10万年前。奉节横路、鱼复浦等遗址年代在7000-8000年之间,对于研究旧石器向新石器时代过渡的问题很有价值。
二是在重庆市忠县哨棚、中坝遗址等地发现的“哨棚嘴文化”可能是重庆峡江地区龙山时代以前的新石器文化的代表。三峡地区“老关庙下层文化”、“魏家梁子文化”到“哨棚嘴文化”的提出,反映着对重庆地区新石器时代晚期文化的逐步认识过程。丰都玉溪遗址发现的相当城背溪时段的早期文化遗存,距今约7000年左右,对建立重庆地区原始文化序列具有重要意义。湖北省巴东县楠木园遗址保存有完好的城背溪文化时期的文化层,是湖北三峡工程库区城背溪文化遗存最丰富的遗址。在秭归县独石子遗址发现了较丰富的大溪文化时期的文化堆积和墓葬,秭归官庄坪遗址发现了屈家岭文化的地层,这些发掘进一步丰富了峡江地区新石器时期的文化内涵。
三是重庆忠县中坝遗址、哨棚嘴遗址、万州区中坝子遗址、云阳县李家坝遗址等出土的夏商周时期遗存,大大改变了人们过去对重庆地区夏商至西周这一段早期巴文化知之甚少的状况。上接新石器时代,初步显现出这一时段的考古学文化序列,并将过去通过战国晚期墓葬所知的巴文化推进到了春秋时代,使巴文化从商周到战国形成一个不间断的完整序列。巴人聚落包含了多方面的信息,从功能布局、建筑结构到巴人的建筑、冶金、盐业、窑业,可以说已经打开了深入研究巴人社会的神秘之门。由于不少楚墓的发现,以及湖北秭归县白水河遗址、柳林溪遗址、官庄坪遗址都发现了商周时期的遗迹和遗物,为研究巴楚关系提供了重要的实物证据。
四是秦汉以后大量城址、军寨、聚落、墓葬、建筑、窑业、农作遗迹的勘探发掘以及为数众多的珍贵文物出土,为峡江地区文明进程、战争事件、环境变迁补充了大量不可替代的实物史料。
五是对重庆云阳县旧县坪遗址及湖北秭归东门头城址范围内的李家街遗址等的发掘,使我们对峡江地区汉、宋、明时期依山临江的县城情况有了更多的了解。
六是秦汉唐宋代的墓地发掘,为研究三峡地区古代的丧葬礼俗提供了新的资料。
同时,库区各区县加强了文物库房建设,出土文物的保管条件有显著改善,文物管理制度较为规范,没有发生文物重大安全问题。
2.2.2.2 地面文物迁建保护成效情况
三峡工程库区各地地面文物保护工作正在按规划有计划地实施。三峡库区地面文物保护工作顺利开展,文物保护项目的设计、征地等前期工作都已基本到位,建筑物落架拆除工作进展顺利,工程施工顺利开展,项目复建把关严格,质量较好,能够按计划完成地面文物保护工作任务。其中重庆市云阳县张飞庙,忠县“汉代双阙”,奉节县瞿塘峡壁石刻、清静庵、永安宫,湖北省巴东县清风亭,秭归县青滩民居、江渎庙、屈子桥、水府庙等一批重点地面文物保护项目己经完工,保护工程质量良好,并投入旅游、文物保护开发等使用,发挥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重庆市涪陵区白鹤梁水文石刻,忠县石宝寨,巫山县大昌古镇古民居,湖北省秭归县屈原祠等一批重点地面文物保护项目工程施工正在按计划进行,工程进度正常,项目保护施工质量良好,能够按期完成有关地面文物保护工作任务。
三峡库区地面文物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保存了峡江古民俗建筑,展现了库区古民俗文化、历史风貌,并为库区地方今后发展民俗旅游创造了物质条件。
2.2.2.3 文物保护工作管理成效情况
三峡库区文物古迹保护工作在全国文物保护工作中率先实行了文物保护任务完成与资金使用完成“双包干”政策,切实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同时,重庆市、湖北省人民政府出台了三峡库区文物古迹保护工作管理办法,在全国开创了地方政府出台文物古迹保护工作系统管理办法的先河。在文物古迹保护工作中,三峡库区开拓创新了文物古迹保护工作的单项监理(包括地下文物考古发掘及地面文物搬迁复建的单项监理)、综合监理,促进和确保了文物保护工作的正常进度、工程质量、资金安全使用及管理效益提高。三峡库区文物保护工作的单项监理及综合监理还推广应用到“南水北调”工程及全国文物古迹保护工作。与此同时,日常性开展的文物古迹保护工作检查及文物工作稽察,有力推进了三峡库区文物古迹保护工作的健康、有序,确保了文物古迹保护工作经费的正常使用及文物保护工作的 “双包干”政策的贯彻落实。
三峡库区加强文物古迹保护工作管理的作法及经验,得到了国务院三峡建委办公室、国家文物局等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并推广应用到全国文物古迹保护工作。
3 进一步搞好长江三峡工程库区文物保护工作的对策
保护抢救好长江三峡工程库区的文化遗产和文物资源,对弘扬中华民族文化,提高人民的民族自信心,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加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进而建立三峡文明工程形象及提高我国的国际形象等都具有十分重要和极为深远的意义。同时,三峡工程库区文物古迹保护工作在历史研究、艺术研究、自然科学研究和旅游开发等方面也具有不可替代的综合价值。因此,我们要按照依法、科学的原则,采取得力措施,进一步做好长江三峡工程库区文物古迹保护工作。
