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永乐末年三大殿突然发生火灾,朱棣被迫暂停下西洋。原因至少包括永乐时期南征北讨、迁都建陵等活动消耗空前,远航总体上得不偿失,明朝的综合国力严重下降,无法长期支撑连续远航之举。仁宗全面停止下西洋,一方面是顺应开拓向守成的时代转折,实施务实稳定的“仁宣之治”,另一方面也是重用辅政集团、与父皇朱棣产生矛盾的结果。宣宗先停止后恢复远航,实际上是在父、祖之间寻求折中。英宗年幼即位,辅政集团都是反对下西洋的老臣,“土木之变”后即位的景帝和“夺门之变”后复辟的英宗更多专注于内部事务,已不可能恢复下西洋。成化初期远航综合条件的不足,以及官僚集团出于国家和自身利益需要的强烈反对,尤其是国内的社会经济对这种官方垄断的远航活动并无需求等原因,使下西洋最终停止成为必然。
郑和下西洋是中国航海史上的伟大壮举,也是明代外交史上的不朽业绩,关于此事的研究成果已非常丰富,但是关于停止下西洋的情况及其原因,还需要进一步探讨。有的学者认为,明政府筹集远航贸易物资的方式带有强制的因素,加上明初官手工业的衰落,导致明朝无法筹集充足的远航贸易物资,因而下西洋无法持续;有的学者主张,郑和七次下西洋及南亚的海外贸易活动,使满剌加(今马六甲一带)成为后来崛起的重要贸易基地,此后明朝已不再需要舍近求远地远航西洋了;还有的学者认为,七下西洋之举有力刺激了私人海外贸易的兴起,而后者的发展又反过来破坏了官方垄断贸易的基础,也破坏了明政府财政收支的平衡,于是导致了明政府无力继续远航之举。
实际上明初远航的停止经历了一个较长的过程,七次下西洋前后将近30年,其中有六次是在永乐时期,然后暂时停止了,而第七次下西洋则是在此后的宣德后期,不仅隔了近十年,并且中间仁宗曾明确下令停止下西洋。宣宗即位后也是到了后期才恢复了远航之举,但在宣德末年和正统初期,下西洋活动又被停止了。四十多年后的成化初期,宪宗听从了个别宦官的建议,曾一度企图恢复下西洋,但遭到了朝臣的强烈反对,很快就彻底停止。因此,明初远航之举经过了恢复和停止的多次反复,并且每一次的具体情况都有不同之处。本文试图从各朝的具体情况出发,探讨明初下西洋停止的原因。
一、灾后宽恤:永乐末年的首次暂停
明朝最早停止下西洋是在永乐十九年(1421),这一年迁都后的四月初八日,一场大火烧毁了三大殿,这次火灾被人们视为上天对明朝一系列活动的示警,朱棣出于对上天的敬畏,不得不发布诏书号召群臣直言,检讨朝廷的某些失误,并听从了夏原吉等人的建议,在四月十三日发布的《奉天殿灾宽恤诏》中,减免了全国百姓的部分欠税和徭役,同时规定包括修造船只、买办货物等远航相关的活动一律暂停,“毋得重劳军民”。以往许多人都认为,是太子朱高炽即位后停止了下西洋,但实际上真正开始停止是在永乐末期的火灾之后。以朱棣的性格和当时的情况推测,如果不是遇到了相当大的困难,整个社会的负担过于沉重,朱棣是绝不会下令暂停远航的。因此,这件事的背后很可能隐藏着鲜为人知的困境,而暂停下西洋则是那次火灾后反迁都风波的内容之一。
(一)暂停的原因之一:多项工程并举使综合国力消耗太大
其一,永乐时期同时并举的八项活动使综合国力大为消耗。所谓综合国力较强的盛世,只能是这一时期各种储备相对充足一些,因而国家对某些项目投入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较多,才使这些事成效显著,影响较大,而不可能是整个盛世都有极为充足的人、物、财力投入。永乐时期大约有几百万人先后参加了南征北讨、迁都建陵、营建武当山和南京大报恩寺、开通大运河、远航西洋等八项工程,这些规模空前的活动几乎是同时举行,需要不断地大量投入人力、物力、财力,前后将近二十年并且从未间断,因而极大地消耗了明朝的综合国力。
