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大的遗址一两个人挖,再珍贵的文物不知道是啥:基层文保人手人才两缺
2020年下半年以来,我国许多重要考古遗址重启发掘,各地基层文物调查重新上路。在考古研究与文物保护对文明传承和文化自信的重要意义日益为世人所认同之际,我们也需要看到,热火朝天的考古事业新局面之下,基层文物保护仍受制于人手人才两缺困境,田野间茕茕独行的孤军,在许多地方仍是一线文保工作者的写照。
1 10年,5000平方米遗址,一个人
“我负责凌家滩2008年至2018年的发掘工作,不管是考古所,还是我个人,都很想把这个重大遗址发掘好、研究好,这里有很多工作需要做、值得做。但实在是太缺人了,10年来基本上就我自己在干,没有固定团队,工作进展明显不理想。”回首往事,吴卫红不免一叹。
吴卫红是安徽大学历史系教授、安徽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原研究员。他念兹在兹的凌家滩遗址位于安徽省含山县境内,距今约5300年,为学界公认的中华文明起源和形成阶段代表性遗存,也是迄今已知中国史前三大玉文化中心之一。
“缺人”堪称困扰我国考古界已久的顽症。以安徽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为例,现时所内能从事考古发掘的研究人员只有20余人,却要负责安徽全境14万平方千米内的发掘工作,长期只有1至2人负责凌家滩发掘。
2008年之前,凌家滩遗址研究只能在玉器方面做点工作。吴卫红接手后,对凌家滩社会组织的研究有了眉目,聚落的系统分析也提上日程,只是,以一己之力探究上百万平方米遗址的奥秘,他每天都恨自己没有三头六臂……
“各级政府都很重视凌家滩,钱不是问题,关键是缺人。”吴卫红说,“前几年我真没办法了,跑到网上发英雄帖,招募志愿者,还真招来了几位热爱考古的学生,帮了不少忙,但毕竟不是长久之计啊!”
2020年6月,凌家滩遗址启动新一轮发掘工作,人手紧缺问题仍未缓解。负责此番发掘的安徽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第一考古研究室副主任张小雷说:“2020年,凌家滩发掘增加了一个人,不过,考虑到所里各类急活层出不穷,我们这两个人也很难保证同时在工地。”
据悉,自1987年发掘以来,面积超220万平方米的凌家滩遗址,总发掘面积仅有不到5000平方米,占比不足0.3%。
2 招不来人,更招不来学考古的人
“我们的第一要务是把遗址保护好,但是这儿考古专业人才一名也没有,是最让我们头疼的问题。”湖北省大冶市铜绿山古铜矿遗址保护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科科长王怡仕说。
距今3500多年的铜绿山古铜矿遗址是我国开采时间最早、生产时间最长、发掘规模最大、保存也最为完整的古铜矿遗址,先民冶炼技术之先进令人赞叹。遗址1994年、2012年两次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预备清单》;2001年被评为中国20世纪100项重大考古发现。
为了保护好遗址,当地特意成立了保护管理委员会。“大冶虽然是全国百强县,但远离大城市,人均年收入也只有六七万元,专业人才根本看不上。”管委会副主任胡幺琼说,“单位职工14人,只有一人地质专业出身,还算和遗址保护沾边,以前来过学历史和考古的,都跳槽了。前不久我们下力气去省文物考古所挖人,结果所里不在编制的都不想来。”
由于没有懂行的人,古铜矿遗址研究保护步履维艰。“遗址本体出了病菌,我们都不知道怎么弄,请了据说专业的人来杀菌,也不知道他搞得对不对。”王怡仕说。
半月谈记者走访长江沿岸多家基层文保单位发现,专业人才“招不来、留不住”的现象非常普遍。同时,一些地方在机构改革时将文物保护部门一撤了之,保护力量大为削弱,更是普遍问题。重庆市一位考古界人士介绍,重庆好多区县的文管所、博物馆都只有三五名工作人员。
“重庆38个区县,挂出文物局牌子的只有忠县。”重庆市文旅部门一位负责人说,“全市考古文博系统市级编制倒是将近2000人,但分到38个区县只有530人,保护人手都不够,哪还能搞研究?”
