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0月17日,曾某因贪污罪被乌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判决生效时,曾某因怀孕,法院对其作出暂予监外执行决定。
当曾某要被收监送去看守所时,她称怀孕了,等对其不予收监后,她再去堕胎。曾某身体休养好后,将被执行收监时,她又怀孕了。如此反复,从2006年至今近十年,曾某先后14次称怀孕,1次为假怀孕外,其余13次均为真怀孕。 几个月前,沙区司法局再次向法院提交对曾某执行收监的建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意收监的决定。随后,沙区司法局与仓房沟派出所一同将曾某押送至看守所并办理了相关的入所手续,曾某被正式收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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