《剑桥中国明代史》估计,永乐时期所有活动的消耗,几乎超过了整个国家财政收入的三倍左右,但是明政府却以无偿征用劳力和物资的方式,弥补了这些活动造成的巨大亏空,这个分析虽然不是十分确切,但却是很有道理的。在这种情况下,部分活动都曾被迫停止或暂时停止,原因是这种消耗无法得到及时的补给,比如长陵工程就曾因新首都北京的营建而处于半停止状态;出兵安南的大规模军事行动,由于频繁北征而无法持续,只能维持少量驻军据守部分城池;其他营建活动也并非在永乐时期全部完成,而是后来分期完成的,因此,暂时停止下西洋只是永乐后期暂停的几个浩大工程之一。
有人认为永乐时期的几大活动并未造成国力超负荷状态,但那只是永乐初期,中后期国家的财政状况已经远非初期可比,所以夏原吉才说“民力竭矣”,应指百姓的赋役负担几乎达到极限。当时一方面是明政府以带有强制的方式筹集大量的精美瓷器、丝绸等特产,下西洋过程中不惜高额重赏当地首脑,同时又大量收购、换取外国珠宝,造成货币和特产的巨大消耗无法弥补;另一方面则是迁都建陵、南征北讨等活动接连不断,造成实物和劳役的空前消耗,短期内更是无法得到缓解和补充,导致全国军民和社会随之陷入穷困。永乐中后期这两种现象同时存在,可以说是国内的军民间接地支撑了下西洋的壮举。虽然永乐二十二年年初朱棣还想继续远航西洋,郑和等人也做了相应的准备,但终因朱棣的去世和其他几项工程的消耗空前而被迫停止。
其二,综合国力的消耗包括建造和维修远航船队本身的消耗。远航船队的规模通常为两三万人、上百艘大小航海船只,要做到补给充足、维修到位,代价也是相当大的,整个船队的维修,除了需要相关工种的大批工匠外,至少还需要大量的特殊木材和生漆、桐油等各种材料,事先备好或从全国各地运送到沿海的维修地点。其中特殊木材是从云贵、湖广的大森林中采伐的,采伐和运输的过程相当艰辛。同时,郑和下西洋的船员绝大部分都是军人,因此,这支船队的补给还包括大量的火器装备。即使是船队回国之后,整个船队的维修、补给活动也需要国家再付出一笔代价。
并且今天的考古成果已证明,当年朱元璋设立的南京龙江船厂规模是相当大的,位于南京城以西临近长江的新江口到三汊河一带,按照明朝嘉靖年间李昭祥所撰《龙江船厂志》的记载,这个船厂的宽度约为138丈,长度约为354丈,即东西宽超过450米,南北长则超过1100米,面积达50余万平方米。在这个大范围内设有若干个规模不等的造船厂,大量建造一些不同类型和用途的船只,主要用于运输、海防、江防和备倭等。但这些船厂几乎都未曾建造用于远航的大型海船,后来永乐初期大约在龙江船厂的范围内,可能是将其中一处船厂改建为新的宝船厂,至少在永乐至宣德时期,成为专门为郑和下西洋建造海船的一所大型船厂,位于明南京城西的长江岸边。
据相关记载,当时建造的远航海船最大能达到44.4丈长、18丈宽,以今天的标准来推算,长度超过130米,宽度超过50米,排水量近万吨。而新改建的宝船厂中船坞为倒梯形,上口宽约44米,下底宽约12米,深度仅为5米,根本无法容纳上述大型海船,说明相关史书的记载可能不确。已有学者经过考证后认为,44.4丈长、18丈宽的海船尺寸并不可靠。2010年南京出土的郑和副使、太监洪保墓的寿藏铭中,记载远航海船为“五千料巨舶”,“料”是明代的一种有效载重单位,五千料的载重量约为400吨,排水量约为2500吨。这一规模的海船长宽尺寸肯定小于原来的数字,并且可以为新改建的宝船厂船坞所容纳和建造。郑和下西洋船队的上百艘海船中,即有60余艘这样的大型海船。
不过即使是建造这种“五千料巨舶”,对于宝船厂本身仍然是相当大的负担。因为永乐时期北京、长陵、武当山和南京大报恩寺的土木工程,需要大量消耗各种类型的木材,当时除了继续建造洪武时期的各类船只外还要建造这种大型海船,而后者又需要数量庞大的、特殊类型的木材,以及各种相关的远航材料,因此,建造“五千料巨舶”这种远航海船,必然加重宝船厂及附近地区百姓的负担。从造船厂和远航海船的规模来看,制作大型海船的消耗也是相当大的。也许由于这种消耗,永乐、宣德远航之后新建的宝船厂逐渐被废弃,后来改为建造中小型船只的快船厂,等于卸掉了建造大型海船的负担。