“现在盗墓还很猖獗,有些出文物的大县一个管文物保护的人都没有,要岗位没岗位,要资金没资金,靠什么和盗墓团伙斗?”中国人民大学历史学院教授韩建业说。
记者手记
送文保人才下乡,路在何方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破解基层文保人才匮乏这一“老大难”问题,需要新智慧,更需要定力与耐心。
从文物保护部门队伍建设仍受制于事业单位编制的现实出发,欲求壮大基层文保队伍,理应结合各地实际,合理扩充文保单位编制,名额向一线倾斜。同时,在人才激励机制改革上下功夫、动真格。揽才用才,决不能仅讲情怀不讲待遇,从提升收入水平、调整评价机制,到解决人才后顾之忧的各方面保障,再到基层人才的合理流动、及时充电等“软性政策”,应该让人才看到诚意。
实际上,解决基层文物保护的人力配置问题,也可有更灵活思路。一方面,各级文物部门应积极寻求与设置考古学相关专业的高校合作,在基层文保单位设置不同形式的实习基地,条件成熟的话还可设法安排高校在大遗址或基层文保单位集中区域设置研究机构。如此一来,既为高校培养有实践经验的考古人才提供了空间,也能定期输送年轻血液充实基层文保力量。另一方面,有条件的地区也可以寻求多元化支持,与有诚意的社会力量合作,但需警惕打着保护的旗号搞过度开发。
此外,借着乡村人才振兴的东风,上级文物部门应适时考虑“送文保技能下乡”,在基层文保单位密集、考古工作任务重大的区域,可以就地开展文保主题培训,在乡亲们中间普及文物知识与相关法规,令老乡形成保护文物的自觉,带出一支支遍布乡野、不走也不散的文保工作队。(参与记者:冯源、童芳、蒋芳、王迪、许晓青)
来源:《半月谈》2021年第6期
半月谈记者:王贤 董雪 赵宇飞
来源: 半月谈
如何解决古城保护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历史文化遗产的界定
自工业革命以来,人类的生存环境所受到污染与损害已经触目惊心。人类的生存环境,除了直接面临着受到严重污染和破坏的自然生态的威胁外,还存在着与此密切相关的社会、经济和科技等能否持续发展的问题。作为经济的有机组成部分,现代旅游与旅游业的快速发展和与此相对应的以商业经济利益为驱动力的旅游资源开发给人类的居住环境和文化遗存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和破坏,以致旅游和旅游业可持续发展问题成为世人普遍关注的焦点。
为了使物质文明的进步与环境保护相协调为了全人类的可持续发展,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成员国于1972年倡导并缔结了《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1976年,世界遗产委员会成立,并建立了《世界遗产名录》。根据公约规定缔约国内的文化和自然遗产,由缔约国申报,经世界遗产中心组织权威专家考察、评估,世界遗产委员会主席团会议初步审议,最后经公约缔约国大会投票通过并列人《世界遗产名录》,作为全人类世界遗产的一部分加以保护。
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文化遗产,称为世界文化遗产。遗产种类有文化遗产、自然遗产和文化、自然双重遗产。根据《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的规定,属于以下各类内容之一者,可列为文化遗产:
1.文物。从历史、艺术或科学角度看,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建筑物、雕刻和绘画,具有考古意义的成分或结构,铭文、洞穴、住区及各类文物的综合体。
2.建筑群。从历史、艺术或科学角度看,因其建筑的形式、同一性及其在景观中的地位,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单独或相互联系的建筑群。
3.遗址。从历史、美学、人种学或人类学角度看,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人造工程或人与自然的共同杰作以及考古遗址地带。
历史文化遗产是祖先们留给我们的,是古代的东西,是经历了百千万年而至今仍在的东西,是没有备份,独一无二的。正是这独特性和唯一性决定了历史文化遗产应该以保护为主。
我国于1985年12月12日加入《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于次年开始申报世界遗产。1999年lO月29日当选为世界遗产委员会成员。至28年7月,我国已有37处文化遗址和自然景观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其中文化遗产25项,自然遗产7项,文化和自然双重遗产4项,文化景观1项,成为了全世界共有的财产。在我国还有许许多多正在申报和未提级申报的历史文化遗产,因其丰富的历史、文化内涵,典型的历史性、民族性和艺术性特点,日益受到旅游者的青睐,成为宝贵的人文旅游资源,同样需要我们进行保护。
二、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意义
历史文化遗产是千百年悠久历史的载体,是一个民族文化的根基,一种精神文明的传承体。万里长城是中华民族的象征,云南丽江古城经历了7级地震还基本无损,后被评为世界遗产。这个地方得到了保护,全世界人民逐渐都会知道。反之,如果承载着历史信息的载体消亡了,负载在其上的历史和文化也必然会被冲淡或消亡。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意义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对研究人类历史发展有意义。历史文化遗产是历史发展的见证,是人类或民族历史研究的重要依据。从漫长的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到现在的社会主义社会,我国的历史遗存丰富,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研究人类发展历史,喻古明今,有利于促进社会进一步发展。
2.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对科学研究有意义。在历史科学研究进程中人们发现,历史古城、古建筑、构筑物等有很深奥的科学道理,如我国河北赵县的赵州桥建于隋代(公元581__618年)大业年间(公元6518年),距今已有14年的历史。桥长64.4米,跨径37.2米,桥高7.23米,14年的历史,赵州桥经历了1次水灾,8次战乱和多次地震,特别是1966年邢台发生的7.6级地震,邢台距这里有4多公里,这里也有四点几级地震,赵州桥都没有被破坏。所以它是当今世界上现存最早、跨径最大、保存最完善的古代敞肩石拱桥。赵州桥1961年被国务院列为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91年,美国土木工程师学会将此桥选定为第12个“国际历史土木工程的里程碑”,并在桥北端东侧建造了“国际历史土木工程古迹”铜牌纪念碑。这是世界造桥史的一个奇迹,有极高的科研价值。
诚然,也有很多历史文化遗产人们还不清楚其科学原理,需要我们去探究。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对科学研究有重要的意义。