3.1 依法按规定进行三峡库区文物保护工作,切实加强文物保护的系统协调工作
在长江三峡工程库区文物古迹保护工作中要坚决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长江三峡工程建设移民条例》,同时严格按照移民规划大纲、移民经费切块包干使用、分省市负责等有关规定来规范和指导三峡库区文物古迹保护工作,保证三峡库区文物古迹保护工作科学有序地顺利进行。
长江三峡工程库区文物保护工作是一个涉及诸多方面的系统工程,又是三峡移民工程的子系统工程,需要与三峡工程建设和移民工程建设紧密衔接,协调配合,统一行动。三峡工程建设具有一次建成,分期蓄水,连续移民的特点,作为移民子系统的三峡库区的淹没区及迁建区的文物古迹保护项目,也必须与移民工作同步或者超前,才能不拖三峡工程建设的后腿,不贻误库区文物古迹保护工作。因此,地下文物的发掘和地面文物的迁建保护,要遵循按照蓄水位从低到高优先安排的原则进行计划及实施。在移民迁建区的文物保护工作还要注意与移民迁建区的建设活动协调配合,才能切实搞好文物保护工作。
3.2 大力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工作,组织动员全社会关心和支持三峡库区文物保护工作
3.2.1 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会议、资料等多种形式和方法,加强三峡库区文物保护工作的正面宣传:宣传党和国家历来重视三峡库区文物保护工作;宣传三峡库区文物保护工作的现状和发展前景;积极引导人们正确认识国家大型建设工程对文物保护的积极作用,看到解放后近50年来我国文物考古工作就是因为紧紧依靠国家大型建设工程,国家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才有了今天的飞速发展和辉煌成就,长江三峡工程库区文物古迹保护工作也将因三峡工程建设而得到迅速发展;正确疏导舆论,澄清和消除人们的一些误解;引导人们理解、关心和支持三峡库区文物保护工作,形成“合力”来齐心协力搞好长江三峡工程库区文物古迹保护工作。
与其同时,各地还可以采取举办报告会、座谈会,组织考察团实地考察等形式和方法,组织动员全社会来献计献策、技术支援、经济赞助等,关心、支持和帮助三峡库区文物古迹保护工作。
3.2.2 组织动员三峡工程库区全体社会力量来进行和搞好文物保护工作。
3.2.2.1 要全力争取三峡库区各级政府的重视、支持和领导,努力把库区文物古迹保护工作变成各级政府的大事,切实加强其领导,时常研究及协调解决文物保护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同时从政策、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给予最大的帮助和支持,保证文物古迹保护工作顺利进行。
3.2.2.2 要努力争取三峡库区各级建委、国土、移民、地质等有关部门的理解、协作和支持,进而在文物发掘、迁建等保护工作的有关规划、建设规范、征用土地、资金保障、地质勘探等方面给予积极的配合、帮助,促进文物保护工作能够正常开展。
3.2.2.3 要认真争取库区干部群众对三峡库区文物古迹保护工作的理解、重视和支持,努力把三峡库区文物古迹保护工作变成库区全社会的事。要采取各种措施广泛、深入宣传三峡库区文物保护工作的重大意义,组织动员库区全社会来献计献策、技术支援、经济赞助、行动支持等关心、支持和帮助三峡库区文物古迹保护工作,如在地下文物发掘方面,积极提供有关线索,在占用土地、补偿青苗、提供发掘劳力等方面积极配合、支持,不要狭不漫天要价,同时,及时揭露、制止和打击“盗墓”行为及损毁文物行为;在地面文物迁建、复建方面,有文物价值的民居迁建时,主动将有文物价值的构件等以合理价格提供给文物部门,在地面文物复建的规划占地、提供基础设施等方面给予帮助和支持。
3.3 多渠道多方面筹集三峡库区文物保护经费
长江三峡工程库区文物古迹保护工作耗资巨大,今后的维护费用也不菲,因此,需要多方面多渠道筹集长江三峡工程库区文物古迹保护经费。
3.3.1 三峡工程库区文物古迹保护工作经费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的以移民资金为主,各方主动支援的原则精神,三峡库区文物古迹保护经费以移民资金为主,不足部分由国家、文物部门及省市政府各出一部分来解决。
3.3.2 专项向国家申请一部分三峡工程库区文物古迹保护资金,以解决文物古迹保护经费的不足部分资金。
3.3.3 建立长江三峡工程库区文物古迹保护基金,组织动员全国人民、社会团体、民间组织以及国外有关组织等全社会力量来关心、支持长江三峡工程库区文物古迹保护工作,并通过募捐、赞助、发行债券等多种方法,广泛吸纳、筹集长江三峡工程库区文物古迹保护资金,用于三峡库区文物的抢救保护工作及今后的有关文物维护工作。
3.4 进一步贯彻落实重点发掘、重点保护原则,牢固树立文物保护学术意识,努力提高库区文物保护科技含量
3.4.1 长江三峡工程库区文物古迹保护工作由于数量繁多,保护力量不足,又受水库移民工作时间制约,时间紧,任务重,人力又有限,因此,必须进一步贯彻落实“重点发掘、重点保护”原则,在库区文物古迹保护工作上要分清轻重缓急,突出保护重点,项目有取有舍,才能在有限的人力和有限的时间内保护好库区文物古迹的精品及重点。