《明史》中对于当时各种船只都有记载,包括供御用的黄船、沿海漕运的遮洋船、内河漕运的浅船、运送官物的马船和风快船、防御倭寇的备倭船和战船等等,但唯独没有远航的宝船,说明这类船只并不是有明一代常用的种类,仅仅是明初短期出现的一个船种而已。从目前的造船厂遗址和相关博物馆展出的部分船体情况来看,用于江河、近海的载重运输船主要是吃水线较浅的平底船,而用于远航的大型海船必须是吃水线很深、能够抗击风浪的尖底船,并且后者的总体规模至少要超过前者平均规模的四倍以上。至于修造这类大型海船的船坞规模,更是大大超过普通的船坞,以此类推,相关的技术、工艺要求和人、财、物力消耗,也同样都远高于普通船只。
因此,如果长期大量地修造大型海船,就势必会突破当时宝船厂生产能力的极限。而明朝以一个农业为主体的国家,要想在同时进行南征北讨、迁都建陵因而消耗空前的情况下,十几年中不断地维持百余艘船只包括几十艘大型海船的建造和充足补给,间隔的时间又很短,几乎是不可能的。因此,永乐末年朱棣下令暂停下西洋,其中应有建造和维修整个远航船队尤其是大型海船耗费空前的因素。虽然从今天看来,郑和下西洋无疑是中国和世界航海史上的伟大壮举,但是在当时的条件下,至少是造船厂和江南百姓的一大负担。因此,不能以下西洋的伟大意义作为标准,来衡量当时摆脱远航负担之举,两者不是一回事。
其三,大规模的远航准备活动也是国力消耗的内容之一。需要说明的是,夏原吉是长期主持明帝国财政的户部尚书,永乐十八年年底新首都北京接近完工时,他就向朱棣建议:“宜抚流亡,蠲逋负以宽民力”,主张减免百姓拖欠的负担,缓解因长期营建活动造成的百姓流亡的局面,实际上是委婉地反对朱棣继续推行空前消耗的活动,但朱棣只当耳旁风,并未采纳。第二年即永乐十九年四月初,一场大火突然烧毁了三大殿,夏原吉趁机再次提出去年的建议,这次朱棣感到问题严重,于是“亟命所司行之”,赶紧下令有关部门按照他的建议实行。火灾之后颁布的《奉天殿灾宽恤诏》中,主要内容之一就是减免百姓拖欠的负担,包括明确规定修造船只、买办货物等远航相关活动一律暂停。
实际上宽恤诏书停止的内容仅仅是远航的准备活动,而不是远航本身,因为第六次下西洋是从永乐十九年二月开始的,四月中旬颁布宽恤诏书时,郑和船队正在远航途中,因此朱棣的诏书等于将再次远航的准备活动暂时停止。但如果联系宽恤诏书发布的背景和内容可以看出,暂停远航准备其实是减免百姓负担的一部分,换句话说,多次远航的准备活动同那些南征北讨、迁都建陵的活动性质一样,也是造成国力空前消耗、百姓负担沉重的原因之一,所以才会被暂时停止。因此可以进一步说,永乐末年即朱棣迁都前后,经过十几年的折腾与消耗,明帝国的综合国力已大为下降,根本无力同时支撑南征北讨、迁都建陵等活动,当然也包括远航西洋大规模的准备活动。
(二)暂停的原因之二:下西洋获取的物产无法弥补巨大的消耗
其一,明朝付出代价筹集的大量物产换取了丰富的海外物产。每次下西洋之前,明政府都要筹集大量的白银、奢侈品和民间特产,包括指定景德镇和南方苏杭等地制作大量精美的瓷器和丝绸,作为远航特殊贸易的资本。由于筹集本身具有征收和采买的性质,并且采买本身往往介于低价收购和勒索之间,因此百姓和地方都要为此付出相当大的代价。郑和七下西洋时期,官手工业已不断衰落,显然已无法承担远航所需全部物资的制作任务,因而明政府只能转而向民间征收和采买,并且随着官手工业的进一步衰落,这类活动在筹集远航物资中的比例逐渐增加,虽然对这一时期民间手工业的不断兴起有所刺激和促进,但在很大程度上也有盘剥和摧残的成分,并且从永乐后期到正统初期一系列减免诏书的内容来看,至少与筹集远航物资相关的民间手工业承受了较重的负担。
但是不管怎么说郑和每次下西洋之前,明朝政府是以多种方式筹集了大量的物资和特产,这些东西加上货币为明朝换取了丰富的海外物产,主要有五类:一为珠宝:犀角、象牙、宝石、金、珍珠、红马厮肯的石、锡、珍珠厢宝带、猫睛石、金厢宝带、剌石、祖把碧、祖母喇、金刚钻、珀珠、神珀、蜡珀、黑珀、美玉器皿、水晶器皿、金珀、各色雅姑、珊瑚、玳瑁、玛瑙等;二为纺织品:棉布、花布、西洋布、丝嵌手巾、织金方帕、彩帛、荜布、姜黄布、布罗、布纱、纱塌儿、兜罗锦、绢、十样锦剪绒花毯、各色梭幅、撒哈剌、氁罗、氁纱、蕃藤布、木棉、棉纱、被面等;三为药材、颜料:血竭、芦荟、没药、苏合油、木鳖子、蔷薇露、蛇角、鸦片、硫磺、片脑、大风子油、栀子、孩儿茶、豆蔻、青盐、藤黄、酥油、龙涎香、闽虫药等;四为香料:珈蓝香、降真香、胡椒、苏木、乳香、安息香、黄熟香、速香、沉香、木香、丁香、檀香、奇楠香等;五为珍禽异兽及兽皮:野犀牛、多种海鱼、砗磲、骆驼、麒麟(长颈鹿)、狮子、花福鹿、金钱豹、鸵鸟、白鸠、斑马以及鹿、牛、虎、豹、獐皮等。