3.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对发展旅游经济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正是这些人类前进中创造的历史文化遗产,为我们的社会发展尤其是旅游经济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基础条件,对之加强保护,有利于旅游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1)历史文化遗产是发展旅游业的基础。
旅游活动的客体是旅游资源,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旅游经济的发展,要依托于旅游资源,除大自然赋予的自然旅游资源外,更离不开人文旅游资源。中国5多年的历史文化遗产丰富而迷人,它吸引着无数的中国人,更让外国人向往,这些都是发展旅游业的重要资源,也是人们游憩、观光、获得美的享受、获得相关历史知识的重要场所。著名的周口店北京人遗址、殷墟、秦始皇陵兵马俑及众多明清皇家陵寝等历史文化遗产。还有小小的周庄,年旅游收入达2亿元。可见,保护好历史文化遗产,旅游的客体就会存在。
(2)用经济价值去直观地表现人类历史文化的独特魅力,有利于更好地发展旅游经济。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旅游业所带来的收益不断提高,旅游在国民经济中的比例不断增长。我国人文历史文化旅游的潜力很大。保护好这部分旅游资源,能更快地发展旅游经济。
(3)保护历史文化遗产,能提升旅游资产的价值,可持续发展旅游经济。历史文化遗产,是重要的旅游资源,也是旅游资产。因此,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可以提升旅游资产价值。历史文化遗产是全国乃至全人类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文化遗产的价值在于供世人观赏、研究与利用,所以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得好的地方,旅游业就发展得好,旅游资产价值提升得多;如秦始皇陵兵马俑、平遥古城、周庄古镇等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得好,其旅游资产价值提升的快,有利于旅游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并能带动本地区整体经济的发展。
4.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一个没有文化的民族是一个没有品位的民族,不可能生存和持久发展的。中国是世界文明古国,中华民族是一个充满激情、奋勇向上的民族,有着丰富灿烂的文化和独具魅力的历史文化遗产。它具有极大的震撼力和激励力,中国拥有世界历史文化遗产3O项,居世界领先地位。在世界历史长河中始终保持着强大的生命力和感召力。它对于经济发展,国力增强,对于提高国民的文化品位,陶冶高尚情操,增强民族自尊,激发爱国主义热情,提高国家文化形象,丰富世界文化宝库都有极大作用。文化是进步的动力,是历史的积淀。因此,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弘扬民族精神,是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也是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内容。
留存并保护好历史文化遗产,其意义也关乎未来。全球《2l世纪议程》指出,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是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功在千秋,造福子孙后代。
然而,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不被重视。在多年的经济发展的进程中,由于文化价值观的不断变化,很多承载着巨大历史文化价值的、不可再生的物质文化遗产,在人们的经意或不经意间消失了。上世纪几次大规模建设,使许多传统历史文化遗产遭到摧残和破坏,失去了原有的特色风貌。加之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价值和作用缺乏认识,观念上的轻视、经费支持的不足与制度规范的不完善,也使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进展不利,存在很多问题。
三、我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存在的问题
1.认识不足,难达共识。虽然社会总体上
对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价值和保护意义的认识不断提升,但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不同人群的价值取向,审美取向存在差异,导致认识和利益要求相互矛盾甚至尖锐对立。如在城市建设中对一些古迹遗址的去留问题上,在一些已经消失的历史文化景观要不要新建的问题上意见相左。这种状况导致了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的许多问题因为缺乏共识而难以处理。
2.历史文化遗产家底不清。许多历史文化遗产沉睡在地上地下。在快速发展的城市化进程中,碰到历史文化遗产时,讲不清道不明,许多有价值的历史文化遗产,根本没有调查、登记,更谈不上公布文保单位及对其进行合理规划。 转贴于 看准网 http://www.kanzhun.com 3.“建设性破坏”现象严重,保护与开发的关系处理不当。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不少地区只顾单纯的经济开发,只顾规模的扩张,而忽视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历史文化遗产被毁程度令人堪忧。尤其在一些旧城改造中大拆大建,致使许多历史传统街区和历史建筑遭到破坏。襄樊宋城墙一夜之间被夷为平地;遵义会议会址周围的历史建筑一拆而光。城市要发展,旧城要更新,势必要拆迁一些民宅民居和一些失去历史使用价值的老建筑。时下古老的北京也遇到了一个颇有争议的问题,就是古老的胡同四合院要不要留存,怎样协调好市民居住环境与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关系?我们不能为了开发商的需要,为了出卖土地,筹集资金,把一些古建筑和一些有历史意义的遗迹毁掉。
有的地方在开发旅游资源过程中,片面追求旅游经济效益,造成历史文化遗产严重破坏。一是为了迎合旅游热,不惜以拆毁传统历史街区为代价,而后又制造出了乃至异地开发出一系列替代品,使许多有价值的历史文化遗产沦为“假古董”。
4.法律制度不健全,执法不力。保护历史文化遗产需要多管齐下,尤其是要依法管理。对于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重要的是要加快立法。为什么许多重要的文化遗产,许多地区领导,甚至最基层的领导一句话就能化为乌有。就是因为没有明确具体的法律条文来管理,而是权大于法。
5.保护资金的匮乏,专业人才、技术的匮缺,直接影响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开展。由于没有专项的保护资金,许多历史文化遗产处于自然消亡状态。尤其是贫困地区,文物专业干部仅一、二个人,连日常开支都很难保证。缺少一支高素质的专业保护人才队伍,同时缺少过硬的保护技术,何谈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呢?
