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冥婚”在我国的起源其实很早,早在先秦时代,人们就已经开始广为流传了。
6月份,被开了死亡证明的华县18岁智障女小陈,被一伙人运至山西配阴婚。幸运的是被当地警方发现并解救。
据了解,这桩阴婚是小陈姑父牵线父亲签字。但小陈的母亲说她一直以为是给孩子介绍对象。虽然孩子是她在火车站捡的弃婴,而且患有脑瘫,但没有因此嫌弃孩子。
阴婚,也叫冥婚,是为死去的人找配偶。有的少男少女在定婚后,未等迎娶过门就因故双亡。老人们认为,如果不替他(她)们完婚,他(她)们的鬼魂就会作怪, 使家宅不安。因此,一定要为他(她)们举行一个阴婚仪式,最后将他(她)们埋在一起,成为夫妻,并骨合葬,免
得男、女两家的茔地里出现孤坟。2011年5 月22日,韩国已故女星郑多彬的母亲为她及文在成举行阴婚仪式。
“冥婚”在我国的起源其实很早,早在先秦时代,人们就已经开始广为流传了。“冥婚”又称“阴婚”或“鬼婚”,并且它的名目也很多,比如
像冥配,配骨,幽 婚,圆坟等等。简单的理解,我们可以将“冥婚”看作是在幽冥的阴世间所举行的一种悼念式的婚礼,说到底,就是一场
死人的婚礼。
看着上面的这张照片,不知你会有何感受?请你仔细的看一看那个女人的手臂,对,她的右手是不存在的;再看一看她的脸,你会发现她的眼睛其实只是在呆滞的向 上看;我们再往下方看一看,你又会发现,他们其实是没有双脚的,并且处于一种被某种物体支撑下的悬空
状态。好了,我们还是暂时与恐怖小别一下吧!不错!上 面的这张令人毛骨悚然的照片就是我国传统风俗中相传已久的“冥婚”合影。
提起“冥婚”,可能现代的年轻人还很少听说,不过作为有些上了年纪的老人,对于传统习俗的“冥婚”,或许会让他们记忆犹新。
对于“冥婚”,在我国的历史资料中也是有案可稽的。据《周礼》中有关于冥婚的记载:“禁迁葬者,与嫁殇者”。“迁葬”,郑玄注:“谓生时非夫妇,死者葬同穴,迁之使相从也。”
孔颖达进一步解释为“迁葬,谓成人鳏寡,生时非夫妇,死乃嫁之”。意思是说,人成年后还没有结婚就死亡的,往往施行迁葬,即冥婚仪式。
古代中国注重成年礼,男子20岁而冠,女子15岁而笈,都算是成年了,但如果无婚,死后不能享受祭祀。再者,死者没有婚配就死亡的,在生人看来,死后无伴,当是很可怜的,这大概是冥婚流行的理由吧。
当然了,冥婚也有现实的利益,鬼婚双方的亲家虽然俗称鬼亲家,但并不是等他们做鬼后才做亲家的,而是跟真正的亲家一样互相来往着,所以,死者家如果是富室之家的话,鬼媒上门的自然也多一些。
还有,生者早婚现象比较严重,鬼婚同样如此,发展到农村,干脆不分年龄,为所有的早亡者结鬼亲了,比如曹操爱子,就是那个称象的曹冲,估计是太聪明了,13岁就死了,曹操将他和甄氏之女合葬
而至于鬼婚的仪式,一如生者,彩礼什么的,一样不可或缺。唯一不同的是,把闹洞房这一项改作圆坟了,也就是把双方亡人的尸柩迁葬于一起?