此外还有食品、水果,如奶酪、燕窝、椰子、槟榔、菠萝、万年枣等,还有一些书籍、特殊泥料、生活日用品,如洗白布泥、鸟丁泥、玉泥、番红土、嘉文席、椰心簟等。上述物产的种类超过100种,虽然都是郑和七下西洋所到之处的海外特产,是当时中国没有或少有的,但绝大多数都是宫廷所需的奢侈品和消费品,与国计民生尤其是与国家的消耗关系不大,因此,当时的中国社会对这些东西并无特殊的需求。
其二,下西洋获取的各类物产只能归宫廷享用,无法弥补巨大的消耗。上述七下西洋时获取的珠宝、香料、药材等各类物产,名义上是进入了国库,但由于这些东西绝大部分都无法转换成营建和战争等活动所需要的实物,而只能宫廷享用和挥霍,因此,在当时国家和宫廷财政相混淆的情况下,下西洋获取的各类物产大部分都进入了宫廷内库,带有较强的皇家私藏的性质。宣宗之弟梁庄王朱瞻垍是永乐二十二年受封的,宣德四年就藩湖北安陆,2001年湖北梁庄王墓出土的器物之中,有镌刻“西洋等处买到”铭文的金锭和大量镶嵌宝石的工艺品,其中的红、蓝宝石并非是中国的产品,而是郑和下西洋带回来的,因为元代虽有类似的工艺品,但没有后来的红、蓝宝石,由此可见,下西洋获取的各类物产除了收藏于宫廷之外,至少有一部分是赏赐给了受封之国的藩王。
从上述情况可以看出,进入国库的各类西洋物产,并没有完全进入政府的财政系统充当收支对象,而是作为皇家私藏参与了宫廷财政的收支活动,既反映出当时国家和宫廷财政相混淆的情况,又反映出皇权专制体制下皇帝以国家财富的支出,来换取宫廷财富的收入,即以货币和带有强制方式筹集的大量精美瓷器、丝绸等特产作为社会财富,在“朝贡贸易”中获取大量的海外物产作为宫廷的私藏。当时国家和宫廷财政系统中,下西洋实物收支的情况大致如此。在这种情况下,多次下西洋的收入无法补偿相关的支出与消耗,时间一长,势必转化为政府尤其是宫廷对国内百姓的盘剥与勒索。
现在已无法确切地统计每一次下西洋的收支和赔赚情况,但即使是赚了,赚回来的大量海外珍宝和特产也只能归宫廷享用,而无法弥补当时迁都建陵和南征北讨造成的巨大消耗。因为永乐时期营建和战争等活动消耗的主要是实物和劳役,也就是收支的主要内容不是货币,而是砖瓦、木石一类的建筑材料和刀枪、马匹一类的军用物资,从而形成了明初的实物财政体制,在这种体制下,虽然下西洋赚回来大量珍宝和特产,但明帝国根本没有也不可能将这些东西投入市场换成货币,用来购买相关的建筑材料和军用物资,或为劳作的百姓和出征的军人支付足够的工资,以弥补相关的消耗。
再加上当时的中国社会对这些东西并无特殊的需求,国内市场也就不可能有相应的购买力来购买这些东西,况且再发达的商品市场,也不可能将如此巨额的珍宝和特产销售出去,再通过交易购买到国家急需的消费品——数量庞大、种类繁多的建筑材料和军用物资,因此这些珍宝和特产只能供应宫廷享用和挥霍,而百姓和社会并未从中受益。几十年后成化时期的刘大夏指出,七次下西洋“纵得奇宝而回,于国家何益?”正说明了这一点。
其三,代替货币的香料和有限白银的投入同样无法弥补国力的消耗。虽然明政府曾将下西洋获取的胡椒、苏木这类香料作为赏赐品或代替货币,大量赏赐给营建和守卫北京的军人以及部分亲王,在永乐初期宝钞迅速贬值近百倍、胡椒数量不多并且国内时价高于原产地的情况下,受赏者暂时得到了比宝钞值钱的东西;但随后宝钞和香料都迅速大幅度地贬值,宣德后期到正统初期,宝钞与白银的比价已跌落到千余贯钞折合白银一两,香料也由于进口数量太多而迅速贬值,甚至大大低于原产地价格,但明政府却以每斤胡椒折合宝钞100贯、白银一两的悬殊比价,强行将这类香料作为货币代替俸禄,长期发给两京文武官员及部分守军。这种做法与下西洋实物收支的情况有些类似,其实是将其中有用、保值的东西收归宫廷私藏,而部分无用、贬值的东西则强行发给官员和军人,这种做法既不能维持长久,对综合国力的空前消耗更是杯水车薪。