四、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措施
1.积极宣传,更新观念,加强全民保护意识。保护城市历史文化遗产是城市各级政府和每个市民的神圣职责。政府要加大对文化遗产保护的投入和保护力度,同时要广泛发动群众,让每个公民都能自觉珍惜爱护文物,并且要加强舆论监督,有了群众支持和舆论支持,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就有了强大的依靠力量,相信人民的力量是最强大的。
2.提高全民素质与法律保护并行。上世纪7年代末8年代初,长城旅游刚刚兴起时,各个长城景区普遍遭遇了一次“毁容”高峰。从八达岭瓮城西门登上长城,分别沿南北两侧依山而上的长城边走边观察,看到这段3多米的长城上,凡游人伸手能及之处,几乎都被刻上了各种各样的文字,有地名、人名、“到此一游”,有中文、日文、朝鲜文,以及难以辨认的字词,刻得密密麻麻。这些字不仅破坏了长城的历史面貌,有的字深达半厘米,已伤及墙体。长城乃中华民族的象征,此举严重破坏了民族形象。所以才有中国长城学会与八达岭长城管理委员会联合发起的去除长城墙体字迹方案征集活动,消息公布后在海内外引起强烈反响,社会各界纷纷为长城保护献计献策。近十多年来,随着游客素质的提高和管理的加强,刻字破坏行为有所下降,但仍然存在。
对于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重要的是要加快立法。文化遗产不仅要由一系列行政法规来保护,而且要用刑法等法律来保护。对于严重损毁破坏历史文化遗产的行为应规定为犯罪,应给予刑事处理。
3.正确处理好保护与建设的关系,保护是前提,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实现旅游资源开发,首先最重要的一条就是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作为不可再生的人文旅游资源,是旅游活动离不开的客体。一旦被破坏便永久消失了,也就谈不上长远的开发和利用。因此,在开发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绝不能对开发急功近利。在保护方法上,除了要依照国家相应的保护法规之外,还要与实际情况相结合,找到与自身环境、条件相符合的办法。多借鉴浙江兰溪的诸葛村(八卦村)的做法。还可以对实物性的历史文化遗产实施限人限时地开放参观,西藏布达拉宫就是这样的。甚至可以不对外开放,只对学者和相关研究人员开放。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作为一种宝贵的、不可再生的旅游资源,这些独一无二的历史文化遗产的价值会日益增加。我们应当高度重视所拥有的宝贵资源,要意识到这些资源是潜在的、不断升值的资本,要从长远角度来看待。即使当下受条件所限无法立即进行开发,也要积极予以保护,可利用其他产业先行发展,待时机适当的时候,再将其宝贵的文化价值予以转换。
4.摸清家底,搞好保护规划。去中原地区旅游,当地人会自豪的对你说:“你拿把锹,随意挖几下,就有可能发现宝贝”。虽然是笑谈,但还能反映出因文化积淀深厚,本地人引以为豪的心态。从另一方面来说,也提示我们对祖国的历史文化遗产要心中有数,搞好勘探、摸清家底,以便于规划和保护。
前面提到北京胡同四合院,作为历史文化遗产应积极修整并恢复老式民居四合院的美好生活环境。但要处理好个性文化与改善胡同居民的生活水平的关系。现在有些历史文化名城,商业氛围越来越浓,而文化氛围却日益淡化。丽江古城是世界历史文化遗产,古城保护得不错,但古城内一个商店接一个商店,文化氛围不浓,不能充分反映古城的特色,这是令人遗憾的。保护历史文化名城也不是保护城市的全部,它的保护范围、内容与要求要通过城市规划来细致确定。关键在于处理好保护和发展的关系,新建筑和老建筑的关系,新旧建筑之间在风格、色调上相协调,使整体格局达到和谐,不失文化名城的特色。要严格控制文化遗产保护区、历史街区内的空间过量的不适当的经济开发、旅游开发以及不相配的人工景点建设。
改善市民居住环境与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缺乏妥善协调。在保护文化遗产中平遥地方政府采取了以下一些措施:第一,制定古城保护规划;第二,实施古城居民搬迁工程;第三,全面加强古城基础设施建设等,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5.借鉴国外先进保护经验,加强保护进程。借鉴国外“保护古城,建设新城”的成功经验,把有价值的传统街、巷和古村落进行整体保护,再另外开发新区,避免城市化进程中“建设性的破坏”。对该保护的传统街区则进行环境整治,保持立面原貌,更新室内配套设施,改善人们的居住质量,满足人们对现代生活品质的需求。
