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一口气披露三份银行大额罚单。其中,对农业银行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合计4420万元;对民生银行罚款合计4780万元;对广发银行罚款合计2340万元。
农户贷款流入房地产企业 农行被罚没超4420万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农业银行存在19项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一、农户贷款发放后流入房地产企业;二、农村个人生产经营贷款贷后管理不到位;三、农户小额贷款发放后转为定期存款;四、违规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融资;五、违规发放流动资金贷款;六、装修贷款发放不审慎;七、商业用房贷款发放不审慎;八、违规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九、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导致不良率失实;十、违规发放固定资产贷款;十一、对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公司客户单独办理授信;十二、集团客户统一授信管理不到位;十三、贷款回流用于归还本行贷款;十四、贷款回流用于缴纳银承保证金;十五、贷款回流用于转存定期存款;十六、贴现资金回流出票人;十七、信贷资金流入证券账户;十八、贷后管理不尽责导致信贷资金实质被关联企业占用;十九、扶贫小额信贷“户贷企用”。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对农行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合计4420.184584万元。其中,对总行罚款1760.092292万元,没收违法所得60.092292万元,对分支机构罚款2600万元。
违规利用委托债权投资向企业融资 民生银行被罚4780万元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民生银行存在19项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包括:一、规避委托贷款监管,违规利用委托债权投资业务向企业融资;二、违规贷款未整改收回情况下继续违规发放贷款;三、对政府平台公司融资行为监控不力,导致政府债务增加;四、股权质押管理问题未整改;五、审计人员配备不足问题未整改;六、对相关案件未按照有关规定处置;七、未按监管要求将福费廷业务纳入表内核算;八、代销池业务模式整改不到位;九、违规开展综合财富管理代销业务整改不到位;十、个别贷款风险分类结果仍存在偏离,整改不到位;十一、发放违反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贷款仍未整改收回;十二、部分正常资产转让问题整改不到位;十三、部分不良资产转让问题整改不到位或未整改;十四、对部分违规问题未进行责任追究或追究不到位。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对民生银行罚款合计4780万元。其中,总行4430万元,分支机构350万元。
此外,时任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白某因对民生银行股权质押管理问题未整改负有责任,被警告。
违规发放房地产贷款 广发银行被罚2340万元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广发银行股存在14项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包括:一、小微企业划型不准确;二、违规发放房地产贷款;三、违规发放流动资金贷款;四、违规发放土地储备贷款;五、违规向企业发放贷款用于土地储备项目;六、未经任职资格核准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七、未对集团客户统一授信;八、信贷资产质量反映不真实;九、信贷资金违规流入证券账户;十、贷款资金违规回流借款人;十一、未严格落实受托支付;十二、虚增存贷款规模;十三、信用卡透支资金流入房地产开发企业;十四、并购贷款管理不规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对广发银行罚款合计2340万元。其中,总行550万元,分支机构1790万元。
来源:北京青年报、映象网
扫一扫二维码用手机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