远航船队前几次下西洋,曾花掉了从国内带去的大约700万两白银中的600万两,据说后来朱棣曾下令将剩余的相当于100多万两白银交给工部,用于资助南京大报恩寺的营建,这个情况未必完全属实,但明帝国作为专制王朝的宫廷财政活动往往缺乏正式的记录,并且当时有限的货币只能用于急需的工程,其原因至少包括当时明政府发行的宝钞在市场上流通不力,南京大报恩寺的营建和装饰又需要特殊的材料,并非简单的劳役和市场采买可以办到,因此,明政府只好用已在市场上流通、但并非明政府发行的白银作为货币,来资助大报恩寺的营建,当然也在客观上促进了白银货币化的进程。
并且受到下西洋剩余白银资助的工程只有南京大报恩寺一项,其他营建和军事工程的消耗再大也没有得到同样的资助。这种情况至少说明,明政府当时的财力已经较为有限,作为货币使用的白银只能优先资助和保证远航项目,无法资助更多的重大项目。在这种情况下,一方面是下西洋的白银花费无法弥补,余额资助的工程很有限,同时以征收和采买的方式,向官营手工业机构及民间筹集大批的奢侈品和特产,另一方面则是赚回来的珍宝特产收归宫廷私藏,无法换成货币或相应的实物来资助长期营建和战争的持续消耗。
这样一来,每次下西洋明朝付出巨大代价而获取的海外物产,根本无法弥补长期大规模营建和战争造成的空前消耗,于是下西洋的次数越多,百姓和社会付出的代价就越大,空前的消耗就越是无法弥补,形成一种恶性循环,因此下西洋根本无法持续下去。更简单地说,一方面是花费大量钱财买来的东西用不上、卖不掉,另一方面是不断消耗、急需补充的东西买不到、没钱买,相当于在远航、营建和战争等领域,这一时期的国家财政几乎是只有大量的投入和支出,没有相应的收入,尤其是远航获取的物产作为宫廷私藏所“得”,难补整个国家财政之“失”,并且永乐后期这种收支失衡的局势还在加剧,因此包括远航在内的消耗活动被迫暂停或停止,也就毫不奇怪了。
从永乐到洪宣时期,明代历史出现了一个转折,整个国家政策从开创、折腾转变为务实、稳定,仁宗朱高炽和宣宗朱瞻基两代皇帝,大刀阔斧地扭转了朱棣时期的许多弊端,使明朝进入了一个和平、稳定发展的新时代,这就是为人们称道的“仁宣之治”。“仁宣之治”与汉代的“文景之治”、唐代的“贞观之治”性质一样,都是一个朝代由开创到守成的转折,也是这个朝代的中期调整前期政策、改正前期弊端的自然过程。“仁宣之治”的内容较多,其中就包括停止下西洋。
其实南征北讨、迁都建陵等活动,很大程度上都属于当时的政绩工程和形象工程,代价和弊端都非常明显,在朱棣生前就已经维持不下去了,几项工程出现了相互影响、相互争夺资源的现象,同时也遭到了大臣们越来越强烈的反对,因此仁宗一上台立即顺应当时的局势,停止了一系列规模空前、消耗巨大的活动,而停止下西洋只是其中的内容之一。仁宗的即位诏书中明确规定,停泊在福建、太仓等地的船只一律回到南京,带去的货物仍交内府收存;修造宝船的活动一律停止,买办下西洋货物如荒丝、麝香、生铜及铸造铜钱等,已买者即于所在官库收存,未买者一律停止;前往云南、缅甸等地购买马匹、收取宝石等活动也一律取消,朝廷派去的人员限期回京;当初永乐末年朱棣只是暂停下西洋的准备活动,而仁宗这次则是全面、彻底停止。
(一)全面停止的原因之一:仁宗与朱棣的父子恩怨
仁宗停止下西洋还有一个特殊的原因,那就是仁宗与父皇朱棣之间曾经有过深刻而复杂的恩怨和矛盾,当年朱棣起兵“靖难”夺位,长子朱高炽负责坚守北平老巢,次子朱高煦则一直跟随朱棣在前方作战,并且多次在朱棣被围时救出了朱棣,甚至反败为胜,为朱棣成功夺位立下了赫赫战功,因此朱棣多次明确表示将来要立次子朱高煦当太子。可是后来由于立储祖制等种种原因尤其是文臣集团的反对,朱棣被迫立了长子朱高炽当太子,另一方面为了政治平衡,朱棣却不断地厚待和纵容朱高煦,诬陷、打击太子及其部下。
永乐中后期朱棣多次离开首都南京北征,或前往北京处理新首都的营建及迁都之事,太子朱高炽作为代理皇帝“监国”南京,临时处理日常政务,朱棣不放心,总是处心积虑地限制和打击太子的势力,甚至在朱高煦夺位活动过于露骨、被朱棣遣送到山东乐安之后,朱棣仍然变本加厉地打击太子,关押或杀掉太子的部下。在这种情况下,太子朱高炽与父皇朱棣之间产生了深刻而复杂的积怨和矛盾,因此太子即位后改变并且否定了父皇朱棣的许多政策,包括停止南征北讨、回迁首都、平恕司法、释放建文忠臣的家人等等,当然也包括停止下西洋。