6.加强资金投入。国家每年拿出2万元用于历史文化遗产中名城的保护。历史文化名城、世界文化遗产丽江古城,遭受地震时,国际上也给了相当数量的捐助。全面保护历史文化遗产,资金是缺口,国际、国家支援能力势必有限,这就要求各地充分利用好遗产本身,从旅游收入中拿出相当部分,加强自养,争取良性循环。
如何正确处理历史文化与现代文明的关系,挖掘保护和开发利用好城市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传承和弘扬历史文
浅析古建筑保护措施的合理性
古建筑修缮不同于建设工程,它是对古建筑实施保护的实践活动,是自然科学研究成果的体现。古建筑保护措施的合理与否,对古建筑的安全与价值至关重要。文物不能再生,在保护措施上的任何一点疏忽,其造成的后果往往是不可挽回的。
因此,古建筑保护措施的合理性决定着修缮保护项目的质量和水平,而衡量修缮的质量和水平,关键是要看修缮后古建筑自身价值得到了多少保护,安全隐患是否得到消除,是否最有助于其社会价值的体现,三者密不可分。并非仅仅是修旧如旧或焕然一新、金碧辉煌。
如何才能做到保护措施的合理性呢?首先,要求从事文物保护的工作者要有一种积极负责的敬业精神,具有对传承民族文化的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这是做到文物保护措施合理性的前提条件。其次,做好各个环节上的调查研究,力求古建筑保护措施更加合理。最后是有针对性的选择科学的保护措施。下面谈些我在工作中的体
一、踏勘调查
古建筑价值的取向源于古建筑价值的判断信息,“因为很多的人类过去的记录缺乏历史文献,所以各个时期的文化资源就是主要的信息源”。①而这些信息真实性,往往是由勘察设计单位,对保护对象的历史现状,所做的勘查是否全面和准确所决定的。那么,如何做好这项工作呢?
首先要史料考证。不仅包括查找史料档案(包括“四有”资料),还应注意搜寻未曾发现的历史照片、碑刻以及相关蛛丝马迹等。因为,许多古建筑毁于近现代,力争尽一切努力去发掘与之相关的历史信息,有利于全面地了解古建筑的时代特征、结构法式特征、历史沿革及历次修缮印记,为文物的修复提供更加有利的佐证。
其次进行必要的社会调查。对于近年修复过的古建筑,在可能的情况下,不要忽略向曾经参予或与保护有关联的修缮、施工设计方面的专家、技术人员请教,包括深入现场向当地文物工作者、管理使用单位的知情者以及周边对古建筑历史的发展变迁有所了解的人员探访,必要时也可以通过媒体向社会广泛征集史料等信息。在颐和园长廊修复设计以及川底下村、焦庄户地道战遗址等文物建筑保护方案的制定时,都在这些方面做了大量的社会调查。
最后是现场勘探。通过实测和必要的科学探测,掌握第一手实物资料,特别涉及有些地面建筑已经无存的重建工程,必须对遗址进行清理和必要的勘探。这项工作应由建筑考古人员来做,至少是在文物考古人员指导下来完成,并及时做出清理勘察报告,逐步改变目前仍主要由建设方组织建筑设计或施工人员来完成基础勘查的“惯性”做法,以保证基础勘查更加科学,为判断文物建筑始建或重建年代,准确掌握建筑和现存建筑构件时代特征提供可靠依据。这一点在以往修复工程中常常容易忽视,如:圆明园正觉寺天王殿修复方案就是根据北京市文物研究所的文物考古人员对建筑基址进行的清理报告,清理报告为修复方案设计提供了充分的依据;永定门城楼复建工程开始前,考古人员对原建筑地基进行清理,为永定门重建确定了准确的位置。在实际工作中,有时在设计阶段由于条件所限,难以对基础进行清理勘查时,要尽早创造条件对基址进行考古勘查并及时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勘查内容主要包括:地基基础、大木结构以及油饰彩画等,记录现状残破状况、安全情况,并说明损坏程度等。通过测绘拍摄照片,了解建筑的法式特征,考证建筑的年代。最后绘制油画小样,编制修缮方案并组织专家论证。对于无充分依据的,应避免主观判断。
二、病因分析
(一)病害类型
由于古建筑建造年代久远,受当时条件所限,除结构设计可能与现代建筑相比存在着不合理外,还普遍存在着因年久失修而形成的大量隐患。包括木质结构老化、糟朽、劈裂从而使承载力降低;由于屋顶瓦件松动出现的渗漏使椽子望板糟朽、屋面变形、木架歪闪;后期人工挖掘的菜窖、地道、防空洞、管道沟、山体滑坡等,使建筑基础产生的不均匀沉降,墙体的支撑力下降;院落排水不畅,造成墙体开裂甚至坍塌;空气污染造成的砖、石严重风化等。
(二)“健康”分析