3.4.2 牢固树立文物保护学术意识,努力建立起三峡文化的原有风貌及文化脉络。三峡工程库区文物古迹保护工作的目的,不是为保护文物而保护文物,而是要通过文物古迹的发掘、迁建等文物保护工作努力保护和建立起三峡文化的原有风貌及文化脉络:一是地下文物发掘工作要牢固树立学术课题意识,应以形成三峡库区学术脉络为主,要通过地下文物的发掘研究,了解和探索巴文化的形成及发展情况,了解和探索巴、楚文化的交流、交融及发展情况,等等,从而建立及形成具有鲜明三峡特色的学术文化。二是地上文物的保护应系统全面地反映三峡库区文化的原有风貌,要通过地面文物的留取资料、迁建、复建等保护工作,重现三峡库区的人文景观和历史风貌,重现三峡库区的特色文化。
3.4.3 要努力增大库区文物古迹保护工作的科技含量。为了提高三峡工程库区文物古迹保护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库区文物古迹保护工作要努力引进及应用新理论新方法新工艺新材料,增加保护工作的科技含量。如地下发掘工作要设法应用物理勘探、三S技术、系统方法等,地面文物迁建工作要大力应用环境系统理论,采用安全环保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等,努力达到费省效宏的目的。
3.5 健全完善库区文物保护工作实施管理体系,不断提高文物保护工作效率和效益
3.5.1 要进一步完善三峡工程库区文物古迹保护工作的规划、计划、项目立项评批、咨询审估、建设管理“四制”(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施工监理制)、综合监理、成果竣工验收、财务审计、项目销号等全方位全过程的科学实施管理体系,促进和确保三峡工程库区文物古迹保护工作有序高效进行。
3.5.2 要注意健全完善三峡工程库区文物古迹保护工作的监督信息系统。要努力健全完善文物保护工作的简报、报告、月报、季报、年报等统计、信息工作,建立文物保护工作档案,并通过计算机联网,建立起信息收集全面、详细,反映及时、快捷的信息系统,以便文物管理部门及有关领导部门全面掌握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决策解决。同时,要进一步加强文物古迹保护工作的日常性检查和稽察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重大问题,保证三峡工程库区文物古迹保护工作的正常进行及圆满完成。
3.6 运用科学发展观推进库区文物保护工作
运用科学发展观推进三峡库区文物古迹保护工作,就是要坚持改革开放,解放思想,不断开拓创新,把文物保护和开发利用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文物的文化保存、考古、教育、旅游、发展地方经济等综合效益,努力实现文物保护利用及促进地方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双赢”局面。
长江三峡工程库区物华天宝,人杰地灵,在风光秀丽的自然景色中,各类人文景观星罗棋布,构成了驰名世界的旅游观光胜景。旅游是三峡库区的优势,以文物促旅游,发展地方经济是文物古迹保护工作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表现。因此,在严格区分和使用文物保护经费与发展经费的前提下,可以充分保护和利用库区文物资源,通过地面文物的复原搬迁,重现三峡历史风采,结合地下文物的发掘展示,提高三峡文物知名度,辅以三峡新的人文自然景观,系统开发三峡旅游业,促进地方经济可持续发展。具体方法有:
3.6.1 迁建保护寺庙、塔、桥、石刻等古迹或纪念性建筑物时,要认真考虑它们的时代文物价值性和旅游开发性的有机结合;
3.6.2 迁建保护传统民居时,可选其典型修建成民俗街、民俗村落,在完成迁建保护任务的同时,可供人们旅游参观;
3.6.3 联合国家有关部门及地方的财力、物力修建文物库房或博物馆、博物馆区,保存及展示各种文物,或将三峡库区一些各具特色的寺庙、殿宇、街道等复原或浓缩修建于内,再现三峡库区的历史风采、人文景观和自然景观,供人们旅游欣赏、参观学习;
3.6.4 一些价值不大的文物经专家鉴定筛选后可由国家批准成立的文物商店出售给国内外游客,或进行文物复制出售给游客,以文物养文物等等,从而使长江三峡工程库区文物古迹保护工作更好地为“四化”建设服务
天津森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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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森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1家公司,具有0处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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