同时,朱棣是个夺位的皇帝,上台后南征北讨、迁都建陵、远航西洋以及编纂《永乐大典》等一系列活动,在很大程度上是为了显示自己是个非凡的皇帝,以此来冲淡和改变人们对他皇位来路不正的看法,加强自己皇位与统治的合理、合法性;而仁宗则没有这种经历和心态,不会重走父皇朱棣的老路,因而也就没必要再派武装贸易舰队远航,相反他那些亲信大臣是将停止规模空前、消耗巨大的活动,作为新朝的惠民德政公布出来,以此来树立和提高新皇帝仁宗及其统治集团的威望,因此会才有停止远航之举。由此可见,仁宗即位后停止远航既有被动的因素,也有一些主动的成分
(二)全面停止的原因之二:主政官僚集团的共同主张
仁宗的即位诏书虽然是以仁宗的名义发布的,但主要内容是夏原吉、杨荣等人提出的建议,因此诏书里包括停止下西洋等内容,既是缓解困境、使社会正常发展的需要,也是当时士大夫群体的共同主张,反映出这些人具有儒家关注国计民生的传统理念,并且即位诏书本身就是当时的内阁大臣杨士奇起草的。再加上仁宗辅政群体的大部分成员如夏原吉、杨士奇等人,也都在永乐时期不同程度地受到打击和迫害,他们的政治理念和经历都与仁宗非常接近,仁宗即位后更是充分依靠并放手重用这些人,因此洪熙时期同前面的洪武、永乐时期相比,皇帝专制的成分不多,士大夫主政的成分较为明显,这些人在永乐后期就主张停止下西洋,这时更是在仁宗的支持下落实了这一政策。
更为重要的是,远航西洋之举不是单纯的海外贸易活动,而主要是宣扬国威、确立大国地位的政治性外交活动,包括以武力介入和平息沿途各地的纷争、试图创造出明帝国所希望的一种国际秩序,这些活动虽然确立了明帝国在朝贡贸易体系中的中心地位,使东南亚和印度洋沿岸各国感受到,在遥远的东方有一个庞大的帝国存在,但是付出的代价相当大,连同朱棣进行的南征北讨、迁都建陵等活动,实际上已使明朝有限的国力处于超负荷状态。因此仁宗即位后实行与朱棣不同的收缩和稳定政策,停止下西洋、停止南征北讨,甚至还要还都南京,这些具有转折意义的活动至少是为了缓解国力超负荷的状态。
总之,仁宗及其辅政群体的政策和措施改变了先皇朱棣外向、折腾的做法,是继洪武后期和建文时期的调整之后,让社会重新回到了和平、安定的轨道上,这就是具有转折意义的“仁宣之治”,也是一种务实稳定的“守成”政治,不可能继续下西洋。同时,拥有强大实力的朱棣派遣郑和下西洋,某种程度上是皇帝个人一种欲望膨胀的奢侈行为,只是这类行为往往会因人而异,并非每个皇帝都有这种欲望;而仁宗与其父朱棣开拓、外向的武人类型和理念不同,他身上更多的是一种内向、守成的文人特点,以及更为关注国计民生的儒家理念,这种区别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二人政策取向的不同。事实上仁宗即位初期停止下西洋之后,郑和曾上书建议保留船队、继续远航,虽然不乏一定的道理,但仁宗并未采纳,因此从这些情况来看,即使没有国力超负荷状态和他与朱棣的矛盾恩怨,以仁宗与朱棣的差别来看,他也不会积极主张和继续推动下西洋。
(一)宣德后期的恢复及其原因
郑和第七次下西洋是在洪熙之后的宣德后期,宣宗即位后一直没提再下西洋之事,但到了宣德六年(1431)他才派遣郑和等人第七次下西洋,也是明代官方最后一次大规模远航。从当时的情况看可能有三个原因,第一,宣德六年以前综合国力经过永乐时期的折腾、消耗之后,尚未恢复到永乐初年较为强盛的程度。仁宗即位之初,杨士奇曾对当时的局势有个估计:“流徙尚有未归,疮痍尚有未复,远近犹有艰食之人,须更得二三年休息,庶几人皆得所”,即国家的过分消耗还未恢复元气,各地几乎都有吃不饱的贫困群体,起码还需要再有两三年的休养生息。宣德初年户部尚书、老臣夏原吉也说过,“今天下虽称承平,民困未全苏息”,夏原吉长期主管财政,杨士奇长期辅佐太子监国,他们对当时的情况肯定较为了解。因此,明朝尚未恢复元气,在宣德六年以前不可能贸然恢复远航西洋之举。