湖南湘西惊曝“鬼结婚”事件
猫扑网友“天使tity”在猫扑网发表一则名《在湖南省吉首矮寨特大悬索桥上发生一件怪事难道是“鬼嫁”》的帖子,短短6小时候内创下了100万点击之后地被猫扑网管理员推上首页。
男女定亲后,若婚前男子死亡,女子也要出嫁成亲,拜堂时由亡夫姐妹抱“神主牌”和新娘举行婚礼。新娘 从此终身苦守空房,称上门守节、未婚守孝。
有的女子不愿上门守寡,另嫁男人,但人们认为是第二次婚姻,是“断线女子”。婚后年节要为她的所谓“前夫”祭祀亡灵。老人们出于疼爱、想念儿女的心情,认为生前没能为他(她)们择偶,死后也要为他(她)们完婚,尽到做父母的责任。其实,这是人的感情寄托所至。
旧时人们普遍迷信于所谓坟地“风水”,以为出现一座孤坟,会影响家宅后代的昌盛。当时有些“风水家”(古称“堪舆”)为了多挣几个钱,也多竭力怂恿搞这种阴婚。
阴婚多出现在贵族或富户,贫寒之家很少搞这种活动。
实际上,“冥婚”在各个朝代均未绝迹。
曹冲阴婚
历史上比较有名的一起冥婚,是曹操为其早死的儿子曹冲操办的。据《三国志·魏书·武文世王公传》(卷20)记载,曹操之子曹冲“年十
三,建安十三年疾病, 太祖亲为请命。及亡,哀甚。文帝宽喻太祖,太祖曰:‘此我之不幸,而汝曹之幸也。’言则流涕,为聘甄氏亡女与
合葬,赠骑都尉印绶,命宛侯据子琮奉冲后 [4] 。”这里,曹操是聘了一名甄姓早死女子给其当做他的儿媳。
曹冲是曹操与环夫人所生,曹冲很聪明,属于天才型。五六岁时,吴大帝孙权送了一头大象给曹操,曹操想知道大象有多重,但问了好多大臣都想不出称量的法子。 曹冲说,“置象大船之上,而刻其水痕所至,称物以载之,则校可知矣。”如此有天分的儿子,早年死去,难怪
曹操为他的死悲伤万分,还要为他操作冥婚。
冥婚的兴起,便与曹操这样溺爱子女有关。但在民间还有一说法,不给死去的未婚者“成亲”,家中会闹鬼,家人不宁。所在,在迷信盛行的古代,冥婚普遍为民间认可,成为“合法婚姻”,墓主两家还成为“亲家”。
鬼结婚
唐代
唐朝时,冥婚也广泛存在,这种情况被反映到时人的志怪小说里。唐人载孚《广异志》“王乙”条的故事是这样的,有个叫王乙的人,有一次因赶集从李氏庄门前经 过。远远看见一个十五六岁的女孩,女孩也看见了他。两人有意,女孩便让婢女传话给王乙,让他晚上到庄
上借宿。两人半夜相见,一番****之后,女孩忽然觉 得病了,有点心不在焉。
王乙问是怎么了,原来女孩是翻墙来幽会的,翻墙时脚让墙角的爬齿刺破了,疼痛难忍。女孩临走时说,“看来我活不了了,如果你真
对我有情,将来再经过时到我 坟上看看,安慰一下我的灵魂。”后王乙当官东归,经过李氏庄时,听说女孩真的死了。于是私下与当年的
婢女去女孩的墓上祭祀,伤心不已。不一会儿,那女孩竟 然从墓里出来了,这时王乙倒地猝死。婢女见到王乙的灵魂已与女孩携手进入了坟内,于是两家结为冥婚。
南宋
据南宋人康叔闻所着《昨梦录》,宋时此俗在北方民间亦很流行,“年当嫁娶未婚而死者,两家令媒互求之,谓之鬼媒人。通家状细帖,各以父母命祷而卜之。得 卜,即制服冥衣,男带《元史·烈女传一》(卷200)记载,时有东平须城女子杨氏,以孝顺闻名,丈夫郭三去