要在勘查中摸清底细,进行科学的分析计算,在论证的基础上,做出古建筑当前安全状况的判断。这里应注意易造成误判的一些假象,如判断是稳定性损伤还是发展型损伤时,要弄清问题部位险情是建筑原设计的缺陷,还是后人在修缮改造时所为,还是自然外力所致,这对于使文物保护措施合理性尤为重要。
在检查大木架时,要分析大木裂是建造时不堪重负,还是后期在外力的作用下而出现的损坏,是初期木料湿造成的早期开裂呢,还是地震或外力造成的后期结构损伤呢,房屋修缮中还要弄清屋面渗漏痕迹是早期的还是新近形成的,这方面较容易忽视。
有时因为看有水印就轻易做出“渗漏严重,挑顶大修”的结论,在这方面如果设计时不加分析,在方案审定中又略有疏忽,容易出现一些不可弥补的损失,因此,勘查中要详细认真,尽量防止以“条件不具备”、“时间紧”等理由而轻下结论的现象发生。
另外,对于常出现的屋面瓦件松动,或者有一些脱落现象,就认为屋面渗漏严重,要求挑顶修缮,这种做法也是错误的。对有些传统的屋面虽旧灰背已历经几百年,但仍保护的很好并具有很好防护性,可以通过重新或局部揭瓦来解决渗漏的问题。
对于地基下沉和墙体开裂现象更要分析是早期还是后期形成的,是初期设计问题,还是因地震或是周边排水不畅、或是施工造成的,只有确定“病因”,才有可能“对症下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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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ebuild-china.com/calsbbs/TopicOther.asp?t=5&BoardID=7&id=335
古代建筑保护中设计诸问题的思考
缘起:马年新春之际参加一次在京古建筑界同仁团拜会,席间几位前辈提出目前全国有40余万处不可移动文物,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已达1268处。在这众多的不可移动的文物中古代建筑占总量一半以上,甚至比例更大。保护好这批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以此弘扬中华民族精神,是当务之急。目前,全国各地均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去做这件事,如何抓住机遇,负起责任,推动文物保护工作大发展,这也是急。急之先就是如何制订保护方案,以及相关的实测与设计工作。首先是应该从调查研究入手。余从事古建筑保护工作多年,对此也有一些感想。尤其是近日,读王世仁先生《挺直脊梁做学问》一文后,总觉应一吐为快,不妨写出供同道参考并批评指正。
一
古代建筑的保护大致可分为建筑本身的保护与整体环境的保护两大方面(以下只涉及建筑本身的保护)。对于古建筑本身的保护,《文物保护法》中明确为“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这一规定是若干年来实践的总结,也是上升到一定高度的理论。正因为理论是实践的总结,因而它有指导实践的意义。实践的经验又回过头来不断的丰富理论,因而理论也是不断的发展的。理论具有普遍的意义,但它不是千篇一律、一成不变,而是根据不同的客观条件而适应、发展、成熟的。仅“原状”一词就引起无数从业者的争论,经过多年实践最终达到基本共识。在古建筑维修保护中的“四保存”(即保存原形制、原结构、原材料、原工艺)原则,解决了“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的具体化问题。在某些情况下,并不排除科学的新方法,最终达到以科学技术的方法防止其损毁,延长其寿命,最大限度地保存其历史、科学、艺术价值的目的。
我国古代建筑的保护原则与国际接轨,有识之士早有共识。《保护文物建筑和历史地段的国际文献》(陈志华编译)一书中认为国际公认的文件和实践为最低限度干预原则,可识别性或可读性原则,可逆性原则,与环境统一的原则。在我国梁思成先生曾提出“整旧如旧”的原则,梁先生认为“把一座古文物建筑修整焕然一新,犹如把一些周鼎汉镜用铜油擦得油光晶亮一样,将严重损害到它的历史、艺术价值”。对于“古代建筑从来没有被看作金石书画那样的艺术品,人们并不象尊重殷周铜器上一片绿锈或者唐宋书画上苍黯的斑渍那样去欣赏大自然在一些殿阁楼台留下的烙印。”对此他感到不以为然,同时梁先生也提出红花绿叶的问题,也就是环境保护的观点(见《梁思成文集》)。虽然目前仍有人对科学的文物保护原则未能准确的认同,有些人(包括一些文物保护工作者)把“整旧如旧”理解为“以假乱真”,对文物原状的认定纠缠在初始状况与历史沿革状况之争,甚至把近现代因无力整修或某些其他因素而采取一些临时应急措施,也误认为应保护的原状等等,其实质就是对文物真实涵义与定义,以及其真实的价值和存在的特性,没有真正的了解。