第二,仁宗即位时明确宣布了停止下西洋,宣宗不可能在短期内贸然违背。当初仁宗在登极诏书里则非常明确地宣布全面停止下西洋,同时也取消了与此相关的一系列活动,这项决定无疑得到了整个社会的拥护和支持。而宣宗在即位诏书中明确表示,“凡宽恤恩典及合行政务,其有开列未尽者,悉尊去年八月十五日以后诏旨施行”,因此,如果宣宗在即位的前几年就恢复下西洋,就会使人感到他是出尔反尔,抛弃了仁宗的政策,违背了自己即位时的承诺。
第三,老臣夏原吉在世,宣宗不能很快恢复下西洋。因为永乐后期明朝的国力消耗极大,身为主管财政的户部尚书,夏原吉非常坚定地反对下西洋、北征等一系列开创性活动。仁宗即位后,登极诏书中的相关内容几乎完全出自夏原吉,因此他的主张得到了实现;宣宗上台后,实际上继续执行了夏原吉的一贯主张,并且十几年前宣宗做皇太孙时,夏原吉曾奉太宗朱棣之命全力培养他,因而宣宗和夏原吉的私人关系极好,宣德前几年的许多政务几乎都要征求夏原吉的意见,使他在整个辅政群体中差不多占据了首席的地位,因此,只要老臣夏原吉不同意,宣宗是不会轻易恢复下西洋的。
但是宣德六年后情况发生了变化,社会经济尤其是综合国力有了一定的恢复,仁宗登极诏书的影响也逐渐淡化,宣德五年老臣夏原吉也去世了,下西洋的三个阻力大为减少甚至消失了,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宣宗才敢于明确恢复下西洋。况且宣宗本人与祖父朱棣的关系极好,不像父亲那样与祖父矛盾较大、恩怨较深,他对朱棣的一些活动并不像父亲那样几乎是全面否定,而是在他们之间采取了折中的政策,同时,宣宗也想恢复和重现永乐时期连续下西洋、多国来朝的盛况,因此暂停下西洋之后一旦条件允许他便再度恢复。
(二)临终前暂停与停止的变化
宣宗晚年,虽然由于大肆采办花鸟鱼虫、宫廷享乐规模膨胀等原因,导致社会弊端加重,不得不多次下诏书减免百姓的相关负担,但宣宗却不想停止远航之举,而是准备再来一次。明代御窑瓷器上的海兽波涛纹饰,最早始见于永乐时期,当然与郑和下西洋等航海活动有关,只是数量有限,不过这类纹饰在宣德时期却大量增加并流行起来。据两岸故宫、景德镇等地传世和出土的器物显示,和那些寓意吉祥的植物花卉纹饰一样,不同釉色、生动精致的几种海兽波涛纹饰,经常出现于宣宗御前日用的器物上,既反映出远航活动对宫廷文化的影响,也反映出宣宗内心对下西洋的某些追求与兴趣。
由此可见,不论是前期暂停远航还是后期恢复远航,宣宗对这件事始终是牵挂不已、兴致不减,恢复并继续远航也只是迟早之事。宣宗在宣德九年九月二十一日发布的《恤灾停止物料敕》中,下令在南直隶受灾地区,取消工部指派的一些措办材料的活动,但却明确规定“除催造修海船物料外”,即第七次远航之后,催办修造下西洋船只的活动照常进行,相关的远航准备也在继续。
不过三个多月后的宣德十年正月初一日,宣宗发布了给镇守南京的襄城伯李隆和工部的《驰役敕》,虽然只有百余字,但明确规定“采办、买办及打造下西洋等处船木植一应物件并营造物料,悉皆停罢,”这份敕令首次提到停止下西洋及相关活动。这时宣宗已病势沉重,无法上朝,并且在两天后便去世了,因此这道专门针对下西洋的《驰役敕》,恐怕更多地是由宣宗身边的大臣借宣宗之名发布的。两天后即宣宗去世的当天,以宣宗名义发布的《停止采捕敕》中,明确下令“凡采办、买办物件并打造海船木植物料等项营造物料悉皆停罢”,再次提到了取消与远航相关的一切准备活动。
上述两份诏令的内容,显然与宣德九年九月发布的《恤灾停止物料敇》不同,突出的差别是前一个诏令准备继续下西洋,而后两份诏令则是停止下西洋。令人奇怪的是《停止采捕敕》是宣德十年正月初三日发布的,与宣宗去世和发布遗诏的日期竟是同一天。一般情况下,遗诏都是在皇帝死后由他身边的顾命大臣起草的,再以皇帝的名义颁布出来;而这份《停止采捕敕》竟与遗诏同时发布,内容又涉及宣宗生前非常热衷的采捕花鸟和远航西洋等事,不能不令人怀疑这份敕令也是由宣宗身边的大臣起草的,原来是准备进一步停止宫廷消费项目,但正好皇帝去世,于是便只能与遗诏一同推出了。后来杨士奇起草的英宗即位诏书中,几乎包括了《停止采捕敕》中的所有内容,加上宣宗之母张太后在宣宗死后不久,就下令将宣宗生前玩过的蛐蛐罐等器物全部搬出宫外,可见停止下西洋的命令实际上是在宣宗病重和死后,由辅政大臣在老太后的支持下发布的。
