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周斌
盗掘行为对墓葬本体造成严重破坏,检察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因拆迁八路军兵工厂旧址面临灭失危险,检察介入推动有效保护;古建筑群被破坏,公益诉讼保护传统村落……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10起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明确将文物和文化遗产领域作为检察公益诉讼新领域的重点予以部署推进,为各地检察机关积极用好现有政策和法律依据、加大保护力度提供指引。
盗掘古墓葬致破坏被判修复
【办案经过】2019年10月,谢某某等9人盗掘乌图布拉格土墩墓(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因盗洞塌方渗水,盗掘行动被迫停止。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所认定,盗洞深处已达墓葬封堆下中部位置,接近墓室,盗掘行为对墓葬本体造成严重破坏。
新疆博乐市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谢某某等9人涉嫌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一案时,发现盗掘行为可能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遂将该案线索移送至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审查。为确定盗掘行为对古墓葬造成的损害,博乐市检察院委托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所进行现场勘察、评估修复费用。
2020年9月,博乐市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依法判令谢某某等9人承担墓盗洞回填修复费用4.4万余元,并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法院依法判处谢某某等9人有期徒刑及罚金,并支持了检察机关提出的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
判决后,博乐市文旅局使用被告人缴纳的盗洞回填修复费用,在自治区考古所专家现场指导下,对乌图布拉格土墩墓进行回填修复,并在古墓葬周围立起围栏及标识。
【典型意义】盗掘古墓葬严重危害文物安全。本案中,违法行为人盗掘古墓葬致使墓葬受到严重破坏,检察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同时,对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并委托文物考古研究机构出具勘察报告,准确确定其修复责任和费用,在惩治犯罪的同时,保证被破坏文物得以有效、专业的修复,为民事公益诉讼制度在文物保护方面的应用提供了有益样本。
推动多部门履职守护莫高窟
【办案经过】甘肃敦煌莫高窟是世界文化遗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敦煌三危山下莫高窟建设控制地带内,5家石料厂和砂矿在作业过程中炸山采石,破坏山体形貌,产生的粉尘对莫高窟的生态环境、景观形象和文物安全造成危害隐患。2016年以来,环保、应急管理部门多次督促整改,并作出行政罚款、责令停止生产等行政措施,但违法行为始终未得到有效遏制。
2019年11月,收到群众举报线索后,敦煌市人民检察院通过走访调查、征询意见、调取证据、查阅资料等方式查明,这些石料厂和砂矿严重违反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检察院采取公开宣告的方式分别向负有直接监管责任的文旅、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生态环境等4家行政单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履行监管职责,尽快消除文物和环境安全风险隐患。
2020年3月,4家行政单位对检察建议进行书面回复,由自然资源部门牵头制定《敦煌市三危山下石料厂关闭退出工作实施方案》。目前,1家石料厂的设施已搬迁完毕,其余已联系好搬迁地点,后续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典型意义】有“千佛洞”之誉的莫高窟石窟作为世界文化遗产具有极为重要的历史文化研究价值。本案是检察机关与文物部门联合开展“国有文物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取得的成果。检察机关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协同多部门出台共同遵循和执行的文物保护方案,在推动国有重点文物保护的同时也保障了地方民营经济的绿色发展。
革命遗址面临拆迁灭失风险
【办案经过】八路军杨家庄兵工厂旧址位于山西省左权县芹泉村杨家庄自然村,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朱德、彭德怀、罗瑞卿等曾亲临此处指导工作。杨家庄村作为深度贫困村被左权县确定为32个脱贫攻坚整体搬迁村之一,定于2019年底前实施搬迁、拆除,兵工厂旧址也在拆除范围,该革命遗址面临重大灭失危险。
2019年11月,接到村民反映情况后,左权县检察院经初步调查核实,作出立案决定。左权县人民检察院请示晋中市人民检察院启动一体化办案模式,两级检察机关会同县委、县政府有关人员共同赴杨家庄实地察看,详细听取县文物部门、镇政府及村民代表意见,聘请省级文物专家对该处革命遗址进行保护必要性论证。在此基础上,左权县检察院向该县文旅部门依法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书,建议其采取措施,依法全面履行监管职责,对八路军杨家庄兵工厂旧址进行有效保护。
发出检察建议后,左权县检察院持续跟进监督,推动形成“文物保护范围内人走房留、移民搬迁政策继续享受”的解决方案。目前,文物保护修缮一期工程开工实施,已有4处院落完成修缮。
【典型意义】本案所涉文物是珍贵的红色文化遗产和我国军工发展的重要见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在服务打好脱贫攻坚战的同时,积极助力文物部门加强对革命文物的保护,不仅使文物免于拆除灭失的命运,还与文物部门共同推动将其升级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进一步发挥其在红色文化传承教育方面的积极作用。
诉前检察建议保护传统村落
【办案经过】湖北省恩施市崔家坝镇原滚龙坝村以古建筑群、古墓葬而著名,被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滚龙坝古建筑群还被列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恩施市人民检察院接到村民举报后,于2020年5月立案调查。办案人员经多次走访当地村民、现场查勘、向行政机关调取证据材料发现,滚龙坝村存在古墓葬破坏、水泥砖房取代民族传统木质瓦房、养殖场直排污水破坏生态环境等违法情形。检察院以公开送达的方式向当地镇政府、住建部门、文旅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依法履职,保护好历史文化名村。
