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针对国内鞋企的“抄袭”指控,很可能已在逼近~
作者 | 墨客
10月12日,国知局公开了最新一批专利口审公告。其中,一系列由彪马欧洲公司发起的,针对鞋履的外观设计专利的口审公告,引起了笔者的注意。
从鞋底到鞋面,从马拉松鞋到运动鞋、休闲鞋再到运动鞋,不同功能类型的鞋履、鞋履的不同组成部分所申请的各类外观设计专利,都成为彪马欧洲公司发起无效宣告请求的对象,所涉专利权人既有鞋业公司也有自然人。
针对上述外观专利,国知局定于今年11月举行口审。
通过进一步查询这些专利信息,笔者发现,从专利附图上看,这些被提无效的外观专利所涉产品,对应彪马的正在销售的权利商品,从外观上看,大致可以分为3类,下文将外观专利附图与笔者查找到的外观相似的彪马产品图对比如下:(彪马产品图来自京东商城PUMA官方自营旗舰店)
1.功能鞋类
(“单条纹”系列)
(“三条纹”系列)
(“两条纹”系列)
(彪马某款热销商品)
从被提无效的外观设计附图来看,无论是带有“单条纹”、“双条纹”还是“三条纹”样式的鞋子,在外观设计上均与彪马长期使用并且具有一定极高辨识度的“
”标识在一定程度上近似之处。
商标查询显示,针对这一设计“
”,彪马欧洲公司已经在第25类“服装鞋帽”商品上提交了商标申请,并获准注册。同样已经在先申请,并获准注册的鞋侧面设计样式还有“
显然,这些外观设计专利关联的鞋类商品,无论是从外观设计,还是从商标的角度来看,均涉嫌侵权。
(其他)
但上述三款鞋,笔者并没有在彪马店铺里找到对应的同款,欢迎感兴趣的读者在评论区留言“找不同”。
2.凉鞋类
再说凉鞋类,前段时间,还是夏天的时候,笔者准备给自己买一款运动品牌凉鞋,彪马是当时笔者内心的选择之一。这次看到被提无效的外观设计附图,也第一时间想到自己“种草”已久的某款彪马凉鞋,商品图如下:
不难看出,上述三款凉鞋与彪马相比,在样式设计上都采用了前后两条“魔术贴”作为主固定,并在鞋面上带有产品logo。
不过,作为主要是在夏季穿戴的凉鞋,魔术贴的设计,在运动凉鞋中非常常见。如果,后续彪马欧洲公司针对上述外观设计所涉凉鞋产品发起维权行动,该如何举证证明对方侵权?在此蹲个后续。
3.鞋底花纹类
至于“鞋底”,从外观设计上看,作为相关公众之一,笔者并没有联想到与之相同或近似的彪马或者同类运动鞋产品。
毕竟,一般情况下,如果没有在运动上的特殊需求,大家挑选运动鞋大多数看鞋的正面、各侧面的设计、鞋子的功能,还有牌子、价位这些。至于鞋底,至少,笔者是只是看尺码()
如果后续针对这一外观设计,产生的相关诉讼,会涉及哪款鞋子呢?
截至目前,针对上文表格中专利权人一列,所涉三家公司,名下尚未查询到相关案件信息。系列外观专利无效复审的进展,知产力将保持关注。
彪马鞋上有个次字是哪一款
PUMA L.I.F.T.Racer。根据彪马官方发布的款式图可知彪马鞋上有个次字是PUMA L.I.F.T.Racer。彪马 (Puma) 是全球著名的运动品牌。 彪马 (Puma) 的鞋与服饰在嘻哈涂鸦文化中受到全球各地年轻人的极度欢迎。彪马鞋买四个月了有质量问题是否可以退换
不可以。
通常退换货是在7天以内,而且7天内的退换货是针对网络、电视购物,实体店铺是没有这个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七天退换货规定。
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扩展资料:
赔付流程:
1、在满足本规则第二条的前提下,买家通过保障卡通道发起“7天无理由退换货”赔付申请;
2、在收到买家“7天无理由退换货”赔付申请后,电商平台有权根据协调情况要求交易双方提供必要证明,并确认及判定;
3、当电商平台根据相关规则判定买家“7天无理由退换货”赔付申请成立,则有权自卖家的账户直接扣除相应金额款项先行赔付给买家。
4、非商品质量问题而由买家发起的退换货行为:商家包邮产品由双方分别承担发货运费;非商家包邮产品,所有邮费均由买家承担。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7天无理由退换货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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