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食人族的一切,最早都来自于一些道听途说。Cannibal和Caribbean,食人族和加勒比人,这两个词同源,是因为哥伦布在听土著人讲加勒比人如何吃掉自己的俘虏时,听差了一个音,把r 听成了n,所以食人族就是Cannibal,而加勒比人是Caribbean。据说加勒比人会将活着的男性俘虏全部吃掉。他们甚至会把一些小男孩养起来,等到他们长胖再吃掉。
虽然迄今为止很多关于食人族的描述, 其准确性都非常值得怀疑,甚至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里,土著人和欧洲的白人相互之间都怀疑对方是食人族 白人认为他们是未经教化的野蛮人,而土著人以为,白人抓他们的兄弟到欧洲去,完全是为了满足欧洲人对人肉的食欲,但无论如何,很多已经得到证实的例子表明,吃人的事件并非偶然,食人族确实存在。考古学的证据更表明,吃人的现象曾经非常普遍。
世界著名的古史专家摩尔根曾经在他的《古代社会》中论证:从近代世界各地遗留的少数原始部落的生活状况,就可以了解现代文明人远古祖先的生活状况; 原始部落多有食人习俗, 可知文明人的祖先也曾有食人的习俗。
1998 年夏天, 美国科罗拉多大学医学院病理学系的分子生物学家马拉教授,曾经进行过世界上首例检验人吃人现象的科学实验。检验的对象是一块1150 年前的人类粪便化石,教授希望在其中寻找一种特殊的人类肌红蛋白质。如果粪便中存在这种蛋白,则证明这个人曾经吃过人肉。后来实验的结果表明,这块粪便的主人在排泄前的12 到36 个小时内,曾经吃过人肉。
一千多年前,距离现在还并不算遥远。而提取这块粪便的地点, 是美洲古印第安人居住的石屋。他们可是曾经创造过先进的农业文明的 文明人 啊, 怎么会堕落到吃人呢? 专家经过考证,给出的答案是: 饿! 原来这里所处的大峡谷地带曾在一千多年前经历过非常严重的旱灾。古印第安人也许正是因为颗粒无收而异子相食吧。
这个发现从一定意义上佐证了一些专家关于周口店北京人的猜测。黄叔娉所著的《中国原始社会史话》一书曾记录: 北京人化石有一个令人注意的事实,即头骨发现得很多,而躯干骨和四肢骨却很少,而且大部分头盖骨都有伤痕。这些伤痕是带有皮肉时受打击所致,是用利刃器物、圆石或棍棒打击产生的。很可能,远古的北京人有食人之风。
这种食人之风显然是在食物十分匮乏,饥饿作为死神的使者出现时产生的。人吃人,在现代人看来是极为野蛮、可怕的行为,但在原始人的心目中却是十分自然的事,吃掉丧失劳动能力的老弱病残者,解除他们坐以待毙的恐怖,正是合乎道德的义举。 这就像我们今天能够谅解那些遭遇空难或沉船事件后,不得已攫食自己同伴的遇难者一样。
历史上的食客 吃人的故事在各处都听过不少,很多神话和传说里都有关于吃人的描写。如希腊神话中的克洛诺斯,他的妻子是女神瑞亚。克洛诺斯有个毛病就是吃孩子。瑞亚生了许多子女,但都是刚一出生就被克洛诺斯吃掉。当瑞亚生下宙斯时,因为担心他再被丈夫吃掉,就用布裹住一块石头谎称这是新生的婴儿。
克洛诺斯错吃了石头,这才让宙斯躲过一劫。众神之神都险些被自己的老爸吃掉,可见英雄多难。但有时候英雄也吃人。马王堆汉墓出土的一本古书上就记载,黄帝在打败蚩尤之后,不但将其毛发做成旌旗的装饰,还把蚩尤的皮做成靶子让人们以弓射之,多中者有赏,其余部分的肉则剁成肉酱,与天下人分而食之。
再如真实的历史中,古时行军打仗因缺粮而吃人肉的记载有很多。安史之乱时,张巡据守睢阳,曾杀死自己的爱妾犒军以激励士气。更有传闻说他手下的兵士食人数达到3万,不管是阵亡的将士或是城内的百姓,总之数量巨大。北宋时登州人范温组织义军抗金,兵败后撤退到首都临安,进城后,居然在首善之地还在吃自己携带的人肉干。他们还把人肉叫做两脚羊,其中老而瘦的男子因为肉老叫做饶把火,年轻的妇女叫不羡羊,小孩叫和骨烂。
近代历史上,1942年2月,中国十万远征军入缅甸抗日。杜聿明所部由于指挥失误以及敌情不明等原因,被困胡康谷地一个叫布帕布姆的山谷中,粮食吃完,野兽也猎尽了,挖草根吃树皮仍然不足以果腹的情况下,也曾上演过人吃死人,甚至人吃活人的惨剧。至于史书上记载的遭遇灾荒之年,灾民间异子相食的例子则更加不胜枚举。