(三)正统至天顺时期的停止及原因
宣宗去世后英宗即位,这时宣宗的老臣杨士奇等人已成为辅政集团中的核心人物,这些人从永乐后期到仁宣时期都是主张保持稳定、反对下西洋的,是“仁宣之治”的积极拥护者和执行者,正好利用皇位交接、新君年幼的机会,来继续推行“仁宣之治”,因此杨士奇起草的英宗即位诏书与仁宗、宣宗即位时一样,不仅大规模地改正了前朝的许多弊端,下西洋之事甚至只字未提。即位的英宗年纪小,只有七岁多,不可能像先帝朱棣和朱瞻基那样关注远航一类的活动,加上有一批反对下西洋的老臣辅政,自然是无法顾及再下西洋。同时,明初以来尤其是宣德时期私人海外贸易和民间手工业的兴起、白银的货币化,以及国内外商品市场的发展等因素,已使追求经济效益逐渐成为一种不可抗拒的社会趋势;而宣宗死后的明帝国正面临着一系列的危机和弊端,包括宣宗晚年的宫廷文化尤其是大规模享乐活动造成宫廷财政不断膨胀、国家财政受到严重损失的局面,政府发行的宝钞等货币继续大幅度贬值,社会经济状况不稳等,在这种情况下,明帝国统治集团不可能不顾市场规律和经济效益,不顾眼前的危机和弊端,冒险投入大量财力继续下西洋。
不仅是经验丰富、关注国计民生的那些辅政老臣,即使是英宗的祖母张老太后、主持内廷的宦官王振等人也充分认识到了这一点,于是他们利用皇位交接、颁布即位诏书的特殊机会,同样非常急切地力求扭转和改正宣宗晚年的种种弊端,其中王振就曾严格禁止宦官随便出宫“采办”扰民,“自(王)振柄内政,未尝轻差一人外出,十四年间,军民得以休息”。因此,老臣杨士奇起草的英宗即位诏书中未提远航之事,一定程度上也代表了当时宫廷上层势力的某些意愿,可视为明朝正式停止下西洋的标志。而远航船队的主帅郑和病逝于第七次下西洋的途中,也是停止下西洋的重要原因之一。
土木之变后即位的景帝更多地专注于内部事务,自然不可能恢复下西洋;复辟的英宗即位初期,虽然有人提议再下西洋,但立即遭到了一些官员的强烈反对,有人上书指出:“今畿辅、山东仍岁灾歉,小民绝食逃窜,妻子衣不蔽体,……家室不相完,转死沟壑未及埋痤,”因此建议,应该把下西洋的钱财用来赈济灾民。当时农民为躲避赋役而逃离土地的流民运动已席卷全国,部分官员认为朝廷不应该不顾这种严重的危机,转而投入大量精力、财力再去下西洋,后来此事再也无人提起。并且天顺时期的政治是一种较为成熟和稳定的政治,实际上延续了正统初期一些政策,因此这一时期也不可能恢复远航。
(一)重要原因:已不再具备远航的充分条件
永乐、宣德时期能够连续下西洋,至少需要几个条件,即来自皇帝的决心、相关物资的筹集、船队的建造和维修,以及远航部队的组建等。成化时期宪宗曾有恢复远航的想法,但没有实现,其原因不仅在于官员的反对,更重要的是这时距离永乐初期的首次远航已将近一个世纪,随着时代的发展变化,远航的动因和条件几乎全部消失了,即使存在部分条件也面临着相当严重的困境,因此很难恢复远航。具体原因有以下几点:
其一,皇帝及宫廷势力缺乏远航的决心与动力,但阻力却大为增加。第七次下西洋四十多年后的成化时期,明宪宗听从了个别宦官的建议,曾一度企图恢复下西洋,收买和补充内库中被挥霍殆尽的珠宝,但是遭到了刘大夏等官员的强烈反对,理由是下西洋“费钱粮数十万,军民死且万计,纵得奇宝而回,于国家何益!”并且还得到了一批高级官员的支持,其中兵部尚书项忠还特意向刘大夏致谢,于是恢复远航之事很快就作罢了。从这件事来看,至少在士大夫集团中恢复远航的阻力相当大。当年朱棣是不顾国力的消耗和官僚集团的反对,一意孤行顽固坚持北征、迁都和远航等活动,而几十年后的明宪宗朱见深远没有朱棣那样的威望和权势,但受到官僚集团制约的程度却超过了当年的朱棣,并且这种政治文化还有制度化的趋势,因此宪宗无法像朱棣那样继续下西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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