当兵后,她留下来悉心服侍公婆。至元六年(公元 1269年),郭三战死疆场。杨母强行逼闺女改嫁,她流泪发誓不从。丈夫尸骨被送回乡后,公公考虑到儿媳妇年纪轻轻的,将来必定改嫁,这样儿子在阴间就成 了光棍,便打算托人给儿子找一个已死去女子合葬,给他办阴
亲。杨氏听说后,更加悲伤,绝食五天,最后上吊死了,得以与丈夫合葬。可见,冥婚在元代民间的影 响。
和鬼结婚
民国
“冥婚”在民国时期也颇流行,不少有钱有势的人家都会给早殇者办这门阴亲。我曾谈了蒋介石家祖坟风水,在采访中还了解到,蒋介石的弟弟也曾办过“冥婚”。
这是一桩鲜为人知的蒋家“婚事”,说起这事,得交代一下蒋介石的父亲。蒋父名叫蒋肇聪,有三个儿子:蒋介卿、蒋瑞元、蒋瑞青。这里的蒋瑞元,就是蒋介石, 也就是说,蒋介石是兄弟三人。蒋介卿是蒋介石的同父异母哥哥,是蒋介石父亲蒋肇聪第一任妻子徐氏所
生;蒋瑞青则是蒋介石的同胞亲弟弟,即蒋介石亲生母亲、 蒋肇聪的第三任妻子王采玉所生。蒋瑞青聪明伶俐,比蒋介石还有天赋,很讨人喜欢,蒋介石在《先妣王太夫人事略》里提到过这位弟弟,“其(蒋瑞青)居吾弟行 为最末,而天赋殊姿,兄辈均莫能及。”
王采玉对小儿子自然疼爱万分,但不幸的是,蒋瑞青却没有福命,未及成年就病死了。蒋介石对这位亲弟弟亦很有感情,亲自为他写了祭文,手足之情溢于言表。蒋 瑞青的死,让王氏遭受到很大的精神打击,悲痛异常,不久即病倒了。作为一位传统的中国母亲,王氏觉
得很对不住小儿子,未能把他带大成人。于是王氏做了她能 做的事情,给小儿子办了一场“冥婚”:找了一个同样早殇的王姓女童,与小儿子合葬,给他娶了“媳妇”。后来,王氏又把蒋经国过继到蒋瑞青的门下当儿子,让 蒋瑞青有了“后代”。女裙帔等毕备,媒者就墓备酒果,
祭以合婚。”
活人和鬼结婚场景
壮族婚俗
流传在桂西的马山、上林一带。《岭表纪蛮》曾有记载:“隆山(今马山)土俗,子死后,家若不安,即择一年龄相当的女尸,与之合葬,谓子得偶,不再为祟于家庭。斯时,亲朋必贺。男女两家亦各以姻谊关系,联为戚好。如此者,谓之‘冥婚’。”
据说,过去某家有男子,年纪已到婚龄(一般是十三四岁以上),未曾娶妻而死。死后家中不断出现灾难,巫婆仙姑认为死者鬼魂作
怪,要求父母在阴间讨个媳妇。 于是找个末出嫁而死、年龄相当的女尸,两家经商定,送一些礼钱女家备酒席,并择日派人把女尸迁到男
尸墓坑合葬。在送女尸过程中,有道公在前引路,送葬者不 是哭啼,而是吹打,其场面犹如娶亲,甚为隆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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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女儿国,一切都以女人为主,女子可以同时有很多“甲依”,也就老公,但也有极少数姑娘一辈子只有一个“甲依”,两个人走婚走到老。
《西游记》中的描述并非完全虚构——
一位美丽痴情的女王、一条喝了其中的水就能生孩子的子母河,《西游记》中描写的“女儿国”曾经留给人无数的幻想。“女儿国”究竟是吴承恩全凭天马行空的想象力虚构出来的理想乐园,还是历史上果真有过这样一个“女儿国”呢?
西游记中的女儿国国王
史书中记载的东女国是否就是传说中的“女儿国”呢?