“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经过若干年实践的检验证明是正确而行之有效的原则。在90年代实施的《古建筑木结构维护与加固技术规范》中对这一原则进一步做了诠释。“原状多指古代建筑个体或群体中一切有历史意义的遗存现状。若需要恢复到创建时的原状或恢复到一定历史时期特点的原状时,必须根据需要与可能,并具备可靠的历史论证和充分的技术论证。”这就明确提出了“原状”的释义:指古建筑一切有历史意义的遗存现状;特定条件下也可指创建时的原状或一定历史时期的原状。这就是用法规肯定了我国若干年来文物保护工作者积累的古建筑保护维修的某些原则。正因为是法规,所以也是实践行为的规范,是应遵照执行的,除非修改法规。
二
古代建筑的保护,目的就是为了使用,使用是为了更好的保护。“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加强管理”,“保护为主,抢救第一”是文物保护工作的方针和原则。正确处理好保护与利用的辨证关系,实是不易之事。“研究建筑历史与文物建筑保护工作结合,这是顺理成章的事情。毫无疑问,要把保护文物建筑与修缮破旧房屋区别开来的主要办法,就是要加强对保护对象的深入了解,离开建筑史的研究是不行的。但是从文物保护的专业角度来说,只有建筑史的知识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要建立一种正确的保护理念。这就是必须掌握明晰的认识逻辑,而认识逻辑只有通过对历史逻辑的深刻理解才能获得,无论中国外国概莫能外”(《王世仁建筑历史理论文集》序)。正确的保护理念来自于理论实践,来自于法规,并能通过实践的检验,时间的检验证明是正确的。
仅就古代建筑本身的保护而言,只有以科学的方法掌握第一手资料,包括实地勘察测量,查找相关资料,做出科学的分析,方能得出正确而行之有效的科学保护方法,这就是设计工作。
古建筑的勘测,是一项专业性科学性很强,涉及知识面相当广泛的综合性技术工作。它包涵了测绘、记录和摄影等内容。它要求有熟练的测量绘图能力,又要求具备古建筑的基本理论及知识,拍摄建筑物内外结构的技术,还应对古代汉语、中国历史、古典文学、绘画及宗教等学科有一定的修养。同时还应该具备吃苦耐劳的精神。全面、准确的记录下古代建筑的现状及相关资料,为正确的制定保护方法做好前期准备工作。“通过精密测绘,充分而准确的掌握建筑物的资料数据,进而探索其建筑结构的设计规律;……提高其科学性、可信性,避免片面性、随意性来说,仍有极重要的现实意义。”(《傅熹年建筑史论文集》)梁思成先生开创了我国用科学的方法测量研究古代建筑的先河,在极其艰苦的条件下完成佛光寺东大殿的实测,用精确的数据模数,论述了唐代木结构古建筑。在科技发达的今天,用挑杆或计算机套《则例》来实测古建筑是得不到准确的第一手资料,而设计时又依据这些不准确的资料,第一个反映出来的就是在实施过程中对不上尺寸的现象。这是应大力反对的。
中国是文明古国,文化积淀丰富。就古建筑而言,文献资料存在的形式就多种多样,大致可分为四大类:1.典籍著录;2.碑碣铭文;3.建筑物题记;4.工程技术档案等等。在寺观壁画中也可找到同时代建筑佐证。另外,在照相技术传到中国后,也保存了很多珍贵的文物建筑照片资料。目前比较典型且常用的资料有《营造法式》、《工部工程作法则例》等等。在调查某处古建筑时应多查找第一手资料,这些资料可能会很分散,查打不便,但应该认真地去查阅。第二手资料,或某些词典亦可阅读,但是如果引用就应当慎重了。
在取得测绘、文献资料后,在认真研究的基础上要根据原则、规范及综合各方面因素做出切实可行的设计方案,报主管部门审批。方案根据不同情况不外乎基础、梁架、屋面、装修以及油饰彩绘等等。例如基础工程传统做法可以解决问题的就不必变更原做法。有些基础工程(含隐蔽工程)原传统做法已无法解决问题的可采用先进的现代建筑技术,如晋祠圣母殿基础工程。“假如对中国木结构建筑加固增添的构件(抱柱、随梁、戗木等),经常作成原来就有似的,这对于保持艺术形式的完整性来说,其效益显然比生硬地区分新旧好一些,所以一时还不应加以否定”(《王世仁建筑历史理论文集》)。至于木结构的更换原则是,只要在规范值允许的范围内总觉以不更换为好。超过规范规定必须更换的就一定更换,这就是法,不能因为经济或某些不负责任的话而影响古建筑及游人的安全。装修及油饰彩画是古代建筑的门面,尤其在等级森严的封建社会末期,任何人也不敢越雷池一步。现今我们在修缮古建筑时对于装修和油饰彩画的处理亦应采取认真慎重的态度。旧有彩画能保存的(视其具体情况、价值)应尽量保持,采取保守的方法,效果也是很好的。在新做油饰彩画时则应采取认真的态度,根据不同时代,不同等级的规定去进行,有相应的依据,或佐证的依据。不要追求金碧辉煌效果。至于仿古建筑则另当别论了。官式手法和地方手法也应区别加以对待,这方面历来是油饰彩画方面的缺欠。保护彩画大致可分为四种方法,即:原状保护,加固整修保护,局部保留保护,全面复原保护的方法。设计时需要根据不同的对象加以区分,在做设计方案时应予重申说明(王仲杰:《中国古建筑彩画保护》)