收到检察建议后,镇政府加强对文物的安全巡查和防护,严格控制违法建房,加强辖区内污水规范处置,整治环境卫生。住建部门编制了滚龙坝传统村落保护规划并积极争取历史文化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项目。文旅部门积极争取专项资金对滚龙坝古建筑群文物进行维修保护,配备消防、安防设施,编制滚龙坝古建筑群文物保护规划。
办案过程中,恩施市相关部门开展统一行动,对全市的历史名村、传统村落和特色村寨进行了全面的排查,制定了保护措施和方案,达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
【典型意义】传统村落具有丰富的历史、文化、社会价值,保护好传统村落对于传承民族文化、打好脱贫攻坚战、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具有重要意义。检察机关针对本地传统村落保护存在的突出问题,主动协同住建、文旅、镇政府多部门共同履职,统筹解决了传统村落保护相关的政策、资金、环境、规划等一系列问题,促成解决个案问题的同时,还推动了对本地区传统村落的总体保护。
本报北京12月2日讯
盗掘古墓罪法院如何判?
法律分析: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1、盗掘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上述“古文化遗址、古墓葬”一般是指十九世纪中叶以前的城垣的残迹,埋没的古代建筑的废墟,古代的地上地下建筑如寺庙、宫殿、雕塑等和坟墓及其附属的建筑。“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是指国家行政管理部门在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中、选择出来的具有重大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并报国务院核定公布的单位以及国家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在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中,直接指定出来并报国务院核定公布的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是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核定并报国务院备案的文物单位。2、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集团的首要分子;3、多次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莽的;4、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并盗窃珍贵文物或者造成珍贵文物严重破坏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二十八条 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盗掘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二)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集团的首要分子;(三)多次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四)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并盗窃珍贵文物或者造成珍贵文物严重破坏的。盗掘国家保护的具有科学价值的古人类化石和古脊椎动物化石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盗窃古墓葬罪量刑
1、犯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一般情节的,依法应当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且判处一定的罚金;2、犯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情节轻微的,依法应当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是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且判处一定的罚金。盗窃古墓犯罪中的“古墓”有什么标准吗?清代和清代以前我国古代人类建造并留下的表明其文化发展水平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墓穴及其有关设施。1911年辛亥革 命后与著名的历史事件有关的名人墓葬、遗址和纪念地,也视为古文化遗址、古墓葬。总体来说,盗掘古墓葬罪可定义为行为人没有经过国家文物部门的准许而私自盗窃、挖掘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古墓葬的行为。所谓的古墓葬可以通俗地理解为古代(一般指清代及其之前的时期)用于埋葬人们遗体、遗物的坟墓。古墓葬因其蕴含历史价值而受法律保护。构成要件:1、罪体行为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的行为是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这里的盗掘,是指未经国家文化主管部门批准而私自挖掘。客体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的客体是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这里的古文化遗址,是指清代和清代以前中华民族历史发展中由古代人类创造并留下的表明其文化发展水平的石窟、地下城、古建筑等。古墓葬,是指清代和清代以前中华民族历史上建造并留下的墓穴及其有关设施。2、罪责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的责任形式是故意。这里的故意,是指明知是古文化遗址、古墓葬而进行盗掘的主观心理状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条【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盗掘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二)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集团的首要分子;(三)多次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四)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并盗窃珍贵文物或者造成珍贵文物严重破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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