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一则“法拉利提车被要求加价”的消息在网上被炒得沸沸扬扬,事情的起因是,常州一位姓吴的车主,于去年的3月在南京某法拉利4S店订购了一台售价354万元的法拉利F8,按照合同约定,提车时间定在了今年5月,而车主也足额缴纳了50万元定金。
不过,让人气愤的是,当吴先生按约定时间到店提车时,销售却要求他加价8万元并签订补充协议。吴先生当场拒绝,并表达了对4S店“出尔反尔”违约行为的不满,但对方则继续强硬表示钱必须加,否则将作废原本签订的合同,50万定金也不予退还。
双方就此事展开了激烈地争论,4S店方面对“加价行为”的解释是,由于生产物料及运输等成本上涨,从今年3月开始法拉利旗下车型,进行统一的价格上调。
随后,车主又向其他4S店求证,都得到了“价格上涨,确实事出有因”的答复,而受到影响的车主也并非吴先生一个,而不少车主也试图向法拉利官方求证此事,但截至发稿前,尚未获得回复。
对此,4S店则坚持,根据他们与客户签订的《汽车销售合同》第8条所述,如遇到汽车生产厂商产品配置和规模调整,技术提升,个性化配置升级或发生其他变动,销售方有权按照厂商对应的价格做出不超过5%的价格上涨。
因此他们认为,既然白纸黑字写得很清楚,他们所提供的合同也符合国家法规的规定,双方就应该按此依据来办事,不可能说涨价了还按原价卖。
而车主吴先生的态度也很坚决,他认为签订的合同价格中,就应该包含“物料上涨等因素”引起的价格波动风险,谈好的价格,哪有说变就变的道理,现在4S店却以法拉利合同条款中存在“允许调价”的说法,而强行要求加价,这种做法明显就是“欺负消费者”。
许多与吴先生有着同样遭遇的消费者都表示,在签订合同时,销售方并未特别提醒过这一条款,大家几乎都是在“不知情”的状态下签了合同,毕竟几十上百条的条款,一般人也不可能研读得那么细致。
随着事情的发酵,南京市玄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也关注到了此事,并随即展开调查,他们也初步认定这家“蛮横”的4S店,要求消费者签订不平等条款及强行加价等行为,已涉嫌“违规”。
6月10日,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4S店坚持以合同办事,吴先生也拒绝涨价,因此大家未能达成一致,不过店方表示已为车主争取了延期交付,暂时不会解除与吴先生的合同以及没收定金。
事实上,“加价”是国内汽车行业所普遍存在的乱象,消费者对其也是深恶痛绝。而这种现象并非只出现在大众化的品牌身上,即便是定位高端的豪华车品牌,也同样存在“加价”套路的玩法,毕竟资本都是逐利的。
由于,汽车市场总体遵循合理的自由定价原则,国家的政策法规对其并没有太过严格的约束,因此不少车企利用自己在交易中的信息主导地位,在合同里玩文字游戏,钻政策空子,大搞套路,想方设法让消费者入坑。
即便汽车销售合同中,确实存在违反“合同法”精神的条款,最多也就是“有歧义”或“责任风险过于宽泛”等,并不存在“欺诈”或者其他大的原则问题,因此销售方大多都能安全的打擦边球。
在司法实践中,消费者想要维权也并不容易,毕竟普通人的时间和财力十分有限,很少有精神去和财大气粗的汽车销售方“博弈”,大多会选择“忍气吞声”。
而客观来说,大环境短期内难以改变,因此要想解决问题,只能从自身和源头出发。
大家购车时切记不要被销售方所给出的“丰厚优惠”所蒙蔽,急于签订合同,一定要学习相关法规,仔细研究合同中的每一个条款,对于自己不清楚或者容易产生歧义的部分,一定要向销售询问清楚,必要时留下相关证据,以此最大程度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
实在不行,咱换家店,换个品牌就是了,毕竟都2022年了,还怕买不到一辆好车吗?同样的道理,汽车销售方也别太把自己当回事,切莫耍小聪明,把自己给作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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