关于在古建筑设计中应遵守《古建筑木结构维护与加固技术规范》的问题,是不可忽视的问题。此规定自1984年始,为贯彻落实《文物保护法》组织全国十余家与古建筑相关的科研机构,历时七年,几易其稿完成的我国第一部保护古建筑的国家标准。1992年由国家技术监督局和建设部联合发布,1993年5月1日起执行。这是一部以《文物保护法》为依据,充分考虑了《威尼斯宪章》规定而制定的。规范的先进性、可行性不容置疑,其中对古建筑维修原则,“残损点”与技术体系的建立,勘察报告与鉴定报告的必要性,古建筑防护体系的建立,结构的维修与加固都详细加以说明。至于在实施过程中因全国幅员辽阔,因地域等因素名称称谓不同,也发现一些不足。作为制订木结构、古建筑保护修缮设计方案,此法不可不依。
三
北京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保存有相当数量的明清木结构古代建筑,不论从官式和地方手法来讲,品类都是十分丰富的。尤其是皇家建筑、宫殿、园囿、陵寝等等在全国乃至世界都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北京作为全国政治文化中心,聚集着大批专家及有志之士。加之市政府对文物保护的高度重视,近年斥巨资进行保护维修。这些得天独厚的优势,作为文物保护工作者一定要把握机遇,抓住时机,把文物保护工作推向一个更高更新的领域。同时更应该保持冷静的头脑,保什么,不保什么;如何保,怎么保;如何用,怎么用;如何加强修缮的管理工作等等也应该是十分重要的,应引起当局的重视。
古建筑保护工作中设计工作是前提。没有一个合格的设计,一切美好的愿望,原则都是纸上谈兵。没有一个合格的设计,古建筑保护修缮质量都会大打折扣。所以众多专家认为没有合格的设计之前宁可不修,也不要匆匆上马。关于合格设计的产生,除有必要的基本素质和功力外,责任心、使命感也很重要。有些通常的不良习惯也应引以为戒。
譬如测绘中在不具备测绘条件时,匆匆上马完成,其结果可能会出现基础状况不明,柱根槽朽程度不清,梁架尺寸不准,室内装修彩画不详,屋面现状如何等等情况,在这些情况不清楚的情况下,势必影响对残损状况的分析,可能会产生一个不合格的设计方案。
譬如对现存的文献资料(已知或不知的)不下大力气去查找,只凭一些简介性的材料就完成了沿革部分,错误百出。北京地区图书资料部门、科研单位及大专院校很多,在这些单位保存很多相关资料,尤其是在清末至民国初年的老照片资料,以及古建筑前辈如梁思成先生当年拍摄的照片、图纸,都为我们保护、修缮、复建提供了珍贵的资料佐证,试图查找过一些资料,这些单位都是非常支持的。千万不要做成让别人拿着资料,指责你设计完成的作品说三道四。复杂的且不论,越是简单的越应引起注意,或经人提醒仍自以为是者。
譬如古建筑形制、装修式样、油饰彩画等级等基本常识,以及俗说的砖、瓦、沙石、木、油各作的做法,除查找资料等途径外,北京最大的优势就是还保留下一批这类专门的专家,随时随地的请教,口授言传是避免错误,做出合格设计的最佳途径。
譬如最能反映出设计者古建筑保护观念和水平的设计图纸,就目前情况而言显得很苍白。有些构件在设计中能换就换,甚至改动。有些因甲方经费问题,只为节省,完全不按规范要求,忽略了安全因素。有些为达到甲方要求而不惜改变古建筑原形制等等。又如目前多为计算机制图,为赶进度(可能),整版整版往上套现成资料,出现千人一面、千物一面的现象,原古建筑的特点、风格一扫而空。有时这千物一面的图纸的所 标尺寸都未改动,这就为审批和实施造成了麻烦,很可能会因此造成很大的浪费。另外图纸不全,很多细部或大样图都没有。尤其在彩画设计图纸上是一大缺项。
北京古代建筑众多,古建筑保护设计人才济济,相信经过我们携手努力,北京古代建筑保护水平能尽快地迈上一个新台阶。
(作者为北京市文物局博物馆处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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