“‘女儿国’在历史上的的确确存在过,而且现在有一些村寨一直将‘女儿国’的古老习俗留存至今。”任新建说。任新建是四川省社科院历史所研究员、四川康藏研究中心副主任,他经过长期研究和实地考察发现,今天四川甘孜州的丹巴县至道孚县一带就是《旧唐书》中记载的东女国的中心。
东女国是否就是传说中的“女儿国”呢?据《旧唐书》第一百九十七卷《南蛮西南蛮传》记载“东女国,西羌之别称,以西海中复有女国,故称东女焉。俗以女为王。东与茂州、党项接,东南与雅州接,界隔罗女蛮及百狼夷。其境东西九日行,南北22行。有大小八十余城。”
据任新建解释,按照《旧唐书》的记载,东女国南北长22天的行程,东西长9天的行程,如果按照过去一天骑马40公里或者步行20公里,那么东女国应该南北覆盖400公里到800公里,东西覆盖180公里到360公里。
据史书记载,东女国建筑都是碉楼,女王住在九层的碉楼上,一般老百姓住四五层的碉楼。女王穿的是青布毛领的绸缎长裙,裙摆拖地,贴上金花。东女国最大的特点是重妇女、轻男人,国王和官吏都是女人,男人不能在朝廷做官,只能在外面服兵役。宫中女王的旨意,通过女官传达到外面。东女国设有女王和副女王,在族群内部推举有才能的人担当,女王去世后,由副女王继位。一般家庭中也是以女性为主导,不存在夫妻关系,家庭中以母亲为尊,掌管家庭财产的分配,主导一切家中事务。
历史上的东女国后来难道已经消失了?
《旧唐书》关于东女国的记载是十分详细的,但是到了唐代以后,史书关于东女国的记载几乎就中断了。难道东女国的出现只是昙花一现吗?
任新建说,唐玄宗时期,唐朝和土藩关系较好,土藩从雅鲁藏布江东扩到大渡河一带。可是到了唐代中期的时候,唐朝和土藩关系变得紧张,打了一百多年仗,唐朝逐步招降一部分土藩统治区的少数民族到内地,当时唐朝把8个少数民族部落从岷山峡谷迁移到大渡河边定居,这8个部落里面就有东女国的女王所率领的部落。
当时东女国女王到朝廷朝见,被册封为“银青光禄大夫”,虽然是虚衔,但是品级很高,相当于现在的省级官员。后来到了唐晚期,土藩势力逐渐强大,多次入侵到大渡河东边,唐朝组织兵力反击,在犬牙交错的战争中,东女国的这些遗留部落,为了自保就采取两面讨好的态度。
后来,唐逐渐衰落直至分裂,土藩也渐渐灭亡。土藩崩溃后,曾经被他们统治的青藏高原重新回到了原来的部落时代,唐代分裂后,也没有力量统一管理,到了后来的宋元明三代,对于青藏高原地区的统治很薄弱,因此基本没有史料记载,一直到清代才把土司制度健全。而东女国的遗留部落有些由于靠近交通要枢,受到外来文化的影响,女王死后没有保留传统习俗,逐渐演变成父系社会,而有一些部落依旧生活在深山峡谷,保留了母系社会的痕迹。
为什么东女国的习俗能够保留到今天呢?
任新建认为,随着社会进程的发展,这个地区至今仍旧保留着母系社会的痕迹,是适应当地生产环境的需要,这个地区处于高山峡谷之中,生产条件差,土地、物产稀少,如果实行一夫一妻制,儿子娶妻结婚后要分家,重新建立一个小家庭,以当地的经济能力根本无法承受,生产资料分配不过来。而且地处封闭的深山峡谷,和外界交流几乎隔绝,不容易受到其他文化的影响。
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民俗学专家万建忠教授也认为,一定的生产力,有一定的社会制度与之相配,在这种生产能力比较落后,相对封闭的地方,劳动强度不大,居民自给自足,男性的优势得不到充分的显示,女性掌握着经济大权和话语权。另外还有一种深层的社会心理因素,保持母系氏族制度,表明了人们对过去的社会形态和社会结构的一种追念。
扎坝依旧保留着东女国的古老习俗
根据任新建的考察,历史上的东女国就处在今天川、滇、藏交汇的雅砻江和大渡河的支流大、小金川一带,也是现在有名的女性文化带。“而扎坝极有可能是东女国残余部落之一,至今保留着很多东女国母系社会的特点。”任新建说。
扎坝过去是一个区,现在有7个乡,5个乡在道孚县境内,2个乡在雅江县境内,一共生活着将近一万人。任新建在扎坝调查时发现,女性是家庭的中心,掌管财产的分配和其他家庭事务,与东女国“以女为王”相似,有的家庭有30多个人,大家都不结婚,男性是家中的舅舅,女性是家中的母亲,最高的老母亲主宰家中的一切。“很明显是母系社会的残余,经过现代社会的冲击,已经和原始的母系社会不完全一样,只是保留了一些基本特点。”任新建说。
