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烧圆明园
火烧圆明园是1856年10月至1860年10月延续4年的英法联军之役的巅峰和终点。战火是1856年10月在广州点燃的。
1856年10月23日,英、法、美、俄四国进攻广州,1857年12月29日英法联军攻陷并占领广州,整整历时一年零两个月。因未与清政府就谈判事项达成协议,英法两国决议采取武力迫使清政府屈服。1858年4月英法联军北上,5月26日占领天津。清政府代表被迫同意在天津谈判。英国侵略者提出“北京驻使、内地旅行、长江通商”三项要求,清政府最终屈服。1858年6月,清政府分别与俄、美、英、法签订《天津条约》。
现在的圆明园
公使驻京之争
《天津条约》签订后,英法退出大沽口,英法美三国于1858年7月中旬抵沪,等待修改税则以及补充通商章程。7月14日,咸丰帝任命桂良、华沙纳等为钦差向英法等国就《天津条约》提出交涉,准备修改公使驻京的条款。但是桂良等钦差大臣不敢向英法等国提出修改公使驻京的要求。《天津条约》只是咸丰皇帝迫于压力暂时答应,并不准备履约。其中的焦点就是决不能让外国公使驻扎北京,以免外国公使在皇帝面前不愿三跪九叩。根据《天津条约》,“北京驻使、内地旅行、长江通商,”也就是互设使领馆,外国人可以到中国内地旅游,以及和中国通商。按照现在的认识,这些在国与国的关系中是十分正常的,应该通过双边协商谈判来加以解决。但这些要求在清政府那里遇到了巨大的阻力。
参与火烧圆明园的英法联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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