食出有因 饥饿、宗教上的某种认识、精神异常都会导致人吃人事件的发生。人们过去甚至公开地食用他人或自己的肉以表达仇恨、报复、信念和忠诚。《三国演义》中夏侯那一段 拔矢啖睛, 不就是他自己 皮肤毛发,父精母血 观念的一种强烈表达嘛。王莽在历史上被认作是一个篡位者,大逆不道的人,于是在倒台后其肉就被人们争相抢食, 以示愤恨。董卓鱼肉长安和洛阳两地的百姓多年,罪行比王莽更甚。在他死后,只因为王允派人专门看守,其尸体才没有被两地的百姓愤而分食。
一般来说, 如果不是因为没有其他食物,也就是非生理上的原因导致吃人的,原因有很多种。有人曾经总结过,大概有20 种,也就是:报酬、报恩、雪恨、震慑对手、证实誓言、谄媚主子、偏嗜人肉、为治病强身、宗教迷信、人祭或者为了显示勇猛等等。
这么看下来,好像自古民间的百姓对食人保持着一种平常心。但其实不然,相反的,人们从来都把它普遍看做是一种残忍的行为。比如,清末有个故事就讲,扬州附近一处村子里有一个青年,半夜里看到远处河边土地庙前有忽明忽暗的火光,觉得奇怪,就叫上几个年轻力壮的小伙子各执棍棒去察看,发现是一个和尚支着一口锅,正加柴烧煮。
众人因为闻到锅里有肉香,于是好奇地揭开锅盖,不想锅里竟然煮的是两个胎儿!在众人逼问下,和尚招供说自己是在练一种叫做金刚禅的左道邪术,要吃够36 个男胎才能成大道。农民们虽然不知道这两个胎儿是谁家的,但是照样被这种残忍的行为所激怒,于是就群起将这个恶僧打死。再者,历史上因为泄恨和报仇等原因吃人的行为,作为特定历史条件下一种原始的、野蛮的情感宣泄的方式,随着社会的进步,今天也逐渐消失了。
食人部落的逻辑 在为数众多的研究文献中,人们提到食人族吞食人肉的目的除了滋养身体之外,还带有自我转化、显示权力,或者将吃与被吃者的关系仪式化等动机。换句话说,与吃其他食物一样,食人者往往希望分享食物的功效。
巴布亚的奥洛卡瓦人说,他们会将自己的敌人当做猎物并食用,是为了 捕捉灵魂,以补偿失去的勇士。新几内亚的花族人吃本族的死人,以保留一种叫做Nu 的东西,他们认为这是一种在自然界中无法再生的重要液体。甚至,即使对于热衷于嗜食同类的部族来说, 吃人也并非是可以草率决定的事。
根据《食物的历史》一书,受难者将被食用的部分,通常要经过认真的挑选,有时候仅限于很小的局部,通常是人的心脏。这个过程都要伴随着隆重的仪式。在阿兹特克人看来,吃下战俘的肉,可以获得死者的威力:作为补充,捕获者还将披上死者的人皮,将死者的双手垂在腰间,作为装饰。 而且,在很多部落看来,人肉是神的食物,食人是人与神交流的形式,是进行象征性统治的一部分。
从食人者的角度来看,作为食物的人总是具有某种象征性的价值和魔力,食物是有意义的,食人能够让他们获得某种程度上的自我完善。换句话说,吃绝对不是单纯为了活下去,在任何地方饮食都是一种文化的转化。它将个体融入社会,将体弱者变为强剑正如《食物的历史》一书作者阿莫斯图所说: 它能使人们获得认同。正像历史上发生的其他革命一样, 当饮食超越了本身的物质意义,它就变成了一种仪式。从人吃人到顺势疗法, 直到健康食品,人们饮食的目的,是净化人格,增加力量,延长寿命,这些成为人们选择食品的准则。
食人狂大嚼面包圈 人吃人,这个古老的话题,一种本以为只存在于传说、神话与原始部落中的野蛮行为,其实距离我们并不遥远。46岁的阿明梅韦斯是同性恋。不过这不足以让他出名。今天人们还能记得他的名字,是因为5年前警察发现他吃了一个人,并在其郊外的家中找到一些冷冻的碎肉和人骨。2002年12月12日,德国《图片报》以食人狂大嚼面包圈为题报道了这起耸人听闻的案件。
小镇食人狂,这个案子当年在德国炒得很火,不只因为整个事件是在受害者于根布兰德斯完全同意的情况下发生的。尤其令人大跌眼镜的是,布兰德斯在意识清醒的情况下,甚至与梅韦斯一起煮食了自己的生殖器官!而全部过程之血腥,都通过摄像机记录下来。警察当时在梅韦斯家中搜到了数十盘拷贝,而显然很可能已经有更多的拷贝流散到黑市上。
根据犯罪心理学家的解释,食人狂通过观看这些录像中的情节能够获得最大的性满足。如果是这样,那么梅韦斯在被捕后向警察透露的一个数字极有可能是真实的:德国至少有800个食人者。
而做出这种猜测的根据有二:一是警察在搜查中竟然发现,还有5个人曾经与梅韦斯联系,等着被吃;二是800这个数字或许和拷贝的实际数量有关梅韦斯心中有数,他卖给了多少人。而这些录像带的买家,包括那些自愿被吃的人,没准本身就是一些食人爱好者。这样的结论绝对够让舆论哗然。在科技昌明,社会进步的今天,居然在我们身边就生活着嗜血如命的食人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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