扎坝人依然实行走婚,通过男女的集会,男方如果看上了女方,就从女方身上抢来一样东西,比如手帕、坠子等,如果女方不要回信物,就表示同意了。到了晚上,女方会在窗户边点一盏灯,等待男方出现。扎坝人住的都是碉楼,大概有十多米高,小伙子必须用手指头插在石头缝中,一步一步爬上碉楼。此外,房间的窗户都非常小,中间还竖着一根横梁,小伙子就算爬上了碉楼也要侧着身子才能钻进去,就好像表演杂技一样,这个过程要求体力好,身体灵活,这其实也是一个优胜劣汰的选择。第二天鸡叫的时候,小伙子就会离开,从此两人互相没有任何关系。男方可以天天来,也可以几个月来一次,也可以从此就不来了,他们之间的关系叫做“甲依”,就是伴侣的意思。女方可以同时有很多“甲依”,但也有极少数姑娘一辈子只有一个“甲依”,两个人走婚走到老。
女方生小孩后,“甲依”一般都不去认养,也不用负任何责任,小孩由女方的家庭抚养。但奇怪的是,当地的小孩一般都知道自己的父亲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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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侵华战争爆发以后,伴随着战争的日益激烈,日本政府开始考虑“确保人力资源和培养人力资源”。1938年1月,日本出台了《母子保护法》,制定了“母子育成策”,公开打出“努力繁殖!努力生育!”的口号,并据此推出了一系列针对女性的政策和号召。同时,整个日本的各个阶层也沉浸在战争狂热之中。
1941年7月,日本开始实施《国民优生法》等,同时在学校里面让女学生们开始练习弓道,对15岁至21岁的女学生进行千米速跑、投标等等体力测验考试。整个日本要培养“军国女性”,要保护培育一代又一代“军国母子”。图为1941年日本新泻学校中要求男女学生全部裸体上课磨炼精神的场景。
下面这幅照片反映的是1938年5月日本大阪府立市冈女子高中的学生在上“公民课”是练习“干布摩擦”。 时至今日,“干布摩擦”也是日本流行的一种特别的健身方法。日本人认为,用干布摩擦身体皮肤,使血管扩张,全身产生暖和的效果,此法可以预防感冒、治疗肢端寒冷症。
1932年,日本颁布了《高等女学校令》。注意,日本的“高等学校”不是中国的“大学”,而是相当于中国的“高中”。当时,日本女子高中里面都有“修身课”这样一门课程。而根据这部法令,女子高中又增加了“公民课”,课程的主要内容就是要“培养军国之妻、军国之母”。 日美开战后,要学生们用竹刀敲击罗斯福、丘吉尔的肖像画,以灌输对敌国的憎恶之心。
长期的军国教育,使得日本人对战争有着偏执的支持。为了激发鼓舞士兵们的战斗意志,妇女们纷纷走上街头为出征的士兵送行。为了解除出征士兵的后顾之忧,很多年轻的女性积极与即将出征的士兵举行婚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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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人喜爱温泉,常于节假日去温泉进行一两天的小旅行。在日本一般将温泉沿袭我国宋代的称呼称之为汤,如美人汤等。
资料:称温泉浴为风吕(洗澡),在温泉浴池的入口处,大多可见到男汤或殿方、女汤或妇人的布帘,意思是男部和女部。
日本现在的温泉浴是男女分开,浴池可以对调使用,也有一些温泉浴池可以个人包下专用,但要先预订。
日本泡温泉时全身赤裸,只用一条小毛巾,且小毛巾一般不放入池中,这与国内目前的温泉浴都是穿游泳衣裤入浴不同,这样反而不卫生,达不到完全放开,融入自然的意境。
耸人听闻:18岁少女竟活生生被人拉去配冥婚(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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